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HS (天子門生)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Re: [疑問] 想當檢察官~誰能告訴我要怎麼開始
時間Fri Apr 3 23:42:54 2009
※ 引述《um11m (bellini)》之銘言:
司法官應考專業科目就這7個:
A.民法
B.刑法
C.民事訴訟法
D.刑事訴訟法
E.商事法
F.強制執行法及國際私法
G.行政法
要取得司法官應考資格 很簡單
就拿出專科學歷以上之文憑 以及上表所列其中2科的修習及格(被當掉不算)證明
社會人士當然只好去花錢學分班取得 ; 在學生當然就利用校內資源取得(外系選修)
就我以前念的某台字輩學校為例(現在課程規畫不知有沒有改?):
1.「至少」要提出民總(4)與債總(6)共10學分的修習及格證明 才能算有修過A
2.要提出刑總(6)與刑分(4)共10學分的修習及格證明 才能算有修過B
3.想修民訴6學分 要提出已修過 民總(4)債總(6)債各(4)物權(4)共18學分證明
否則擋修(意思就是你根本就修不到或很難修到C)
4.刑訴那時已經沒規定要先修過刑總刑分 所以可以直接修刑訴(4)學分 就抵掉D
5.商事法含公司(3)票據(2)海商(2)保險(2) 共9學分 要全部修完才能算有修過E
不過有變通之道 那時管理學院或經濟系有開商事法(3)
所以就直接到這些系修此課 就能算有修過E 完全省去多修6學分的時間
6.強執(2)國私(2)要全修完才能抵F
不過民法沒有到修完物權的程度 強執根本就很難修到及格
民法沒有到修完身分法的程度 國私一樣很難修到及格
雖然教這2科的教授都會放水啦
7.行政法 政治系法律系都有開 相同的是都是全學年的課
有6學分(3+3) 4學分(2+2)之別
不過問題在後來制度改成 要修法律系開的行政法(4) 必須先修完法律系開的憲法(4)
但是政治系開的行政法不用先修憲法(就是不檔修)
所以平平都是提出G的證明 到法律系要修8學分 到政治系只要修6學分
而且憲法又是全學年的課 排課非常不便 所以跑到政治系修行政法也算是偷吃步
急著要考試的人的修課計畫選擇都會跳過 B C 這種背後需要很麻煩的修課組合
只從ADEFG選2 這樣比較快 也比較沒風險(沒風險是指大四畢業那年就可以報考)
以上只是應考資格取得
至於要考上 不外就是
1.再多去旁聽課程
2.買對書來看
3.去補習班
4.要下功夫讀書(這考試不是光比誰一天讀幾個小時 而是比誰念的比較精比較通)
還有法學緒論或憲法概要或行政法概要或民法概要或刑法概要 這種課不用修了
因為修這個無助於考試 也無助於考試資格之取得
此外 更不妙的是有些人修了這些課又拿高分 就自以為很懂法律或很有念法律的天份
才接觸到皮毛就以為現在正飄在空中當神仙 這樣就糟了
: 我是中文系的學生
: 想要考檢察官
: 但是網路上的資訊很多
: 但關於檢察官的就沒看到幾個...
: 誰能告訴我要怎樣才能開始阿?
: 而且我不是法律系的學生
: 但是如果修一些我們學校的法律課如民法概論之類的課
: 可以算是有修過法律的課嗎?
: 因為我們學校沒有法律科系...
: 要去補習嗎?還是要買什麼書來看?
: 知前有爬過文...但都是如何準備的...
: 考試科目這麼多...而且都是法律的
: 要從哪裡開始下手呢?
: 如果有人可以回答我那就非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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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24.73
推 Yuma38:讓這種自以為的鄉民當分母也不錯啊 04/03 23:47
推 livtyler0828:這種人記得要去考律師而且要全程到考喔!瞇揪^_<* 04/04 00:27
推 balawalking:推這篇推這篇! 04/04 00:49
推 kolor:看完我都想吐了 04/04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