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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友人發文權限不足,故以下代為PO文 梯次組別:第一梯第五組 林誠二老師: 刑事訴訟的目的是什麼?有沒有可能達到不要冤枉無辜?100%? 湯德宗老師: 如果適用的法律跟命令跟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相抵觸怎麼辦? 邵慶平老師: 如果見解跟上級法院的見解有異怎麼辦? 第四位老師: 如果配偶也是司法官,父親是黑道老大怎麼辦? 如果已經從良?但還是跟之前的朋友有來往呢? 第五個老師: 你們接下來都要處理認定事實的問題, 如果事實跟最高法院見解不同的會有必要否定最高法院的見解嗎?請舉例說明? 希望大家在國考的路上一切順利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48.90
cpagov:推~ 12/28 21:04
gs1:!!! 邵老師也當口委!? 12/28 21:25
shadwell:XD 林誠二教授真不按牌理出牌 債篇大師問刑訴 12/28 21:32
handsomsheep:我是這一組的 原來第三個是邵慶平老師喔 12/28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