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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lwood (放風箏)》之銘言: : ※ 引述《alove973 (未知的旅程)》之銘言: : : 這讓我想起近年7月警察特考的變革, : : 94年以前的警特,各考科還有限制科系, : : 95年後報考資格已放寬至"大專畢業、不限科系"。 : : 原因為何?是為了多元取才... : : 那為何司法官、律師考試還要限縮? : : 不是自打嘴巴? : : 前文如何說法律人多專業等云, : 我什麼時候說法律人多專業…… : 我只是說每個職業的設定門檻都不相同 : 並不是認為法律人獨一無二好嗎? : 這樣給我戴帽子真的……這就是我原本不想回應的原因 所以你的意思是 法律系的學生 雖然不一定很專業 但是他們比較有法學素養 所以就算別人很專業 但是沒唸過法律系 就是沒有法學素養 也不准考試 對吧 身為法律人 至少要把自己論點的錯誤之處看出來 不然整天出現 假設 某甲自修專業能力實際上可以超過某醫學院學生一樣的假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