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atdef (事物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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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律師司法官 法研所畢才能考
時間Tue Apr 24 09:25:56 2007
※ 引述《winski (peace zone)》之銘言:
: ※ 引述《朝野立委近日連署提出「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規定未來只有》之銘言:
: : 所以該草案跟「法律專業研究所畢始得應律師司法官」,應該是兩件事。
: : 怎麼混在一起講了?
: : 還是所謂的「朝野立委近日連署提出『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
: : 跟http://www.exam.gov.tw/newshow.asp?1471 完全不一樣?
: :
: : 此外,標題也寫錯了。考律師司法官的前提,是拿「法律專業研究所」的碩士學位。
: : 也就是,
: : 1.隨隨便便跟法律無關的碩士學位畢業→不能考。
: : 2.台大法律學研究所民商事法學組畢業(假如到畢業還沒上律師的話)→不能考。
: : 3.台大法律系畢→不能考。
: : 4.台大ooo系畢但修滿一定法律學分→不能考。
: : 5.台大科法所畢→不能考。
: : 那上周五討論的怎麼樣?只聞樓梯響,離上周五已過了三天,現在卻沒有下文了?!
: : 推 lileyaries:基本上這個方案鳥掉的機會極高吧 大家不用太擔憂... 04/23 20:52
: 我記得之前有人po過了 不過我簡單講一下好了
: 一開始的想法和草案 是打算改革現行司法考試的制度
: 目的在整合律師高考及司法官特考
: 讓法曹的選才標準統一 考生也不必針對相同的考試拼二次
: 只要考一個考試 就可以達到目的
: (但共有三試 第一試測驗題 第二試申論實例題 志願為審檢者須經第三試口試)
: 這個方案大概是8.9年前就差不多確定的 也就是一般常提到的"三合一"
: 也就是在考試院網站看到的那個94年的草案版本
: 在"三合一"這個舊方案之下 是針對考試制度的變革 並不涉及法學教育的變革
: 所以應考資格和現行法是差不多
: 但在三合一草案被提出來之後
: 法學界和實務界開過不少關於法學教育與考試制度的研討會
: 討論討論著 重點就從考試制度擴及到整體法學教育及法曹考選上面去了
: 而且 前幾年正逢日本全面變革法學教育制度
: 日本本來和我們是一樣的 就是大學唸法律系 畢業後考國考
: 不過目前日本已經改採美國Law School的J.D學制
: 因此就有許多的聲音認為 我們也要學日本 改採美國的J.D學制
: 按美國的J.D學制 學生必須取得學士學位後
: 才能進入法學院修讀法律學位 修業3年 學位為Juris Doctor(J.D)
: J.D是屬於研究所級的教育 是一種專業學程學位 不同於一般學術的研究所學程
: 美國此類的專業學位 還有 M.D(醫師) Dent.D(牙醫) Pharm.D(藥師) Vet.D(獸醫師)
: 常見的大概就這幾種 有的學校還有其他的
: 美國人必須唸大學畢業 才能申請讀J.D 畢業後才能參加Bar Exam.
: 日本原來的大學學制和我們差不多
: 就是 法學部(大學部法律系) 大學院法學研究科(研究所法律碩士班)
: 法學部畢業就會參加國考 想從事學術的人才會去唸大學院的研究科
: 日本將法學教育全面改行美制後 另成立了"法科大學院"
: 日本的法科大學院就是學美國Law School的J.D學制
: 也是必須大學畢業後才能考法科大學院 讀完後才能參加審檢辯的國家考試
: 和美國一樣 限制必須由法科大學院(J.D)畢業的學生 才能參加司律考試
: 不過 在制度的轉換之間是有設計緩衝期的
: 原來的法學部畢業生 還是可以參加司律考試到一定年限
: 其實 在法學教育改革的論述上 本來就有一定的聲音支持學習美國的J.D學制
: 主要的原因在於一直以來 審檢的其他領域知識及社會.專業歷練不足 常為人所詬病
: 而在日本仿效美國制度為全面變革後
: 這樣的聲音就越來越大了 而且還慢慢地變成了有力說
: 因此 就有所謂的新草案出現
: 除了考試制度採行審檢辯三合一外
: 更要求變革現行法學教育 改採美國的J.D學制(日本的法科大學院)
: 從而就會產生直接限制應考資格的結果
: 如果真的採了這個J.D制度
: 那麼現在的法律系畢業生.在學生.修學分的 所有的人在將來就通通不能考了
: 只有未來的法科大學院畢業的畢業生(J.D)才具有應考資格
: 不過我個人認為啦 這個變革影響太大 通過的機會應該很低
: 連一個三合一都討論了十幾年還沒通過 這個要通過的機會應該也不甚高吧
其實日本對「法科大學院」這樣的新制也是很頭大,
原因是,當初設法科大學院的原意,
有一部份是為了打消一般法律系學生一考再考的人力資源浪費,
(日本的司律很難考),
故在國考前再加一門檻,
也就是法科大學院。
而進入法科大學院的學生,
在這個制度的預設前提是,
都是法律系前三至五趴的學生,
所以在國考的錄取率上,
會儘量放寬,
而當初的設計是讓法科大學院的學生,
能有70%左右的國考通過率。
然後再將原法律系畢業而報考的傳統管道緊縮,
使法科大學院的學生成為日本司法人員的主要來源。
但是這樣的制度設計,
造成了許多學校招生上的困難,
畢竟,在這樣的制度下,
那裡還有學生願意去讀傳統法律系呢?
所以,各大學又去向官方施壓,
讓他們能成立法科大學院,
導致現在法科大學院的學生急速膨漲,
也使當初預設法科大學院能有70%左右的國考通過率,
成為只有30%不到的落差,
所以,現在日本對這樣的制度,還是有改革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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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inski:嗯 可以想像"雙軌制"會遭遇到許多的問題 不知道推動者 04/24 23:46
→ winski:有沒有仔細思考過 而非一味地只照自己理想的方向走 04/24 23:47
→ winski:70%的錄取率也是學美國的 美國各州的律師考試錄取率約70% 04/24 23:47
→ winski:但美國主要以法學院入學門檻 及 市場機制 二方面進行控制 04/24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