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yntony:還是說 該規定是例示 因為他有寫「等」學科140.112.214.152 05/27
※ 引述《ymcak (代客旅遊)》之銘言:
: ※ 引述《syntony (海平線與曙光)》之銘言:
我又發現一個問題了
我修的課程 如財政法 憲法 假設都不採計的話
民法 刑法 行政法 刑訴 公司法 各計三學分 共十五學分
加上專利法及租稅法總論各二學分 總計才十九學分 那我不就還是沒有資格考律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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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出自岫谷 泉水滴自石隙
一切都開始了 而海洋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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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