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shinwei.bbs@bbs.badcow.com.tw (ART)》之銘言:
: 如題!
: 有人要去考的嗎?考過到底可以幹嘛?
: 真的是一張保證收入的執照嗎?
什麼是記帳士?
93年度最新通過法規
1. 所有稅務記帳相關工作,均需取得相關認證
2. 取得證照後可開設事務所,未來前途無限
所稱之記帳士考試,是指考試院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而言。
而記帳士得執行之業務有下列各項:
一、 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業、復業及其他登記事項。
二、 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申報及申請事項。
三、 受理稅務諮詢事項。
四、 受委任辦理商業會計事務。
五、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辦理與記帳及報稅事務有關之事項。但是不可以受委任辦理者,
為各項稅捐之查核簽證申報及訴願、行政訴訟事項。
對於現行執業的稅務會計記帳代理業者(一般稱代客記帳業者),「記帳士法」也特別訂
有規範的條文。依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從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滿三年
,且均有報繳該項執行業務所得,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得登錄繼續執業。但每年至少應完
成二十四小時以上之相關專業訓練。前項辦理專業訓練之單位、訓練課程、訓練考評、受
理登錄之機關、登錄事項、登錄應檢附之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
之。」依該條文規定,可以登錄繼續執業的人員,必須具備二項條件:
第一、「記帳士法」施行前已從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滿三年,所謂「已從事記帳及報稅
代理業務滿三年」之認定,按照立法理由的說明,是指有代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
申報、或有代理營業稅媒體申報核准文件、或有代理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核准
文件、或領有稽徵機關核發之稅務會計記帳代理人員資料登記卡,其中之一滿三年
者。
第二、必須在執行代理業務的三年期間,都有向國稅局申報該項執行業務所得。只要同時
具備以上二項條件的現行執業人員,都可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向主管機關或主
管機關指定之機關,申請登錄。同時不以加入任何工會或團體為要件。不過,財政
部強調,這類登錄繼續執業之人員,因為並沒有經過記帳士考試及格,所以主管機
關將不會核發記帳士證書或執照。
財政部同時指出,對於有關受理登錄之機關、登錄事項、登錄應檢附之文件與其他登錄事
項,及辦理現行執業人員專業訓練之單位、訓練課程、訓練考評及其他相關事項等,將另
外訂定登錄及管理辦法,對相關細節作較詳盡的規範。財政部指出,「記帳士法」施行後
,除了經考試及格取得記帳士資格者,及經登錄繼續執業的現行稅務會計記帳代理業者,
或依其他法令規定得執行報稅業務者外,其他人均不得擅自執行報稅代理業務,違反者由
主管機關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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