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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shinwei.bbs@bbs.badcow.com.tw (ART)》之銘言: : 如題! : 有人要去考的嗎?考過到底可以幹嘛? : 真的是一張保證收入的執照嗎? 什麼是記帳士? 93年度最新通過法規   1. 所有稅務記帳相關工作,均需取得相關認證   2. 取得證照後可開設事務所,未來前途無限 所稱之記帳士考試,是指考試院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而言。 而記帳士得執行之業務有下列各項: 一、 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業、復業及其他登記事項。 二、 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申報及申請事項。 三、 受理稅務諮詢事項。 四、 受委任辦理商業會計事務。 五、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辦理與記帳及報稅事務有關之事項。但是不可以受委任辦理者, 為各項稅捐之查核簽證申報及訴願、行政訴訟事項。 對於現行執業的稅務會計記帳代理業者(一般稱代客記帳業者),「記帳士法」也特別訂 有規範的條文。依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從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滿三年 ,且均有報繳該項執行業務所得,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得登錄繼續執業。但每年至少應完 成二十四小時以上之相關專業訓練。前項辦理專業訓練之單位、訓練課程、訓練考評、受 理登錄之機關、登錄事項、登錄應檢附之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 之。」依該條文規定,可以登錄繼續執業的人員,必須具備二項條件: 第一、「記帳士法」施行前已從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滿三年,所謂「已從事記帳及報稅 代理業務滿三年」之認定,按照立法理由的說明,是指有代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 申報、或有代理營業稅媒體申報核准文件、或有代理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核准 文件、或領有稽徵機關核發之稅務會計記帳代理人員資料登記卡,其中之一滿三年 者。 第二、必須在執行代理業務的三年期間,都有向國稅局申報該項執行業務所得。只要同時 具備以上二項條件的現行執業人員,都可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向主管機關或主 管機關指定之機關,申請登錄。同時不以加入任何工會或團體為要件。不過,財政 部強調,這類登錄繼續執業之人員,因為並沒有經過記帳士考試及格,所以主管機 關將不會核發記帳士證書或執照。 財政部同時指出,對於有關受理登錄之機關、登錄事項、登錄應檢附之文件與其他登錄事 項,及辦理現行執業人員專業訓練之單位、訓練課程、訓練考評及其他相關事項等,將另 外訂定登錄及管理辦法,對相關細節作較詳盡的規範。財政部指出,「記帳士法」施行後 ,除了經考試及格取得記帳士資格者,及經登錄繼續執業的現行稅務會計記帳代理業者, 或依其他法令規定得執行報稅業務者外,其他人均不得擅自執行報稅代理業務,違反者由 主管機關處以罰鍰。 -- ※ 編輯: ehom 來自: 218.164.180.37 (01/27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