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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ove973 (未知的旅程)》之銘言: : 這讓我想起近年7月警察特考的變革, : 94年以前的警特,各考科還有限制科系, : 95年後報考資格已放寬至"大專畢業、不限科系"。 : 原因為何?是為了多元取才... : 那為何司法官、律師考試還要限縮? : 不是自打嘴巴? : 前文如何說法律人多專業等云, 我什麼時候說法律人多專業…… 我只是說每個職業的設定門檻都不相同 並不是認為法律人獨一無二好嗎? 這樣給我戴帽子真的……這就是我原本不想回應的原因 : 所以應限制報考資格... : 那真要說,警大警專生不就是棒鎚? : 受了真正4年、2年的專業訓練(柔道、射擊、養成教育) : 畢業了還不是要接受全國考生的公平競爭, : 才能取得任官資格。 : 我想他們接受的"訓練"不比所謂"法律人"的訓練還差吧, :    『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而不是限縮在一紙文憑跟數小時的課程上』 --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allwood/ 我的新聞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77.197
alove973:t大你在幹麻?幹麻跳出來對號入座?沒看到我說"前文"? 03/24 17:50
alove973:又不是在說你?那麼激動=..= 03/24 17:52
twoget:你可以明確指出這各律師執業的設定門檻嗎 03/24 18:12
tallwood:對不起,原文沒有針對對象,是我自己對號入座了 03/25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