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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大真的有很認真看大家的心得文章 也有很多自己的想法。 文中沒有看到您提及您今年有沒有考上律師司法官 但看您打出的各科成績 今年司律的成績都遠高於錄取分數 我想應該是有考上吧~ 先向您說聲恭喜 也相信您不論未來想要當司法官當律師或是其他職業 都會很稱職的:) 因為文章中有提及我的文章 所以選擇特定段落來回應一下~ : 參加考試的人(除了那種考上還來報名律師當分母還願的之外)人人都有 : 心想考上,不管是想用矇的矇上、靠補習班的資料、還是專心唸教科書 : 來考試、抑或律師名次不好還想一考再考的人等等…我想原則上沒有一 : 個來考試不想考上的,所以抽掉這種因為考上而興奮的情緒,這種論述 : 的背後只是”原po認為自己很棒而想獲得一些認同”。 不用說得這麼難聽嘛~ 當一件事情被用「只不過是...」來形容 就變得一無事處了。 本身金榜題名就是很大的喜悅了。 考上是個很確定的結果 不再需要公告周知 也不怕別人不認同。 當許多學弟妹來問我讀書方法、當我看到很多認識的人並沒有考上 我會想花些時間把自己怎麼讀書的方法打出來 給大家當參考 這種心態有這麼負面嗎? 當然有些方法只適用於自己不一定適合別人 或是有些比較特別的技巧。 但會一起打出來是因為這些都是自己所使用的方法 所以跟大家分享。 沒有實驗組和對照組,本來就不能證明這樣一定比較好 老師喜不喜歡這樣,本來也不能說得準。 但我就是用這樣的方法 而且也考上了 所以想跟大家分享 給大家多一點資訊。 兩者因果關係如何、版友要不要學習,本來就是大家自己決定的事情。 補習班所說的東西、或是bbs上的文章 本來就都是這樣啊。 : 其實這也沒蛇麼不好,國家考試版本來就是溫暖而富有人性,反正 : 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聽聽別人的意見總比自己閉門造車來得好 : ,畢竟,能考上的強者總是有過人之處。但筆者惋惜的是,姑且不論 : 那種應屆考上就洋洋灑灑地書寫十大原因, 「應屆考上就洋洋灑灑書寫...」 我不了解為什麼您要用這種表達方式呢? 應屆考上是原罪嗎? 我應屆考上就寫 是因為應屆考上就不會考下次了 以後就沒機會寫了 所以當然考上當年就會寫 這樣有什麼不對? 還是您覺得應屆考上的考生沒有經歷落榜的痛苦 或沒有檢討自己讀書方法的經歷 所以就不應該跟大家分享自己的讀書方法? 應該也不會吧。 也許我誤會了您的意思,但我覺得那句還蠻刺眼的 不太能了解您要表達的。 : 先是說「......國考制度沒這 : 麼糟,而且我覺得還蠻有鑑別度的,像今年司法官和律師二個考試, : 我的總分都差不多,而且大致上高的科目兩個考試都高,低的科目兩個 : 考試都低。」在前,待複查成績又道:「…給一個考到全國第三名的考生 : 1分究竟是考生程度差?還是命題老師不適任?國家考試的命題和改題 : 需要更透明…」於後(註1),這種前後論述矛盾不一,跳tone跳得過於 : 嚴重朋友;明明經歷過過加考試的折磨的考生才能知道準備國家考試 : 的那種不確定性、煎熬與痛苦,卻在考上之後都轉化為”這個考試有 : 標準不一致之處,但是只要努力就能夠考上,預祝大家金榜題名…”的論調 : ,如果考上的人不站出來對這個應該要做些改變的考試制度發聲, : 難道期待沒有考上的人來po版幹譙這個無言的考試制度? 之前我會覺得有鑑別度是因為 高分的科目大致上兩個考試都高分 低分的科目亦然 後來覺得給分有問題是因為律師成績複查後 發現票據法總共有2小題 卻只得1分 而且也有聽到其他考上的同學該題也只拿1分。 這樣的確前後論述不一 但原因是有了新事實新證據(收到律師成績複查結果)。 不知道您可以接受這個前後矛盾的理由嗎? : 至於後者要不要背專有名詞的原文...(筆者覺得這個真的是時間多到掉扎的人 : 才在做這種事),就科目上來說筆者僅認為國際私法的一些專有名詞背一下 : 無傷大雅,因為這科的外文比較好記。反對背專由名詞的原文係因為一來是 : 準備上沒那麼多時間,腦袋中的記憶體沒那麼多;二來又不是考法學德文,拿 : 刑事訴訟法為例,萬一把熊熊老師刑訴書上的東西寫到汪汪老師出的題目的話 : 這個非但是畫蛇添足,更可能是得到加害給付的反效果!!!! : 更何況,如果筆者沒有理解錯誤的話,這個考試的目的是要選出將來能夠解決問 : 題的人,一昧地背這些不知道能否記得正確的名詞,還不如多花些時間學習找 : 出爭點的方法較為實際。(用很花俏的方式得到高分,再跟大家說這有什麼關係, : 筆者以為前者的確無傷大雅,但是後者這樣近似炫燿取寵的方式,不禁讓筆者懷疑 : 用這樣的方式拿到這樣的分數,難道不會覺得一丁點兒過意不去??難道沒有 : 老師係留美留日的嗎??那怎麼不背背法學日文??法學英文??還是說功利主義下 : 只要高分就好,任何方式也無妨?即便閣下不會唸不會說,名實根本不符... : 倘若如此,反而更加突顯這個考試的投機可能性!) 您覺得考試的時候寫一些些結論正確但未必真正懂的東西 這樣是不對的嗎? 依同一理由 您會主張因為考試就是要考出考生真正的能力 所以遇到不會寫的題目 也要空著不能猜題 不然就會「名實不符」而過意不去? 寫一些原文專有名詞是我會用的小技巧 會不會拿高分我不知道 但會讓我更有自信 知道自己寫的考卷能夠和別人不一樣。 不過當然還是呼籲大家 一定要先把底子打好再去學考試的小技巧 不然仍然不會通過考試。 縱然通過考試,學識不紮實就坐在律師司法官的位子上 對社會也不是好事~ : ----------------------------------------------------------------------- : (註1)請參照,hcya,<司特三等司法官和專技律師上榜心得-上榜時大原因>, : ptt國考版,第15342篇;hcya,<律師成績複查結果>,ptt2<YAYAYA>個人版, : 第848篇;最後瀏覽時間:2008/12/31/00:10。(後者的部分原po是po在個人版, : 但是因為閣下是公開版,所以筆者還是如實地附上資料來源,以免被認為係筆者 : 無的放矢;再者,希望閣下能夠記住您在個人板上那篇的推文5~8:以後有考生 : 來打國家考試的行政訴訟,洪佳業法官您不能夠因為偷懶而直接輕易地用判斷餘地 : 加以駁回,我們真的需要您這種有耐性聽落榜的考生的訴狀、有魄力不擔心被 : 上級審發回的法官) 用文字表達的方法 使我不太了解您說話的語氣... 我就把它當成是一個勸勉好了。 謝謝您 我會記得的。 : ------------------------------------------------------------------------- : 附記: : 唔好意思,照理來說,國家考試版應該是溫暖而富有人性,惟筆者實在難以茍同 : 這個考試制度不合理的地方,思前想後,還是把自己的心得po上來,希望能 : 對這種"只有考上的人說的才是對的"的氛圍給予一些新的刺激,不奢求每個人 : 都能感同身受,但是至少這樣做對得起筆者自己的良心。 : 加上筆者生性不河蟹,以上所述語氣若有得罪之處,還請見諒,筆者只是就事 : 論事,而非從性格責任論的角度作非難。 : ...to be continued... 絕對不是考上的人說的東西就完全是對的。 別人的方法可以當作參考 但盡信書不如無書 每個人都需要有適合自己的讀書方法。 我完全贊同原po在附記裡所主張的。 也謝謝原po用心看了大家以及筆者的心得文 並寫出自己的看法。 雖然有些主張或想法 我不太能理解或贊同 但還是很感謝您的回應 若還有批評指教或是要討論的事情 也請不吝告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88.157
windsor:所以有了新事證後的結論是鑑別度...........? 01/02 14:24
ppta:H大的修養真好… 01/02 16:52
catnsky:h大辛苦了 熱心po文分享還要被那種人酸 01/02 16:54
atzkgb:h大 加油~~ 01/02 17:10
law5566:唉..這年代發心得文還要為自己辯護. 01/02 18:46
law5566:h大加油! 01/02 18:46
beaanchor:推一個 01/02 19:23
candicerain:我認為國考運氣確實重要,但大家同樣無法掌握運氣, 01/02 20:26
candicerain:面臨相同的機會與風險,這就是公平! 01/02 20:26
DrEvil:推學弟 01/02 20:27
candicerain:上榜心得不是聖經,但提供了一個掌握機會的經驗之談, 01/02 20:27
candicerain:有什麼不可以呢 01/02 20:28
henryc:分享經驗很好啊,看到很多考上司法官律師的可以激勵其他人 01/02 21:02
henryc:況且像我這種小咖分享四等心得,也根本沒啥好炫燿的... 01/02 21:04
shaphanty:我也覺得好新分享不應該被酸 01/02 22:48
jcll:原PO有po今年考試成績阿 法官高2.9 律師高7.5 01/02 22:58
woody913:h大加油!欣賞您的修養跟態度 謝謝熱心分享 01/02 23:31
snkykkk:以h大為榜樣! 01/02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