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llets (狸狸狸)》之銘言:
: ※ 引述《ymcak (代客旅遊)》之銘言:
: 若以 法律研究所畢 報考律師司法官
: 可能行不通哦!!
請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款: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
司法、財經法律、政治法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所以一定可以。
: 我不清楚這二年有沒有改變
: 三年多前 我有位朋友 是外系考上北大法律所
台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只有(一)法律系(包含雙修)(二)政治系才可報考。
而你又說她沒修過相關學分,故不可能是雙修;
所以你朋友所就讀的外系,只有一個可能:她念政治系。
而政治系本就可報考司法官;至於律師,不管是考選部或二年前補習班所發之報
考資料:均確定「法律所」畢業,可報考律師。
至於補修學分那跟考律師沒有關係,而是該所對非本科畢業者於攻讀碩士之要求
,不可混為一談。
: 但是她還是沒辨法報律師
: 她說 一定還是要修過相關法律學分 用學分才行(碩士學位不行)
: 因為規定是"法律系畢" 而不是"法律研究所畢"
: 當時她有問過考試院(還是考選部? 忘了)
: 他們是這樣作回答的
: 所以 還是要乖乖的修大學部的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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