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smonile》之銘言:
: 「法律系學生比學分班學生,更容易培養出理想法律人之人格,
: 而這人格,是吾國律師司法官等從業人員所必須的,故應完全封
: 閉學分班學生應試管道,實因學分班之學生縱考上,也無吾人所
: 冀求之理想法律人之人格,茍成司法界之一員,則對吾國法制運
: 作有百害而無一利(語意曖昧,其實露骨地說:彼等實認為,學
: 分班專出訟棍)」。
: 問題是,學者這個可能是用心良苦之「假設」,可能是錯的。
: 法律系學生真的有在法律系培養「全法律人之人格教育」嗎?
: 還不是遇到期中期末才去考試,一個學期只去兩天。
: 期中考前看得是共筆,而是自己去上課作的筆記。
其實就我跟某台大知名教授私下討論的結果 當然也不方便透漏他的姓名
據他所言 因為很多人都是很後來才決定要考國考
但是由於大學畢業人才已經分流 如果用四年來擋住其他科系優秀人才入侵
譬如說台大電機 材料等 不太可能跨進來吃律師這張牌 畢竟要多花無聊的四年
但是早已分流進法律系的人 大致上來說 原本就不是台政的對手 輸的機率很大很大
但是如果碰上是在大學聯考前分流走的強者 這樣子他們也不一定罩的住 當然 這也是他私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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