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hrisiverson:請問一下公行系畢業可以考嗎 61.58.64.181 08/22
推 Schumacher69:他回答的很清楚了。樓上的問題可自己解答 218.175.84.176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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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kalin (大牛比較懶)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學分班
時間: Fri Oct 14 19:27:59 2005
※ 引述《marxs (打起精神來!)》之銘言:
: 沒錯。但只要民訴「或」刑訴。
: 必修,只有三科,民、刑、刑訴或民訴任一。
: 您前頭說法有誤,不是民訴「與」刑訴。
: 民、刑,有「同名」(如:民法、刑法)課程最棒,直接抵掉。
: 否則,依現今大學課程分法,
: 民=民總+債總+債各+物權+親屬+繼承。(修民總與債總就可以=民)
: 刑=刑總+刑分。(要全修)
: 有些課看起來很像很好排,但有些課是「全年」課,
: 所以真正有修過課者,便知並不好排。
: 一不小心,大學四年畢業,還差一點點就取得律師應考資格。
: 即使實力再充分,還是當年無法投考。
: 只好再花錢委身學分班,「重」上一遍已私下讀過的東西,
對不起,我是好奇寶寶,再請問一下...
該款是用頓號分開的:"民法、刑法、民訴、刑訴"
民法與刑法是一定要有的,可以理解
為什麼民訴、刑訴只要其中之一即可呢?
另外,為什麼民法只要修習總則、債總即可?
是不是有考選部或其他有權解釋機關的解釋例做依據呢?
對不起,問題多了點,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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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4.20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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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xs (三大法人賣超78億)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學分班
時間: Fri Oct 14 20:23:00 2005
一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還是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正確答案:後者!)
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二款」自明。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
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民法、
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
件法、仲裁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國際私法、刑法、
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訴訟法、證據法、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土
地法、租稅法、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
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社會福利法、勞工法或勞動法、環境法、
國際公法、國際貿易法、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行為法、法理學、
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
分以上,其中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有證
明文件者。
二 民法只要修習總則、債總即可?(正確答案:是的!)
見「九十四年律師、會計師、社工師、民間公證人、不動產估計師簡章附件」自明。
(一)予以採認案例:
1.民法總則與債編總論
2.民法總則與其它編二編以上(注意:親屬、繼承二編合修只算一編)
3.債編總論與其它編二編以上(注意:親屬、繼承二編合修只算一編)
4.民法專題研究
(二)不予採認案例:
1.民法概要與民法問題研究
2.民法概要
3.民法總則與債編各論
(三)小結:
1.大學或研究所只修過民法概要,等於沒修過民法。
2.要以民法三編以上修習成績投考者,定非「民法總則與債編總論」此情。
3.修習債各,不等於任何一編。
4.用進階課程或同名課程來抵民法或刑法,是最簡便的。但課要簽的到。
如本例的民法專題研究。
(四)其它科採認案例,請參簡章的附件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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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1.21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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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yntony (海平線與曙光)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問題] 請問 具備法律輔系是否可以考律師考試
時間: Fri May 27 12:11:42 2005
※ 引述《ymcak (代客旅遊)》之銘言:
: ※ 引述《syntony (海平線與曙光)》之銘言:
: : 可是規定有寫 每一科最多採計3學分
: 共計21學分,共計8科。已合所定標準。
: 最有問題的只有「刑分」到底要不要修而已!這點每年似乎標準不一。
: 至於你擔心的財政法因不在該表的列舉項目內而恐不被採計,
: 應該是杞人憂天。
:
: 反正你就先去報名,到時不行再講。
: 而你住宿舍應該是碩博士班在學生吧?
: 真不行的話,那明年下學期看要不要去修大學部補刑分。
: 不過或許今年你就可以參加了!
今天打電話給考選部專技司確認過了 只要有法律輔系字樣在畢業證書上
就可以採為法律系 不必學分審查 就可以報考律師....提供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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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一天的時間
閱讀一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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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2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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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humacher69 (來線上PK F1 99-02吧)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問題]請問考司法官資格
時間: Mon Sep 19 21:31:31 2005
推 marxs:那個學校的法律系不給外系修課? 09/18 10:49
→ bakalin:政大...不知道其他學校的情形如何?有誰可以說一下嗎? 09/18 16:35
推 RETURNplus:若是只有行政法、商事法。政大還是可以修的 我就修到了 09/19 16:51
→ bakalin:只修這兩科不能考律師..可是其他科目法律系又不給修.. 09/19 18:27
其它學校無此限制。政大設此限制,可能跟http://www.cpbae.nccu.edu.tw/有關。
行政法、國際公法可去政治系修課、商事法、公司法、證交法可去經濟系或管院修課。
以上已合計五科,完全不需要至法律系修課,故縱有此限制,也無此問題。
而非政治、法律、行政各科系畢業者,只要修畢行政法與商事法二科,
業取得司法官報考資格。
而在你的學校,又有此限制的前提下,
想再加考律師,只剩民法與刑法與訴訟法(民訴或刑訴)共三科有修課上的限制問題,
民法修齊五編中民法總則與債編總則即可,刑法需全修或修刑法的進階課程一科也可抵,
該校不給修,只好去上學分班或準備轉校。
學分班有開單科的班也不多,
如本例只需再修民法與刑法,其它不用再浪費錢修完一個完整的學分班。
至於非本科系要走自由業律師路線,
除非,
1.名次居前(如全國前五十名),
或者,
2.取得國立或有名私立法研所法學碩士學位(不含科法所、法碩乙、學士後法研),
或者
3.擁有二張以上執業牌照者(如同時擁有醫師與律師、會計師與律師、公證人與律師等)
或者
4.從司法官轉任律師者(非本科系先考取司法官、任職幾年再從司法界轉任民間律師)
否則不吃香。
還是先走公務員路線,往司法官或調查局邁進吧。
除非取得執照的目的只是為了累積自己的經歷,撥空去拿來妝點門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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