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在整理民法的筆記
想說要把法條的內容註記的再白話一點
1.第142條: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權利
對於其法定代理人之權利,於代理關係消
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2.第143條: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權利,於婚姻關係消
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這兩條我看不太懂它所要表達的意思
抱歉,請原諒小弟駑鈍,如果可以的話
不知道是否有大大解釋一下,如果可以的話
有比喻會更好,感謝........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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