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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朝野立委近日連署提出「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規定未來只有》之銘言: :  所以該草案跟「法律專業研究所畢始得應律師司法官」,應該是兩件事。 :  怎麼混在一起講了? :  還是所謂的「朝野立委近日連署提出『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 :  跟http://www.exam.gov.tw/newshow.asp?1471 完全不一樣? :   :  此外,標題也寫錯了。考律師司法官的前提,是拿「法律專業研究所」的碩士學位。 : 也就是, :  1.隨隨便便跟法律無關的碩士學位畢業→不能考。 :  2.台大法律學研究所民商事法學組畢業(假如到畢業還沒上律師的話)→不能考。 :  3.台大法律系畢→不能考。 :  4.台大ooo系畢但修滿一定法律學分→不能考。 : 5.台大科法所畢→不能考。 : : 已經排入本周五院會議程,等待付委討論。由於變革幅度極大,全國各大學法律系 : 那上周五討論的怎麼樣?只聞樓梯響,離上周五已過了三天,現在卻沒有下文了?! : ※ 編輯: Bonitaeh 來自: 218.174.110.238 (04/23 20:51) : 推 lileyaries:基本上這個方案鳥掉的機會極高吧 大家不用太擔憂... 04/23 20:52 我記得之前有人po過了 不過我簡單講一下好了 一開始的想法和草案 是打算改革現行司法考試的制度 目的在整合律師高考及司法官特考 讓法曹的選才標準統一 考生也不必針對相同的考試拼二次 只要考一個考試 就可以達到目的 (但共有三試 第一試測驗題 第二試申論實例題 志願為審檢者須經第三試口試) 這個方案大概是8.9年前就差不多確定的 也就是一般常提到的"三合一" 也就是在考試院網站看到的那個94年的草案版本 在"三合一"這個舊方案之下 是針對考試制度的變革 並不涉及法學教育的變革 所以應考資格和現行法是差不多 但在三合一草案被提出來之後 法學界和實務界開過不少關於法學教育與考試制度的研討會 討論討論著 重點就從考試制度擴及到整體法學教育及法曹考選上面去了 而且 前幾年正逢日本全面變革法學教育制度 日本本來和我們是一樣的 就是大學唸法律系 畢業後考國考 不過目前日本已經改採美國Law School的J.D學制 因此就有許多的聲音認為 我們也要學日本 改採美國的J.D學制 按美國的J.D學制 學生必須取得學士學位後 才能進入法學院修讀法律學位 修業3年 學位為Juris Doctor(J.D) J.D是屬於研究所級的教育 是一種專業學程學位 不同於一般學術的研究所學程 美國此類的專業學位 還有 M.D(醫師) Dent.D(牙醫) Pharm.D(藥師) Vet.D(獸醫師) 常見的大概就這幾種 有的學校還有其他的 美國人必須唸大學畢業 才能申請讀J.D 畢業後才能參加Bar Exam. 日本原來的大學學制和我們差不多 就是 法學部(大學部法律系) 大學院法學研究科(研究所法律碩士班) 法學部畢業就會參加國考 想從事學術的人才會去唸大學院的研究科 日本將法學教育全面改行美制後 另成立了"法科大學院" 日本的法科大學院就是學美國Law School的J.D學制 也是必須大學畢業後才能考法科大學院 讀完後才能參加審檢辯的國家考試 和美國一樣 限制必須由法科大學院(J.D)畢業的學生 才能參加司律考試 不過 在制度的轉換之間是有設計緩衝期的 原來的法學部畢業生 還是可以參加司律考試到一定年限 其實 在法學教育改革的論述上 本來就有一定的聲音支持學習美國的J.D學制 主要的原因在於一直以來 審檢的其他領域知識及社會.專業歷練不足 常為人所詬病 而在日本仿效美國制度為全面變革後 這樣的聲音就越來越大了 而且還慢慢地變成了有力說 因此 就有所謂的新草案出現 除了考試制度採行審檢辯三合一外 更要求變革現行法學教育 改採美國的J.D學制(日本的法科大學院) 從而就會產生直接限制應考資格的結果 如果真的採了這個J.D制度 那麼現在的法律系畢業生.在學生.修學分的 所有的人在將來就通通不能考了 只有未來的法科大學院畢業的畢業生(J.D)才具有應考資格 不過我個人認為啦 這個變革影響太大 通過的機會應該很低 連一個三合一都討論了十幾年還沒通過 這個要通過的機會應該也不甚高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