精華區beta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好 先祝大家新年快樂:) 原PO在準備考試途中 經常讀到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徵收條例這三大類別 但是對於一些問題始終無法明瞭 就是關於法條適用的問題 在這一科中常常有很多問題是在「土地法且平均地權條例」、或三者中裡均有規定的 但是法條內容又稍稍有「些許」不同(當然也有完全相同的) 舉例來說 像最近讀到的土地徵收部分 我在土地徵收條例#37讀到: 『區段徵收範圍勘定後.....(省略), 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禁止期間,不得超過1年6個月」 但在平均地權條例#53第三款中卻有些許不同: 『...(略),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下列事項: (1)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 (2)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前向禁止期間,以1年6個月為期。』 如上所述,平均地權條例多出了「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這一項」 那麼問題來了 我們在實際上到底要遵守哪一個法條? 我知道土地徵收條例是民國89年1月26號公告的 也就是說平均地權條例是相對比較「舊」的法條(土地法又更更更舊了!) 當我們遇到這樣個情況該怎麼選擇? 又,在準備考試的時候,到底該如何作答? 應該都寫嗎? 還是選一個寫? 還是選最新的寫? (喔對了我準備的是地政士,作答方式會跟高普比起來有不同嗎) 煩請各位高手的幫助> < 謝謝你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57.26 ※ 編輯: skydom1012 來自: 114.43.157.26 (02/03 14:02)
feellove:優先順序 平權>土徵>土地法 02/03 14:15
feellove:平權跟土徵是特別法 優先於普通法的土地法 02/03 14:21
您指的是實務上的優先順序嗎?那我作答的時候,是以寫平權為主嗎? 我還有個疑問,像土徵條例相對於平權條例應該是他的特別法 不是應該是新法(徵)優於舊法(平)且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嗎?
shadowaaa:我三種法條的規定都會條列出來耶 02/03 14:34
最保險應該是這樣沒錯,但這樣寫光一個小小子題應該就爆多了吧??? 搞不好還沒回答道其他問題...... ※ 編輯: skydom1012 來自: 114.43.157.26 (02/03 14:37) ※ 編輯: skydom1012 來自: 114.43.157.26 (02/03 14:41) ※ 編輯: skydom1012 來自: 114.43.157.26 (02/03 14:55)
conan806:樓上鬼扯 土徵-平權-土法 02/03 15:29
conan806:徵收條例(特別法)沒規定之事項才適用土法、平均(普通法) 02/03 15:31
conan806:也最好有辦法三種法條規定都列出來,雖然還真有考過 02/03 15:39
conan806:建議土徵讀熟,平均、土法有適用的法條抓出來讀就很夠了 02/03 15:40
henrydai:徵收土爭有規範到的最優先,沒規範到的看平權 02/03 16:02
henrydai:土法看日期,年節都沒看書有點忘記,就是土徵施行前 02/03 16:02
我意外發現我問的問題在99年考過 就是考徵收法律競合時怎麼辦 謝謝各位的幫助!
s97207236:土徵事宜 優先適用土地徵收條例喔 Conan大無誤 02/03 20:04
YKC96:有徵收~就用土徵 土徵沒寫的~就用平權 都沒有就用土法 02/03 20:51
fboyfboy:土徵→平權→土法 02/03 21:14
fboyfboy:考試的時候當然是看題目再決定做答的數量 02/03 21:15
fboyfboy:題目多的小寫,題目少的就要寫多 02/03 21:15
fboyfboy:地政士跟高普差別就是高普一定要狂寫 02/03 21:16
fboyfboy:地政士寫重點為主 02/03 21:17
fboyfboy:因為考普可能差一分就是好幾個名額 02/03 21:17
chiachia1031:土徵第一條講明與本法抵觸優先適用土徵了 02/04 13:43
是的 那是牴觸的狀況 但像我舉的例子 實務上到底有沒有禁止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呢(印象中有) 因為土徵內沒規定禁止 但平權卻有 看完大家的回答 我的理解是 基本上以土徵條例為主但還是會參考平權條例 若土徵沒有平權有→實務上還是要做 不知道我的想法有沒有錯誤???
bryanhihi:回樓上 土徵沒規定就用平權阿@@ 跟實務怎樣無關阿 02/04 21:19
bryanhihi:普通法特別法的關係要弄懂 不然學不好土地法規優~ 02/04 21:21
bryanhihi:另外你自己看徵收條例23條.......翻一下很難嗎..... 02/04 21:24
抱歉 我的確忽略了23條 我以為只有在我舉的例子裏面有提到 我舉的例子是區段徵收 #23並沒有特定指區段徵收 所以才造成我的疑惑 而且...我就是因為不懂才來版上詢問的 anyway謝謝你的回應
bryanhihi:口氣太差 抱歉 可以先爬文或用GOOGLE畢竟算是找的到的 02/04 21:42
※ Deleted by: skydom1012 (111.184.28.84) 07/29/2017 16: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