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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m11m (bellini)》之銘言: 司法官應考專業科目就這7個: A.民法 B.刑法 C.民事訴訟法 D.刑事訴訟法 E.商事法 F.強制執行法及國際私法 G.行政法 要取得司法官應考資格 很簡單  就拿出專科學歷以上之文憑 以及上表所列其中2科的修習及格(被當掉不算)證明 社會人士當然只好去花錢學分班取得 ; 在學生當然就利用校內資源取得(外系選修) 就我以前念的某台字輩學校為例(現在課程規畫不知有沒有改?): 1.「至少」要提出民總(4)與債總(6)共10學分的修習及格證明 才能算有修過A 2.要提出刑總(6)與刑分(4)共10學分的修習及格證明 才能算有修過B 3.想修民訴6學分 要提出已修過 民總(4)債總(6)債各(4)物權(4)共18學分證明 否則擋修(意思就是你根本就修不到或很難修到C) 4.刑訴那時已經沒規定要先修過刑總刑分 所以可以直接修刑訴(4)學分 就抵掉D 5.商事法含公司(3)票據(2)海商(2)保險(2) 共9學分 要全部修完才能算有修過E 不過有變通之道 那時管理學院或經濟系有開商事法(3) 所以就直接到這些系修此課 就能算有修過E 完全省去多修6學分的時間 6.強執(2)國私(2)要全修完才能抵F 不過民法沒有到修完物權的程度 強執根本就很難修到及格 民法沒有到修完身分法的程度 國私一樣很難修到及格 雖然教這2科的教授都會放水啦 7.行政法 政治系法律系都有開 相同的是都是全學年的課 有6學分(3+3) 4學分(2+2)之別 不過問題在後來制度改成 要修法律系開的行政法(4) 必須先修完法律系開的憲法(4) 但是政治系開的行政法不用先修憲法(就是不檔修) 所以平平都是提出G的證明 到法律系要修8學分 到政治系只要修6學分 而且憲法又是全學年的課 排課非常不便 所以跑到政治系修行政法也算是偷吃步 急著要考試的人的修課計畫選擇都會跳過 B C 這種背後需要很麻煩的修課組合 只從ADEFG選2 這樣比較快 也比較沒風險(沒風險是指大四畢業那年就可以報考) 以上只是應考資格取得 至於要考上 不外就是 1.再多去旁聽課程 2.買對書來看 3.去補習班 4.要下功夫讀書(這考試不是光比誰一天讀幾個小時 而是比誰念的比較精比較通) 還有法學緒論或憲法概要或行政法概要或民法概要或刑法概要 這種課不用修了 因為修這個無助於考試 也無助於考試資格之取得 此外 更不妙的是有些人修了這些課又拿高分 就自以為很懂法律或很有念法律的天份  才接觸到皮毛就以為現在正飄在空中當神仙 這樣就糟了 : 我是中文系的學生 : 想要考檢察官 : 但是網路上的資訊很多 : 但關於檢察官的就沒看到幾個... : 誰能告訴我要怎樣才能開始阿? : 而且我不是法律系的學生 : 但是如果修一些我們學校的法律課如民法概論之類的課 : 可以算是有修過法律的課嗎? : 因為我們學校沒有法律科系... : 要去補習嗎?還是要買什麼書來看? : 知前有爬過文...但都是如何準備的... : 考試科目這麼多...而且都是法律的 : 要從哪裡開始下手呢? : 如果有人可以回答我那就非常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4.73
Yuma38:讓這種自以為的鄉民當分母也不錯啊 04/03 23:47
livtyler0828:這種人記得要去考律師而且要全程到考喔!瞇揪^_<* 04/04 00:27
balawalking:推這篇推這篇! 04/04 00:49
kolor:看完我都想吐了 04/04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