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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dger (耶利米)》之銘言: : 至於人員編制的問題,你也不用問了,台灣政府沒得誠信原則或邏輯推論的..... : 無論檢調都搞得要死,幾十年沒見編制有啥改變..... : 特考的名額也大致就是那樣.....可能一年被操掛的加離職去幹律師的人數都比 : 進司訓所的多(當然,誇張點兒啦......) 恕刪前文 抱歉我是新來的人 是某校法律系畢業的 雖然沒有想要考檢事官 但聽了你的話還是覺得很有趣。 首先,我也有一個同學是去年應屆畢業莫名其妙考上的(真的是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呀) 所以對於她跟前文你提到的醫管當完兵後考馬上就考上的人只能抱以12萬分的佩服:) 另外,我是沒有問她現在做得怎樣,但有一個相熟的學姊在板橋地院做了7年檢察官,她 一直勸我去考檢事官,因為她說現在沒有正式編制檢事官的職責是什麼,所以可以說是 比較"爽"的工作(比起辛勤的法官,檢察官,跟更可憐的書記官來說),因為沒有明文規 定要做什麼,或許可以說好的方面是什麼事都有別種人做,壞的方面則是,增加這種職 務的人,就是要你來做雜事的啦,也就是什麼都要做,不過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一定比 書記官輕鬆又錢多多,當然,法院這條路本來就不輕鬆吧,法學底子本來就不好的人就 算矇上了,想必也會工作得不太舒服喔.....(非考不上的人的酸話喔^^) 另外我想這幾年名額較多是因為,這些年才剛開始招考,所以名額比較多,但應該會 逐年減少,所以有志報考的人要快馬加鞭把握時機呀^^。另一原因可能真的就是長久 累積的案件實在太多了,司法官們也快受不了了,人權團體也幫著抗議這根本不是人 做的(開玩笑啦),所以急著多一些人進來消化案件呀!我想被操到離職的人應該沒那 麼多吧,被操掛的倒是應該有一些喔,呵呵,不過不至於每年掛去幾百個司法官吧! 不過說些無關的話,當法官拿10萬薪水做平常人兩倍工時的工作,比起書記官拿4萬 做兩倍工時的工作,以其竹科工程師拿10萬做兩倍工時的工作,跟小上班族拿4萬做 一天八小時的工作,自己想想你想要有多少錢,過什麼樣的日子呢????有人有能力 做第一種人卻寧願做第四種人,有人沒能力作第一種人只好做第二種人或第四種人, 但也不能說第四種跟第二種拿一樣錢工時卻不同就代表第四種比第二種好,畢竟第 二種是比較有保障的工作。總而言之就是,看自己想過什麼生活,努力去達成最重 要囉!! 最後拉回正題,比起第一種跟第二種人,檢事官算是比較平衡一點的工作,所以如果 覺得一個月7萬夠用,也不用非要當第一種人不可,另外扯到人員編制的問題,就我 所知現在是法院組織法明文有編制檢事官,這幾年也招募蠻穩定的,以後退休也有退休 金,要支遣也不會像一般企業做那麼難看,畢竟是國家機關呀,所以還是推啦!!! : 並且再過個半年多就要大選,誰知道大選後的考選與司法改革政策又會怎樣...? 我查過有關檢事官的法院組織法第66條之2~4都是在民國88年2月總統公佈的耶!那時 候是綠營執政嗎???另外從89年名額60人,到90年57人,到91年80人,名額是愈來 愈多呀,可見這是需求影響名額呀,並不是政策就可以隨便左右的,國家考試任何 名額都沒有因為綠營執政而有很大變動吧!????司法人員就是因為不夠了才會增加名額, 並非綠營放甜頭呀,更何況這本來也非綠營主導的政策下所編制的職位(並非我政黨 偏好在為綠營辯護),所以想考的人還是繼續努力勇往直前吧^_^ : 如果,你就是要走這條路,義無反顧也要付出..... : 風險都一定要負擔,只要不要去負擔無法負擔的風險就好(例如去地下錢莊借錢過一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70.226
alanney:寫的真不錯...我也是法律系...真辛酸 推 61.230.73.216 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