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hom:感謝更正...之前聽友人之說法有誤... 218.164.176.132 12/30
※ 引述《potabaw (就這樣吧)》之銘言:
: 檢察官
: 法官
: 律師
: 這幾個的差別在於
: 薪水的差別在於
: 謝謝幫忙解答一下
: 我老是搞不清楚
檢察官(檢):
檢察一體,代表國家偵查犯罪及起訴罪犯。
法 官(審):
獨立審判,代表國家宣判檢察官所起訴的案件刑責。
律 師(辯):
服務業,以接各種案子維生,代表民眾當事人。
檢察官和法官統稱司法官,
剛考上司法官特考者都必須進入司法官訓練所受約兩年訓,
結訓後,每位新任司法官就分發到各檢察署和法院服務,
不管是檢察官或是法官,
都必須經過三階段的審核,才可成為真正由憲法所保障的終身職司法官,
第一階段-〔候補〕五年,五年期到書類審查,通過書類審查後往第二階段前進,
第二階段-〔試署〕兩年,兩年期到書類審查,通過書類審查後往第三階段前進,
第三階段-〔實任〕 ,此階段始成為正式由憲法保障的終身職司法官。
不論是候補或試署階段工作項目和司法官身分完全同實任階段,
只是差在一個有沒有受憲法保障而已。
在一轉二或二轉三階段沒有通過書類審查的話,
都有第二次補審的機會,
如果連兩次沒通過,則將強制轉任為其他相當職等的公務員,
這樣就與司法官身分說掰掰了。
一位新任司法官的薪水約為十萬元,
通常檢察官因為會出外勤,
所以薪水會較同職等的法官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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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hom 來自: 218.164.176.132 (12/30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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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ghes (睡到九點剛剛好)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請問一下幾個法界稱謂的分別
時間: Thu Dec 30 18:10:59 2004
※ 引述《ehom (ya \( ̄▽ ̄)/)》之銘言:
: 剛考上律師高考者也必須進入司法官訓練所受半年訓,
: 結訓後,取得律師執照,
此點有誤
目前律師訓練並非在司法官訓練所為之
而是在台北律師公會(羅斯福路中央銀行對面)
為期一個月
律師證書只要拿考試及格證書去換就有
不必等到受訓完
除了律師公會的訓練外
還要在律師事務所實習五個月
實習完後才能到各地律師公會登錄
取得執業資格
: 可到各縣市的律師公會登記要個人開業,
: 或者可加入大型的律師事務所實習,
: 關於律師的薪水則不一定,
: 因為各人造化及本事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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