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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選資格如下: 《ID暱稱》P55555 (五個五)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34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39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12/04/2011 10:59:24 Sun 《上次故鄉》220.131.19.42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二、參選理由如下:   最近國考版紛爭很多,雖不知道其中緣由,但是身為國考版使用者之一   不論是國家考試或是其他工作徵選機會之資訊,本人只希望能夠在版上   收集到多一點資訊,期望能夠早日脫離國考生之行列。   所以,愚下出馬競選版主一職,希望能夠讓多日來的版主之位暫息紛爭   ,讓大家可以在板上獲得資訊之餘,不受板上紛擾之影響,認真地朝著   自己理想所在邁進,我想這才是板上大多數板友、國考生心之所向。   小可從前年加入國考考生之列中,已有年餘。除期許自己,能日脫離「   落魄書生」之名,亦祝版友們早日金榜題名、魚躍龍門,謝謝大家支持。 =================================================================== 三、參選政見如下:   (一)國考版版務本應該在國考版上討論   本人認為「國考版版務」應經過眾國考版版友們廣泛周知討論之,切不可   另外新增exam-bm版!   新增exam-bm版之舉,小可認為「國考版版務」將淪為某些有心人操控版務   之禁臠,且參照八卦檢舉版之前例,八卦版人氣動輒破萬,反觀GossipPicket   平日只有不到一至二人,依此成立exam-bm版形同虛設,版務於exam-bm版討   論亦易成小眾之聲,無法反映國考版版友實際之所需,流於獨裁、擅專。      其次,若成立exam-bm版,莫非版友於exam-bm版發文討論版務時,版主還要   回到國考版上宣傳,請大家至exam-bm版討論嗎?面對事實,眾位版友平日   可能只需要,各位版上先進提供國考相關之資訊,對於國考版版務應是無暇   關心,要版友無暇關心之情況下,某競選人意圖成立exam-bm版,不知其心   所欲?      利用版友對於版務不甚關心之心態,成立exam-bm版,限制版友建議人才能   參與討論之限制,如有版友在國考版上討論,便以「請至exam-bm版討論」   刪除文章,恫以刪文、列劣退,箝制版友對於版務之建議,形成寡頭政治   版主說了算。   另外大量刪除文章造成民怨,此人亦是有跡可循,如該某參選人當選後,   版友想要拉其下台,還得要想想他跟高層有無關係。國考版會被其搞到烏煙   瘴氣,實屬可期待之事,冀版友們三思。    小可對於版友建議討論版務之程序,希由行政程序法行之:   (1)版友提出版務建議之法源:      版友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52條提出,建議國考版之版務訂定或是修正案      第一百五十二條   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前項提議,應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並附具相關資料。      (2)版主受理訂定案或是修正案之受理程序: 第一百五十三條   受理前條提議之行政機關,應依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非主管之事項,依第十七條之規定予以移送。   二、依法不得以法規命令規定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   三、無須訂定法規命令之事項,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   四、有訂定法規命令之必要者,著手研擬草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外,   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載明下列事項︰   一、訂定機關之名稱,其依法應由數機關會同訂定者,各該機關名稱。   二、訂定之依據。   三、草案全文或其主要內容。   四、任何人得於所定期間內向指定機關陳述意見之意旨。   行政機關除為前項之公告外,並得以適當之方法,將公告內容廣泛周知。      (二)版規將沿用前任版主hstf版規:   國考版秩序大致上可為良好、有序,版友們除法律見解、學業上疑問,稍有   爭執外,實無其他重大違規之事項,需版主出手平叛。   愚下將盡量不干涉版友間之討論,並且鼓勵版友發文討論學業。畢竟,學習   這東西是需要經過討論、詢問,方知己不足處。不是嗎?   (三)管理版務時間:     小可雖為考生之一,但依照國考版版上之文章比例以及平日國考版以建立之   讀書風氣來衡量。愚下於讀書疲乏之時處理,應尚嫌充裕,不會花去太多時間      (四)競選標語:   國考版需要的是理性開放討論的版主,而不是想要搞獨裁政治的版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9.42 ※ 編輯: P55555 來自: 220.131.19.42 (12/04 12:51)
naturalQa:不論是國家考試或是其他工作徵選機會之資訊 <--大家都這 12/04 12:47
naturalQa:樣想嗎? 這樣感覺是亂槍打鳥耶... 12/04 12:48
◆投票結果:(共有 585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僅開放依考試法舉辦之考試。 128 票 21.88% 21.88% 其他就業考試亦得予以討論。 457 票 78.12% 78.12% 我是依照這個投票下政見的......! ※ 編輯: P55555 來自: 220.131.19.42 (12/04 12:59)
ritado4984:推!!他的意思應該是指公營或是銀行歐@@ 非JOB版哪種吧 12/04 12:51
H264:小可?你是庫洛魔法使的可魯貝洛斯?若不是當我沒說 XD 12/04 13:00
http://ppt.cc/tFXC 自稱的謙詞。元˙高文秀˙黑旋風˙楔子:「小可是這火壚店上一個賣酒的,但是南來北 往官員、士庶人等進香的,都在我這店中安歇。」水滸傳˙第十二回:「小可數年前到東 京應武舉時,便聞制使大名。」 那個國考作文,不知道可不可以寫「小可」自稱詞 不然每次都「我...我...我...」 ※ 編輯: P55555 來自: 220.131.19.42 (12/04 13:05)
hugh7073:小可是自稱謙詞 .............. 12/04 13:02
MJdavid:H264你的訊息還真的很閉塞耶 這是前陣子在流行的大陸劇水 12/04 13:03
MJdavid:滸傳裡的自稱詞 12/04 13:03
XDDDDDD 你怎麼知道我水滸傳看太多了
H264:那就抱歉了 我看電視劇不多 頂多偶而拿人檔案 快去讀書吧各位 12/04 13:05
※ 編輯: P55555 來自: 220.131.19.42 (12/04 13:06)
hugh7073:不用看電視劇也該知道自稱詞 該讀書的是誰.... 12/04 13:06
MJdavid:因為我也看完了 XDD 12/04 13:07
bluelune:小可不只是電視劇 在很多文學中都會用到 算是較古典用語 12/04 13:07
H264:喔喔 原來如此 12/04 13:10
soga:小可不是還頗常見的嗎 = = 12/04 13:43
smocca:可魯貝洛斯...來搞笑的吧.... 12/04 14:00
clark24428:可魯貝洛斯讓我笑了 推一個 12/04 14:42
xxxxcat:推,看參選政見長知識 12/04 16:43
ftyu:推 以大眾想法為原則就不會出錯 12/04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