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cya (我是聖誕紅)》之銘言: : 這位大大真的有很認真看大家的心得文章 : 也有很多自己的想法。 : 文中沒有看到您提及您今年有沒有考上律師司法官 有沒有標明這個很重要嗎?(我是使用中性的語調) 是有考上的人才能說這個制度有缺漏?(是這個意思嗎??) : 但看您打出的各科成績 : 今年司律的成績都遠高於錄取分數 : 我想應該是有考上吧~ : 先向您說聲恭喜 : 也相信您不論未來想要當司法官當律師或是其他職業 : 都會很稱職的:) h大 言重了 既然h大這樣說的話 敝人也只好認真的作 畢竟有幸通過考試 勿忘初衷 我想每個考上的人都是如此吧 : 因為文章中有提及我的文章 : 所以選擇特定段落來回應一下~ : : 參加考試的人(除了那種考上還來報名律師當分母還願的之外)人人都有 : : 心想考上,不管是想用矇的矇上、靠補習班的資料、還是專心唸教科書 : : 來考試、抑或律師名次不好還想一考再考的人等等…我想原則上沒有一 : : 個來考試不想考上的,所以抽掉這種因為考上而興奮的情緒,這種論述 : : 的背後只是”原po認為自己很棒而想獲得一些認同”。 : 不用說得這麼難聽嘛~ : 當一件事情被用「只不過是...」來形容 : 就變得一無事處了。 : 本身金榜題名就是很大的喜悅了。 : 考上是個很確定的結果 不再需要公告周知 也不怕別人不認同。 : 當許多學弟妹來問我讀書方法、當我看到很多認識的人並沒有考上 : 我會想花些時間把自己怎麼讀書的方法打出來 給大家當參考 : 這種心態有這麼負面嗎? : 當然有些方法只適用於自己不一定適合別人 或是有些比較特別的技巧。 : 但會一起打出來是因為這些都是自己所使用的方法 所以跟大家分享。 : 沒有實驗組和對照組,本來就不能證明這樣一定比較好 : 老師喜不喜歡這樣,本來也不能說得準。 : 但我就是用這樣的方法 而且也考上了 所以想跟大家分享 給大家多一點資訊。 : 兩者因果關係如何、版友要不要學習,本來就是大家自己決定的事情。 : 補習班所說的東西、或是bbs上的文章 本來就都是這樣啊。 這個一點也不難聽阿 我不是也說 這沒蛇麼不好 語言的文字是中性的 所以[原po]的定義在我看來 是[每個上來po心得文的人] 當然也包含 我自己 在內 而且 我要說的不是誰的讀書方法好壞的問題 文章通篇沒有說你的方法不好 也沒有說你的心態負面 這一點請不要誤會 : : 其實這也沒蛇麼不好,國家考試版本來就是溫暖而富有人性,反正 : : 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聽聽別人的意見總比自己閉門造車來得好 : : ,畢竟,能考上的強者總是有過人之處。但筆者惋惜的是,姑且不論 : : 那種應屆考上就洋洋灑灑地書寫十大原因, : 「應屆考上就洋洋灑灑書寫...」 : 我不了解為什麼您要用這種表達方式呢? : 應屆考上是原罪嗎? : 我應屆考上就寫 是因為應屆考上就不會考下次了 : 以後就沒機會寫了 所以當然考上當年就會寫 這樣有什麼不對? : 還是您覺得應屆考上的考生沒有經歷落榜的痛苦 或沒有檢討自己讀書方法的經歷 : 所以就不應該跟大家分享自己的讀書方法? : 應該也不會吧。 : 也許我誤會了您的意思,但我覺得那句還蠻刺眼的 不太能了解您要表達的。 我要表達的當然不是應屆考上就是原罪 試問誰不想應屆三榜?對吧 而且我的文章裡面也有提及 要考的人最好快點考上 不是嗎?? 而且 再次提醒一下 我要說的不是誰的讀書方法好壞的問題 這一點可能h大真的是誤會 我在文章中姑且不論 應屆考上的你 是因為應屆考上的朋友可能較無法體會到這個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要表達的是這個 而不是[應屆考上的考生沒有經歷落榜的痛苦 或沒有檢討自己讀書方法的經歷 所以就不應該跟大家分享自己的讀書方法] 這個擴張解釋真的是超過我預見的範疇 而且也讓議題失焦 : : 先是說「......國考制度沒這 : : 麼糟,而且我覺得還蠻有鑑別度的,像今年司法官和律師二個考試, : : 我的總分都差不多,而且大致上高的科目兩個考試都高,低的科目兩個 : : 考試都低。」在前,待複查成績又道:「…給一個考到全國第三名的考生 : : 1分究竟是考生程度差?還是命題老師不適任?國家考試的命題和改題 : : 需要更透明…」於後(註1),這種前後論述矛盾不一,跳tone跳得過於 : : 嚴重朋友;明明經歷過過加考試的折磨的考生才能知道準備國家考試 : : 的那種不確定性、煎熬與痛苦,卻在考上之後都轉化為”這個考試有 : : 標準不一致之處,但是只要努力就能夠考上,預祝大家金榜題名…”的論調 : : ,如果考上的人不站出來對這個應該要做些改變的考試制度發聲, : : 難道期待沒有考上的人來po版幹譙這個無言的考試制度? : 之前我會覺得有鑑別度是因為 : 高分的科目大致上兩個考試都高分 低分的科目亦然 : 後來覺得給分有問題是因為律師成績複查後 : 發現票據法總共有2小題 卻只得1分 而且也有聽到其他考上的同學該題也只拿1分。 : 這樣的確前後論述不一 : 但原因是有了新事實新證據(收到律師成績複查結果)。 : 不知道您可以接受這個前後矛盾的理由嗎? 恩 讓我使用的語言被覺得是在酸人的 潛在因素 我想就是這個前後不一的論調 我明確的說好了 鑑別度之有無或其程度高低與否 並不是考上的人說了算 有考上的人說有鑑別度 沒考上的人說沒鑑別度 這個並不公允 再者 h大也說了新事實新證據 [想必h大也開始質疑當中的問題] 上述括號內的文字我沒有理解錯誤吧 簡單先說我的看法 [考試制度需要存在 但是閱卷評分的程序有所疑慮](其他細部的內容下篇再說) 不知道h大是否贊同我誇號內的說法 如果是的話 那就不要把問題聚焦在讀書方法好壞與否上 因為我上來po文 並非是跟版友們爭讀書方法的問題 : : 至於後者要不要背專有名詞的原文...(筆者覺得這個真的是時間多到掉扎的人 : : 才在做這種事),就科目上來說筆者僅認為國際私法的一些專有名詞背一下 : : 無傷大雅,因為這科的外文比較好記。反對背專由名詞的原文係因為一來是 : : 準備上沒那麼多時間,腦袋中的記憶體沒那麼多;二來又不是考法學德文,拿 : : 刑事訴訟法為例,萬一把熊熊老師刑訴書上的東西寫到汪汪老師出的題目的話 : : 這個非但是畫蛇添足,更可能是得到加害給付的反效果!!!! : : 更何況,如果筆者沒有理解錯誤的話,這個考試的目的是要選出將來能夠解決問 : : 題的人,一昧地背這些不知道能否記得正確的名詞,還不如多花些時間學習找 : : 出爭點的方法較為實際。(用很花俏的方式得到高分,再跟大家說這有什麼關係, : : 筆者以為前者的確無傷大雅,但是後者這樣近似炫燿取寵的方式,不禁讓筆者懷疑 : : 用這樣的方式拿到這樣的分數,難道不會覺得一丁點兒過意不去??難道沒有 : : 老師係留美留日的嗎??那怎麼不背背法學日文??法學英文??還是說功利主義下 : : 只要高分就好,任何方式也無妨?即便閣下不會唸不會說,名實根本不符... : : 倘若如此,反而更加突顯這個考試的投機可能性!) : 您覺得考試的時候寫一些些結論正確但未必真正懂的東西 這樣是不對的嗎? : 依同一理由 您會主張因為考試就是要考出考生真正的能力 : 所以遇到不會寫的題目 也要空著不能猜題 不然就會「名實不符」而過意不去? 恩... 我沒有說空着不能猜題 也沒有說不能寫結論正確卻未必懂得東西 不知道h大何出此言? 上面我的意思用正面的方式來說 我是在講[這樣的方式的確有拿到高分的可能性, 但是這也凸顯了這個考試投機的可能性] : 寫一些原文專有名詞是我會用的小技巧 : 會不會拿高分我不知道 : 但會讓我更有自信 知道自己寫的考卷能夠和別人不一樣。 : 不過當然還是呼籲大家 : 一定要先把底子打好再去學考試的小技巧 : 不然仍然不會通過考試。 : 縱然通過考試,學識不紮實就坐在律師司法官的位子上 對社會也不是好事~ : : ----------------------------------------------------------------------- : : (註1)請參照,hcya,<司特三等司法官和專技律師上榜心得-上榜時大原因>, : : ptt國考版,第15342篇;hcya,<律師成績複查結果>,ptt2<YAYAYA>個人版, : : 第848篇;最後瀏覽時間:2008/12/31/00:10。(後者的部分原po是po在個人版, : : 但是因為閣下是公開版,所以筆者還是如實地附上資料來源,以免被認為係筆者 : : 無的放矢;再者,希望閣下能夠記住您在個人板上那篇的推文5~8:以後有考生 : : 來打國家考試的行政訴訟,洪佳業法官您不能夠因為偷懶而直接輕易地用判斷餘地 : : 加以駁回,我們真的需要您這種有耐性聽落榜的考生的訴狀、有魄力不擔心被 : : 上級審發回的法官) : 用文字表達的方法 使我不太了解您說話的語氣... : 我就把它當成是一個勸勉好了。 : 謝謝您 我會記得的。 h大的脾氣真的是很好 換作是我我的脾氣就沒那麼好哩 不過我是說真的 同樣的問題我想湯得宗教授 李健良老師還有陳愛娥教授都曾提及過 h大推文中的問題點 所以這也是我今天上來po文的重點吧 簡單的說就是 [這個考試制度需要作一些變革!] : : ------------------------------------------------------------------------- : : 附記: : : 唔好意思,照理來說,國家考試版應該是溫暖而富有人性,惟筆者實在難以茍同 : : 這個考試制度不合理的地方,思前想後,還是把自己的心得po上來,希望能 : : 對這種"只有考上的人說的才是對的"的氛圍給予一些新的刺激,不奢求每個人 : : 都能感同身受,但是至少這樣做對得起筆者自己的良心。 : : 加上筆者生性不河蟹,以上所述語氣若有得罪之處,還請見諒,筆者只是就事 : : 論事,而非從性格責任論的角度作非難。 : : ...to be continued... : 絕對不是考上的人說的東西就完全是對的。 : 別人的方法可以當作參考 但盡信書不如無書 每個人都需要有適合自己的讀書方法。 : 我完全贊同原po在附記裡所主張的。 : 也謝謝原po用心看了大家以及筆者的心得文 並寫出自己的看法。 : 雖然有些主張或想法 我不太能理解或贊同 : 但還是很感謝您的回應 若還有批評指教或是要討論的事情 也請不吝告知:) 這種事何需言謝? 我沒有幫到誰阿~ 況且我不是針對你 就算敝人用語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我還是要說一下 仍如同附記裡面講的 我沒有針對特定的人 通篇文章的議題是考試制度需要變革 而非讀書方式的孰優孰劣 -- 酒!能夠扭轉乾坤..全靠那幾口及時趕到的酒 我的酒除了可以用來挫敵 還能用來救己 那幾口又急又烈的酒 挾內力倒灌入喉 變得像燃點炸藥的火頭 立時令滯塞胸臆間的敗血殘勁一口氣噴出 制肘盡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2.163
weipo:你說你沒針對他,那為何還莫名其妙把人家的名字打上來,真是 01/02 22:09
weipo:奇怪 01/02 22:10
Kuoer:soga國考版po名字不可以嗎?他不是在ptt2某個版說他具名負責 01/02 22:18
virus1:一樓是同學 科科 01/02 22:29
beaanchor:拜託可結束了嗎 不希望溫暖的國考版變成爭風相對的地方 01/02 22:31
Berise:希望回歸制度面的理性檢討,這應該是大家比較想看到的。 01/02 22:33
happppy:是私下有仇嗎?!不要這樣跑來國考版酸好不好 可以結束了 01/02 22:34
mvb:K大的回文讓酸味顯得欲蓋彌彰。K大對hcya在個版的文章有意見 01/02 22:37
mvb:何不私下去函討論?沒必要在公眾版面指名道姓地揪出來酸吧 01/02 22:38
mvb:K大中肯地分享心得文以及檢討考試制度立意甚佳,但實在沒必要 01/02 22:40
mvb:針對某位上榜版友的文章做檢討 01/02 22:41
chihchien:不想給噓 只不過這種態度實在令人費解 01/02 22:51
TMWSTW:推,這並不是私事,也不真的是針對人的攻擊。 01/02 22:58
catnsky:你要倡導變革有必要針對人家的心得文嗎?還指名道姓咧 01/02 23:01
catnsky:不是針對人的攻擊??如果你名字都被po出來了 人家還說不是 01/02 23:03
shaphanty:光是指名道姓這一點就覺得很誇張了 也許應該謙虛一點 01/02 23:03
catnsky:針對你 你作何感想?? 01/02 23:03
windsor:k大加油,回文的釐清有助於大家瞭解你的真意在制度檢討 01/02 23:04
catnsky:我打了你一巴掌 然後說"哦~不好意思 我不是在打你" 01/02 23:04
shaphanty:學習怎麼尊重別人吧 書唸的好 人際關係要更好才對 01/02 23:04
happppy:大家想法不同 各有各自的經驗 檢討制度不用找特定人來酸 01/02 23:04
happppy:還跑去人家個人版看 然後跑來這邊指名道姓般的酸 很奇怪 01/02 23:05
gouba:法律人在還沒合做改革制度前 都先戰得翻天覆地了 唉 01/02 23:10
chihchien:如果只是制度檢討有必要去翻人家個版上的文來這調侃嗎? 01/02 23:10
gouba:所以很多被認為是必要的改革 也因此延宕許久 就是因為這些態 01/02 23:10
gouba:度的小問題....... 01/02 23:10
catnsky:噗 我洨了 制度改革人人贊成啊 只不過在這個版喊要改革 01/02 23:12
sshsshssh:h大說制度有鑑別度 改變見解就不用打聲招呼喔 最可憐的 01/02 23:13
catnsky:實在發揮不了什麼作用就是了 原po的文章重心也不見得真的 01/02 23:13
catnsky:是在改革的部分 反倒是酸人酸挺大的 01/02 23:13
sshsshssh:是過度相信有鑑別度、相信有心就會考上的人 01/02 23:13
TMWSTW:不過很現實的是,對制度不質疑的人比較有動力準備,而考上 01/02 23:15
eva0617:你可以提你的看法 但沒必要去針對某一個人的文章特地拿來 01/02 23:16
TMWSTW:之後馬上就進入職場,也不管什麼考試改革的事了 01/02 23:16
yoorange:好多正義魔人,我的天啊。真神奇~ 01/02 23:16
eva0617:講得一大篇,還去人家個版翻文章出來,然後指名道姓 01/02 23:16
TMWSTW:而考不上的又沒啥地位說話(更何況考上的又強調有鑑別度了 01/02 23:16
eva0617:作事情有更圓滑的方式。如果你真心想檢討的話。 01/02 23:16
sshsshssh:所以K大考上了還在關心 這種心意大家應該感動到哭才對 01/02 23:17
yoorange:要戰態度了現在,真夠鄉愿。 01/02 23:17
windsor:未必,對制度不質疑的人,耗費大半青春徒勞無功者很多 01/02 23:17
sshsshssh:給過度虛幻希望的人被稱讚 指出現實殘酷不合理的人被罵 01/02 23:19
TMWSTW:唉,因為面對太大的障礙時,除了希望又能要什麼? 01/02 23:20
mvb:現實殘酷不合理認真考過的人都體會過啦 01/02 23:20
snkykkk:熱心分享心得的人被酸 空言指謫而無實質建議的人被稱讚 01/02 23:21
snkykkk:在那邊罵是有什麼用??K大說不合理 然後呢??? 01/02 23:22
snkykkk:他要帶大家去靜坐嗎?? 01/02 23:22
mvb:信神、抱有希望的人在所多有,有啥好批? 01/02 23:22
Berise:所以沒有去靜坐的人應該通通閉嘴。 01/02 23:23
snkykkk: 01/02 23:24
windsor:司考弊病,陳痾已久,很大的原因就是相關者過於鄉愿 01/02 23:24
pcGloria:還在準備考試的大家~先戰了T.T畢竟目前我們無法改變什麼~ 01/02 23:26
pcGloria:趕快唸書去比較實在啦冏~ 01/02 23:27
Berise:未必能改變什麼,不過總是有討論的權利吧 01/02 23:27
pcGloria:第一個推文打錯>"< 我是說"先別戰了" 01/02 23:27
windsor:難怪陳惠馨老師推動改革會這麼辛苦 01/02 23:27
mvb:不要隨K大唱高調了,(也許根本醉翁之意不在酒),也不想為 01/02 23:28
Berise:很期待有實質制度面的指教和討論,這不就是法律人的特質嗎? 01/02 23:29
mvb:酸人這無理舉動戰了。考試只是求一份溫飽而已,檢討等有那權力 01/02 23:29
mvb:地位再說吧 01/02 23:29
snkykkk:問題是制度面的實質見議完全沒有啊 指名道姓酸完人後講了 01/02 23:30
hsbc1287:ZZZZZZZ 中職改革等你上大聯盟回來再說吧 01/02 23:30
snkykkk:句要改革 就可以吸引一堆人力挺 到底誰鄉愿啊?? 01/02 23:31
windsor:有權力地位的人早就享受去了,還期待會回來改革?有趣.. 01/02 23:32
hiddenliszt:假討論之名行攻擊之實...誰鄉愿啊 還指名道姓勒 01/02 23:32
sshsshssh:酸都是你們在講 哪有酸 講的像真的一樣 別來模糊焦點啦 01/02 23:33
windsor:光是原po以既得利益者身份願回來檢討制度這點,就值得力挺 01/02 23:35
takewind:是湯"德"宗,至少把老師名字打對吧 01/02 23:36
adidas185:一人一票 支持原PO選總統 01/02 23:43
blackb:現在是怎樣了?誰被酸還是誰被稱讚重要性在哪?況且對人 01/02 23:50
blackb:的攻擊在哪裡我怎麼感覺不到?是哪裡有侮辱或者誹謗的字眼 01/02 23:50
blackb:? 如果連一丁點的對事不對人都釐清不了,然後針對態度問題 01/02 23:51
blackb:打轉,我還真搞不清楚這樣的邏輯怎麼準備法律考試? 01/02 23:52
juliantin0:哦 會法律,完全不理態度、禮貌,那還真可悲 01/02 23:53
juliantin0:不重要? 呵呵 01/02 23:54
blackb:是嗎?那請問你的禮貌在哪?你要討論具備怎樣的禮貌? 01/02 23:59
blackb:今天不是在對父母,也不是在兵營對長官,更不是總統在演講 01/03 00:00
blackb:我不懂你現在所謂禮貌的重要性存放在哪個脈絡? 01/03 00:00
blackb:你要法官判決的時候說,被告您罪大惡極,對不起,我跪下, 01/03 00:01
blackb:你進監獄十五年就好? 沒事不用放禮貌的大絕。 01/03 00:01
snkykkk:b大 你要不要認真看一下文章再來這邊講邏輯 01/03 00:02
beaanchor:突然覺得大家繼續在這裡爭鋒相對也無際於事 因為每個人 01/03 00:05
juliantin0:真的吼 那沒什麼好講的啊 我們對禮貌的認知不同罷了 01/03 00:05
juliantin0:^.< 01/03 00:05
blackb:認真看文?以你的推文,沒認真看文的是你。 01/03 00:05
beaanchor:選的立場本身就不同了 在怎麼辯都不會有交集了 01/03 00:06
Berise:把禮貌換成"河蟹"應該會比較好理解吧 01/03 00:06
adidas185:法律人的本質。 科科 01/03 00:07
beaanchor:我剛剛也在想 法律人的本質....不管是在學說或實務上... 01/03 00:08
blackb:呵,法律人的本質很醜惡,但是完全跟閣下說得沒關係就是> 01/03 00:08
snkykkk:我只看到了h大的心得文在去年的司律心得文中推文數最高 01/03 00:09
BTWay:姚明NBA明星賽的得票數也是每年最高的 01/03 00:10
snkykkk:對啊 所以姚明一定有資格教你怎麼打籃球 01/03 00:11
windsor:易建聯的得票數也是超高的,但他的球技在NBA頗慘 01/03 00:12
blackb:所以看看你,讚美、酸人、推文數,你還沒發現你眼睛只會 01/03 00:13
blackb:看到異常表面的東西嗎....... 01/03 00:13
windsor:可知人氣=\=球技 01/03 00:13
juliantin0:嗯嗯 某人也刻意忽略了某層面的東西呢 01/03 00:14
snkykkk:嗯?我只看到你不知道在護什麼航 01/03 00:14
juliantin0:可能把異常當作平常吧 科 科 01/03 00:15
blackb:忽略什麼?你以為我在跟你談什麼?如果只能擠這幾個字出來 01/03 00:15
juliantin0:甚至可能是已經"稀鬆平常"了 XD 01/03 00:15
blackb:跟你們戰的意義還真是有夠小。 01/03 00:16
BTWay:護送snkykkk出航~~~~快樂的出航~~~ 01/03 00:16
juliantin0:那你又以為我在跟你談什麼@?@ 01/03 00:16
juliantin0:我也這麼覺得耶 01/03 00:16
blackb:跟你這種打迷糊仗的,不用談了。 01/03 00:17
juliantin0:科科 01/03 00:17
snkykkk:謝謝大B大 也謝謝小b大教我的邏輯 讓我增廣見聞  01/03 00:17
mvb:在bbs版面發文不需要禮貌?酸人、攻擊的有無以觸犯刑法309、 01/03 00:18
juliantin0:出大絕了 也好 來去睏啦~ 01/03 00:18
juliantin0:跟你戰這個也沒意義 呵呵 01/03 00:19
BTWay:謝謝大家 在嶄新的2009年 希冀全體國人同胞都能知道禮為何物 01/03 00:19
mvb:310為標準?所以不帶髒字批評人就ok?一些不滿的版友並非對人 01/03 00:20
BTWay:禮為很乖 01/03 00:20
juliantin0:只補一句 法律是最低度的道德標準 只懂法律是很可悲的 01/03 00:21
juliantin0:晚安 01/03 00:21
mvb:不對事,多數依然肯定K大的分享內容,只是就針對h大這點不以 01/03 00:22
mvb:然。 01/03 00:22
blackb:酸人觸犯309 310? 再者,犯罪已經不是禮不禮貌的問題。 01/03 00:22
blackb:這一步跳太快了。 01/03 00:23
snkykkk:所以b大也承認k大酸人囉?那依b大的邏輯 酸人是對事不對人? 01/03 00:24
mvb:b大,我那句是問號。因為你說這篇沒有攻擊啊,沒有侮辱、誹謗 01/03 00:24
mvb:字眼啊 01/03 00:24
eva0617:可以去看一下法條就知道了。不過另一方可以311作辯護吧XD 01/03 00:24
blackb:還有,法律是最低度的道德標準這句已經快變成網路謠言了... 01/03 00:24
blackb:原來是問號,抱歉。不過後面還是跳太多。 01/03 00:25
blackb:樓樓上,我不太需要看法條... 01/03 00:25
snkykkk:那請問不需要看法條的b大 k大揪竟是不是酸人?? 01/03 00:27
snkykkk:酸人這個舉動 依b大的邏輯來評價 揪竟是對事還是對人? 01/03 00:27
kent2001:大推blackb:我不太需要看法條,哈哈哈。 01/03 00:28
blackb:........................你眼睛看到哪裡去..... 01/03 00:28
kent2001:這個說不禮貌是309、310的,八成刑法一定相當棒! 01/03 00:29
yoorange:叫blackb大去看刑法法條,這句話大概是本日最經典了。 01/03 00:30
yoorange:經典到我都快哭了。 01/03 00:31
eva0617:因為我覺得他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01/03 00:33
eva0617:之事,所以跟禮不禮貌已經有點遠了 所以我才想說看法條 01/03 00:33
mvb:kent2001大,你是在說我嗎?我那句是問號 01/03 00:33
eva0617:會比較清楚。當然有其他想法,可以提出來討論。 01/03 00:34
mvb:以b大的推文反問的 01/03 00:34
BTWay:問號? 這個mvb大一定常看54台~~~ 01/03 00:34
mvb:扯遠了好嗎?我根本不看那台 01/03 00:35
BTWay:那你平常都看哪台? 這個高招耶 01/03 00:36
BTWay:用問號就不會有309 310的問題了 超強 01/03 00:36
kent2001:有個問題想請教,這個戰態度的大家,難道原PO這麼嘔心瀝 01/03 00:37
kent2001:血PO的文章,這麼多字的文章,大伙只對態度有興趣嗎? 01/03 00:38
edison1003:叫撲馬大看刑法法條 我也給本日最經典! 01/03 00:39
yoorange:態度無敵啊! 01/03 00:39
BTWay:大家都有去看態度嗎? 01/03 00:39
beaanchor:不只54台吧 現在的新聞媒體..... 01/03 00:39
JACKBOBO:我支持台啤 01/03 00:40
mvb:eva0617學法律蠻認真的,也許根本不知撲馬老師是誰,何必這樣 01/03 00:40
eva0617:請不要誤會,說去看法條並沒有瞧不起b大的意思,本人刑法 01/03 00:42
beaanchor:撲馬老師之前也是跟秦台大槓過..不過感覺秦氣勢很強 01/03 00:42
eva0617:的確沒有非常好,所以才要提出來討論。如果這篇到最後只是 01/03 00:42
eva0617:淪為戰文,那也很沒意義阿XD 01/03 00:42
blackb:可是eva很好看。 我沒跟他槓上啊,他到是有警告我就是 01/03 00:43
blackb:(攤) 01/03 00:43
mvb:這篇從頭到尾都是戰文啊,很一貫啊。這篇也不涉侮辱、誹謗啦 01/03 00:44
mvb:不用太認真研究 01/03 00:44
beaanchor:撲馬老師在線上....XD 01/03 00:45
eva0617:喔好吧(←很容易認真起來的人) 01/03 00:45
BTWay:這篇怎麼都沒人推了? 那來集氣好了 有推2009有上~~~ 01/03 00:57
cheany:這篇怎麼這麼精彩...... 01/03 01:02
galaB:原來黑b大學長的禮貌只有存在對父母對長官對總統的脈絡喔… 01/03 01:17
galaB:黑b大是補習老師嗎?那不必討論禮貌脈絡啦!考上最重要! 01/03 01:18
windsor:態度文無限迴圈 01/03 01:24
ArvanSdark:態度!!!!台啤超屌的~~~哈哈哈哈哈哈 01/03 02:47
GregoryHouse:所以以後當庭長時審判罪犯時:不好意思真抱歉判你重刑 01/03 03:00
GregoryHouse:這樣比較有禮貌~~ 01/03 03:01
AstroNew:吵那麼多?? 去讀書比較實在。 01/03 06:40
juliantin0:補習班老師,原來是三寶之一,失敬失敬^^" 01/03 08:40
bigQmo: 01/03 09:06
Deino:樓上是詞窮了? 那就別來湊一腳嘛 01/03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