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rr (陳之定小助教)》之銘言:
: ※ 引述《moonlightzzz (dodo NNN NI》之銘言:
: : 我一位在司訓所受訓的學長說
: : 司法官的招考名額已經快達預計的目標了
: 應是指法官;檢察官沒有。
: 本來有人講已確定明年要改制三合一(即律師法官檢察官聯合舉辦),結果並沒有。
: 明年八月底仍有律師高考;明年十月仍有司法人員考試。
: 非法律系者必須修足法定二十學分即得報考律師;非政治與法律二系者必須修足二
: 科以上專業科目即得報考司法官。
: 故為因應未來變革(要多修學分數始得報考),若有報考資格者,請明後二年快去
: 報名律師與司法官,取得准考證。未來倘考試方式改變,仍得據過去之准考證報考
: ,否則,本來已具備之考試資格可能因而喪失或必須再跑去補一次學分始得報考。
: (如政治系畢業者,明年請快去報司法官,有無準備周延是其次,先取得准考證才
: 是目的;未來改制後,政治系不再具司法官報考資格,必須再去修法定學分。其它
: 類此情形,亦同)。
: 依此制(尚未施行),法官未來將停招,改由遴選。
: 而學生只能報考檢察官與律師。
: 現在從司訓所結業,原則上被分派(或可得填選)之檢方人數高於院方人數。
: 就算極大化講成是各半,即每年錄取一百位司法官,一半成為法官;另一半成為檢察官
: 檢察官需求,仍是每年至少五十位以上。
: 台灣現在全國檢察官總數似未達一千位,但地檢署之檢察官仍處人力不足的狀態。
: 要改成每年只收三十位甚至更少之檢座,應是無稽之說。
聽家父所言亦是如此,
目前各地檢署檢察官人力依然不足,
一位檢察官每月分案依然達八十至百件或以上,
檢察官不是光指揮辦案而已,
還要開庭偵訊、出外勤、到法院蒞庭、書類撰寫等等等,
雖有檢察事務官制度,
但實際上能輔助檢察官的程度依然有限,
說難聽一點,有的檢察事務官因本身法學素養及其能力之不足,
不要反而幫倒忙就好,
全國各地檢署檢察官的缺額尚未補滿,
所以要報考司法官特考的考生在未來數年內,
依然有機會擔任司法官,尤其是檢察官,
但是法務部要於幾年內補滿缺額,
目前情況未明,也沒公佈此一訊息,
所以各位有志司法官特考的考生仍需加快腳步,
務求以最少的準備時間考上司法官特考,
不然再來也許三五年後,
法官和檢察官的缺額都已補滿,
而司法官是終身職,又可當到70歲才退休,
變成上面的卡住不走,下面想進也進不來,
到時司法官特考就變成小小小窄門,
每年都以萬計的考生,惡性循環的報考司法官特考,
分母越來越大,但是分子越來越小,
造成考試的痛苦指數暴增,
全國各法律系所的畢業生如放不開心態又該何去何從,
這個問題實在值得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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