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8wj4 (結凍成冰)
看板home-sale
標題Re: [問題] 代書的功能
時間Thu Jan 8 21:10:48 2009
純粹就TheRock大質疑的買賣是否要找代書辦理疑問回應,
沒有特意挑起戰文,
只是就我了解的方面解釋一下。
如果是一般買賣的話,
會建議請代書辦理原因如下:
1.代書可以幫你省核賣方的資料以及產權有無問題。
(我覺得讓代書幫買方審核對方資料與產權真的很重要,
之前聽過很多惡意詐騙的例子。
例如房子是爸爸的,
兒子跟別人簽約說要賣,但爸爸沒有要賣。
或是房子跟別人租,然後聲稱自己是屋主要賣房子,
簽完約拿到頭款就跑掉。
甚至聽過一個案例,
偽造身分證後去地政申請補發權狀,
然後拿到新的所有權狀後把房子賣掉。)
2.省去跑多處地方(公所、稅捐處、地政等),
以及公契申請書的填寫和附帶資料準備的麻煩。
3.委託第三人處理,買賣雙方之間比較不會起爭議。
(舉例來說,賣方在拿到大部分款項前,
不太可能會放心將權狀交付買方辦理過戶,
買方在確認產權能確實過到自己名下前,
也不太可能會放心將款項給賣方,
所以大部分的人買賣過戶才會託付給代書辦理。)
↑加上一般來說代書費是買方出的,
所以賣方通常不太會願意讓買方自行處理過戶問題。
買房子是一件很重大的事,
一間房子的總價款少說也要幾百萬吧,
給代書一萬多的代辦費避免房屋過戶的差錯,
我覺得這個花費真的不貴。
給原PO和TheRock參考囉,
當然買賣過戶不一定要找代書,
只是要跟賣方協調囉,
不過買房子真的要多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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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208.39
※ 編輯: q8wj4 來自: 118.169.208.39 (01/08 21:11)
推 TheRock:寫得很清楚,不過給原PO參考就可以,我就不必了。你寫的那 01/08 23:37
→ TheRock:些需要擔心的事情,在我的眼中根本不是問題。我只相信土地 01/08 23:38
→ TheRock:登記資料,不動產物權只能相信地政機關登記是基本常識。 01/08 23:42
→ sunoka:不是代書的話,送件很容易補件,這時候會通知登記書上的 03/31 10:11
→ sunoka:代理人。也就是買賣雙方的其中一位,如果這位是有心人, 03/31 10:11
→ sunoka:就準備出事了ㄡ。 03/31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