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mcak (代客旅遊)》之銘言:
: 政大、中正、高雄、中央警大、東吳、東華、世新、銘傳共八間法研所,
: 是「任何科系畢業」均得報考;
: 而台大是法、社、商學院均得報考;
: 台北大除法律外,政治系亦可直接報考。
: 原則上是均得報考,非本科系無法報考法研是例外中之例外
: 故沒限制的學校是「更多」。
: 所以,根本不用修學分;直接以「應屆大學畢業生或大學畢業生」資格報考即可。
: 如果還想考個律師或司法官,
: 一樣也不用修學分,直接憑「法律研究所畢」即可報考。
: 一舉數得。
(部份恕刪)
若以 法律研究所畢 報考律師司法官
可能行不通哦!!
我不清楚這二年有沒有改變
三年多前 我有位朋友 是外系考上北大法律所
但是她還是沒辨法報律師
她說 一定還是要修過相關法律學分 用學分才行(碩士學位不行)
因為規定是"法律系畢" 而不是"法律研究所畢"
當時她有問過考試院(還是考選部? 忘了)
他們是這樣作回答的
所以 還是要乖乖的修大學部的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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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的香郁,是仰賴水的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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