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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TTHEW07 (matthew)》之銘言: : 專科以上不動產估價、地政、土地資源、土地管理、不動產經營、土地管理與開發 : 、建築、資產(管理)科學科、系、組、所畢業者。 : 專科以上相當科、系、組、所畢業,並曾修習相關學科至少六科,每學科至多採計 : 三學分,合計十八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自中華民國93年7月起,其中須包括 : 不動產估價或土地估價。 : 請問一下 它的十八學分 一定要從補習班繳交學分費才可得到學分嗎 : 有沒有其他的方式? 或者是從不動產專科學校中選修 如果要選修的話 : 需要怎樣的方式才能上課? 小弟目前還是大學 請知道的多多指教 : 謝謝~~~ 據了解,相關的學科應該是指你在大學時所選修的科目要與考試的專業科目有相關, 至少要選六科所列這些專業科目,而每科最多只算三學分, (例如一科如果是一年上下兩學期 4 學分的課,只採計三學分) 而不是上補習班補喔。 下列是考試科目 一、普通科目: (一)國文(作文與測驗)。 二、專業科目: ﹙二﹚民法物權與不動產法規 ﹙包括不動產估價師法、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土地稅法及其附屬法規﹚。 ﹙三﹚土地利用法規 ﹙包括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及其附屬法規﹚。 ﹙四﹚不動產投資與市場分析。 ﹙五﹚土地經濟學。 ﹙六﹚不動產估價理論﹙包括高層建築物估價﹚。 (七)不動產估價實務。 --- 如果有錯,歡迎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4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