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fp339 (是非只因多開口)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該用什麼理由 告訴別人不要放棄(二)
時間Mon Apr 3 17:01:30 2006
這一篇多數部分可以跳過,只是陳述一些事情。
簡單交代一下我自己:
某一個公館大學的學生,大二轉系至同校法律系就讀。在此之前未修過任何法律
學分。大學四年裡只靠共筆過考前的那一週,畢業時不知道何時國考,更不知道
考什麼科目。法條從來沒背過也很少看。如果要說程度增加多少,大概是和這幾年
景氣復甦的程度差不多吧 我想。
所以在糊里糊塗當完兵之後還是不知道什麼是國考和考什麼,終於在某一年接觸了
現實的世界,當然結果是慘不忍睹的。
同學聽到我的分數時回答是,白痴都比你強~開玩笑也有個限度。
諷刺的是,同年的稍後考試,平均卻比前一場高了19分多,
而這一個月間我什麼都沒做...
我學到的第一個心得是,
如果命運是自己無法掌握的,那麼自己至少該做好你自己。
之後繼續維持著半玩耍半念書的日子,或許是有了學生的身份可以暫時當個快樂的米
蟲而不用面對嚴苛的生計,不過時間不會為此停留,當人們在意起時間時~他早就冷
眼的看過無數的世代交織與生命的輪替,再次不得不正視它時,第二年已經到了。
第二年的結果,如果從形式上來說:叫做差臨門一腳。但是如果更深入的看,則是
基本功不夠而僥倖成分居多。
我得到的第二個心得是,該努力的就去努力,該取巧的更要去取巧!
換言之,就是方法的問題,幸好我再這一年裡沒有失去我生活的重心就得到了這個
經驗,呃...儘管一年裡及其後多少又失去一點尊嚴...(多數考生的悲哀)
即使有人可能會說因為你不夠用功所以才沒考上,我會反駁的說:
雖然沒考上,但是我至少這一年過得像自己。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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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ikisila:推第二個心得 04/03 23:02
推 sisliy:謝謝你給了我一些想法 接下來的這三個月我不會逃避 04/03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