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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nsmonile》之銘言: : 「法律系學生比學分班學生,更容易培養出理想法律人之人格, : 而這人格,是吾國律師司法官等從業人員所必須的,故應完全封 : 閉學分班學生應試管道,實因學分班之學生縱考上,也無吾人所 : 冀求之理想法律人之人格,茍成司法界之一員,則對吾國法制運 : 作有百害而無一利(語意曖昧,其實露骨地說:彼等實認為,學 :  分班專出訟棍)」。 : 問題是,學者這個可能是用心良苦之「假設」,可能是錯的。 : 法律系學生真的有在法律系培養「全法律人之人格教育」嗎? :  還不是遇到期中期末才去考試,一個學期只去兩天。 : 期中考前看得是共筆,而不是自己去上課「親自」作的筆記,並未親大師之風。 :  準備司律,就天天到補習班報到。 :  準備司律,就專門去找獨門暗器或小道消息,打底功夫完全不作。 :  這種人(話說法律系中這種人還蠻多的)雖然唸法律系, :  不過並沒有真正受到「法律學院的熏陶」, :  那跟沒唸法律系的人應無不同。 :  「法律系=受到全人格之教育」這個「假設」,極有問題。 :   : 又,一學期只去兩天的這種法律系學生,律司國考路很順的人也一大堆。 :  那一學期只去兩天,準備學校考試都私下看共筆或補習的法律系學生; :  跟非法律系而去唸學分班者,私下也去搜集共筆或補習且很用功者, : 實質上有何不同? : 法律人最重邏輯。應深知「錯誤的前提假設,帶出錯誤的結論吧!」這種道理吧。 1.法律的倫理 人格 不全是 生活與道德 還包括如何正確理解法條背後的正義與衡平 因為我們需要的不是如機械安般的法匠 而是要面對多元社會的法官 所以需要能掌握理念的人 而長時間的薰陶正是基礎的培養 2.法律學的生命不在邏輯而在實用 3.你指稱的問題固然存在 但若因此全盤否定亦不妥 應該思考如何去完善法學教育 而非"因噎廢食"說乾脆不用先讀法律系也可以 : 欲求「法律人之理想型」,找學分班下手只是治標不治本。 : 因為就算沒有學分班,台灣的法律系,還是難以產出「法律人之理想型」。 : 唸法律的還不是每天到補習班報到,一學期只去上兩天課,天天看共筆鑽獨門。 : 基礎法學底子之建立以及各學科的涉獵,有幾個法律系學生做到? : ※ 編輯: dansmonile 來自: 59.114.120.149 (03/24 18:02) 1.要治本 不是只有法學教育 法律國考也是問題之一 考試的方式誘導學生唸書方式 2.要治本不代表不用治標 你那麼講究邏輯 卻說出這種莫名其妙的話 真是奇怪 3.學分班.補習班之類的 比法律系教學更重於國考 平均法學基礎素養更差 那才應該是你討伐的重點 -- 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松痕 吹 不散我心頭的人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1.26
baseguard:長時間的補習班薰陶 03/25 03:11
Jackoneone:補習班只會教解題吧...薰在久也沒用 03/25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