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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情提要 我的準備方式、考試方式和心理建設或許偏離主流許多, 但我希望藉著分享自己的經驗, 來改變現在(我認為已經極度變態的)考試文化。 而且我認為, 因為補習班、板上、讀書會等各種管道所分享的主流方式幾乎相同, 所以遵循傳統方式就落入了所謂的「生存者偏誤」, 也就是: 考上的人都採取傳統方式, 不代表採取非傳統方式就考不上。 甚至傳統方式也可能根本就不是出題老師想看的, 只不過大部分考生都採傳統方式, 所以老師也只好被迫接受。 2. 個人背景 小弟今年25歲, 法研所三年級生。 2011年考上研究所之後沒有參加國考, 研究所時期以修課、當研究助理或課程助理為主, 今年是國考初體驗。 大學時是法律本科生, 成績不錯, 拿過四次書卷。 準備研究所考試時念了很多書, 底子算好。 研究所的學習過程中讓我學會用比較不一樣的觀點來看法律問題, 我認為對我今年考試幫助很大。 3. 今年考試成績: 律師一試 前20名內 律師二試 前50名內 司法官一試 前20名內 司法官最終 前30名內 4. 心理建設 (1) 國考只是過程,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考上國考是為了做自己想做的事, 是多了一種武器, 不只是為了餬口飯吃, 不是為了社會地位, 不是為了鐵飯碗。 我也思考過律師和司法官以外的出路。 (2) 先講求不傷身體。 準備考試時我告訴自己: 「即使為了運動而減少唸書時間, 也不要為了考試而賠上自己的健康。」 準備國考期間我仍然維持運動的習慣, 甚至為了提高運動效率、減少運動時間而嘗試了新的運動, 結果是我的身體健康和體能狀態反而比準備考試前更好。 而且在第二試時, 我沒有出現手痠、肩膀痠或其他不適症狀, 也有助於我的表現。 (3) 掌握大原則後,凡事有自己的觀點與思考,並進行利益衡量。 掌握大原則最重要, 簡化自己對各種複雜爭議的理解, 學說或實務見解爭議看過就算了, 重點是知道有什麼問題, 根據我所學過的法律原則和自己的價值判斷之後認為答案為何, 而不是背誦各種瑣碎的學說見解之爭(我認為這導致我國考試制度的失敗和墮落)。 例如關於判斷餘地的問題, 我知道問題的關鍵在權力分立、功能最適、民主正當性就夠了。 又例如關於表見代理的問題, 我知道關鍵在於風險分配、締約成本分配就夠了。 剩下的都是個案的利益衡量。 (4) 不要怕獨門暗器,也不要浪費時間在無意義的、小鼻子小眼睛的獨門暗器或學說上。 獨門暗器考出來就是大家都不會。 我能做的就是如何憑著我的基本功、對大原則的掌握, 表現得比其他考生更好。 4. 各種考試要訣與準備方式 (1) 寫考卷時:以全部寫完為最高方針,盡可能節省時間! a. 可以寫條文符號、阿拉伯數字, b. 可以用羅馬數字來表示「項」。 c. 除非題目問實務見解或學說見解之爭, 否則我原則上都「不會」兩說並陳後採一說, 我都只點出問題關鍵之後, 寫「本人認為」(不寫「管見」,因為筆畫多)如何如何、理由為何。 「如果時間夠的話」, 我會先寫出實務見解如何如何, 批評一番之後寫「本人認為」如何如何、理由為何。 d. 每一題我都按照配分比例分配時間, 而且儘量嚴格執行。 通常前幾題一定會超過預定的時間, 但是通常在訴訟法或實體程序綜合題都可以把落後的時間救回來。 在此強烈建議:不要跳題寫!老老實實從第一題寫到最後一題! 或者至少把實體程序綜合題留到最後寫, 因為最後一題往往配分多, 所以時間操控彈性比較大, 容易讓自己補回前面落後的時間。 另外,每一題如果超過時間, 就要立刻找出停損點。 像我刑法如果時間不夠, 幾乎都沒有寫罪數論。 e. 除非寫字很快,否則別老實地用三段論法。 因為三段論法很浪費時間。 在不是重點的部分, 我都把大前提、小前提、法律效果混在一起寫, 例如律師二試民法第一題。 f. 用語盡量白話, 減少使用「係」、「按」、「查」、「屬」、「惟」, 避免文謅謅的讓改題老師改得不順。 而且有些字筆畫又多, 寫起來很煩。 g. 審題、找出問題、想架構、翻法條: 我認為國考時「找出問題在哪裡」比「懂得多」、「寫得多」更重要, 所以我每一題都花3-5分鐘想本題的問題在哪裡, 同時構思作答架構、找出要用的法條, 然後才下筆。 這樣可以避免衝動性下筆之後思考不周而東補西補。 另外, 所謂「思考問題在哪裡」, 不只是憑著「喔!我看過某某老師寫過文章!」, 更重要的是學習法律之後所培養的法律人的直覺或法感情。 舉例來說, 律師刑訴有一題好像問二審法院把被告罪名從強盜殺人改判強盜致死, 但仍維持原審死刑判決, 我雖然沒念過相關的文章, 但我的直覺就是違反平等原則, 然後就據此開始嘴砲。 (2) 飲食與睡眠 平時多吃素, 身體比較健康。 二試總共四天, 每天中餐都是「水煮蛋、水煮番薯、水煮雞胸肉」。 低GI飲食(請自行google), 考試的下午比較不會昏昏欲睡。 平時不熬夜, 考試當天中午記得午睡片刻。 (3) 今年有念的書 a. 一試 民法:無 民訴:喬律師全 刑法:無 刑訴:林鈺雄全、林俊益上 憲法:植憲上下 行政法:吳志光教科書 公司:大學時筆記 票據:大學時筆記 保險:程政大講義 海商:無 證交法:曾宛如證券交易法原理 法學英文:無 法律倫理:無 學稔一試就上(幫助很大!) b. 二試: 保成總複習課程及講義全套(超有用)(但沒念保險法) 顏聖刑總(快速看過、複習三階論下的各種概念操作) 撲馬刑法分則Q(快速看過、培養問題意識就好) 喬律師家事事件法部分加強、自己做摘要和筆記 植憲快速再看一次 整理並背誦重要的大法官解釋 保險法根據程政大講義整理筆記後再看一次 另外, 這個階段很重要的是把一試的時候認為自己需要臨時抱佛腳的主題再看一次, 例如民訴的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當事人恆定、判決效力範圍、訴之合併等等, 刑訴的速簡程序、非常上訴、再審等等, 身分法的剩餘財產分配和遺產繼承等等。 (4) 唸書方式 永遠要思考! 而背誦只是為了幫助思考! 永遠要掌握大原則。 不要在學說見解之爭之中迷失了自己! 如果覺得學說見解之爭很瑣碎, 請立刻放棄背誦。 因為考試的時候, 只要「知道問題在哪」, 永遠可以憑著自己的法律判斷寫出東西。 5. 結語 太瑣碎的東西我就不寫了。 總結幾個大方向: (1) 考試時,以全部寫完為最高方針。 (2) 唸書時,永遠要思考,掌握大原則,知道各種問題最終是哪些利益的權衡。 (3) 考試時,知道問題在哪裡,比寫得多或少、知道的學說見解多或少更重要。 (4) 維持身體健康,注意運動和飲食。 我們的考試制度真的很爛很爛(當然,我也相信考試制度本來就不容易設計), 不值得大家為它花這麼多時間和金錢, 也不值得法學教育為考試制度而變得狹隘、一起墮落。 在此分享個人的考試經驗, 希望有志者儘早脫離苦海。 而且我相信, 一旦所有考生都能夠擺脫出題老師的獨門見解、無聊的學說之爭, 出題老師也就會比較沒有興趣在這些小鼻子小眼睛的東西上汲汲營營, 而真正投入對社會有貢獻的法學教育和研究。 (看看外國的法學者都在寫什麼文章, 再看看我們的法學者都在寫什麼文章, 感觸很深。) 如果出題老師不想改變, 我們考生又為了考上而屈服, 結果是考生和出題者集體墮落的惡性循環。 (就像閱聽人的偏好和媒體之間的關係一樣。 我們的閱聽人和媒體是集體墮落。) 謝謝大家的收看, 祝大家考試順利, 或是能夠在考試外找到自己想要的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38.133
ckhgguang:哭哭...為了這篇還熬夜了XD 01/03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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