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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欲殺丙 誤以為乙為丙而開槍 但沒命中乙 打中旁邊的丙 造成丙死亡 該如何評價甲行為? ----------------------- 我簡單分析 不知這樣對不對 1.甲誤以為乙為丙 等價客體錯誤,不阻卻故意 => 殺人既遂 2.打中丙 打擊錯誤, 對乙 =>殺人未遂 , 對丙 => 過失致死 再來我就不知道如何分析,因為第1項實際不存在 所以結果就是第2項,好像又怪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65.94
web136:你都講沒命中乙了 對乙就不會是既遂啦 這種客體錯誤與打擊 05/05 11:29
web136:錯誤的混合考題其實把兩個人分開 用三階論去解比較容易唷 05/05 11:30
MephistoH:甲對丙有故意,又有結果,就是殺人既遂 05/05 11:52
MephistoH:實際上也沒有打擊錯誤吧 = = 05/05 11:52
iamany:事前的故意不能當作行為時的故意吧 05/05 23:03
MephistoH:事前的故意 ? 是什麼東西?_? 05/05 23:39
> -------------------------------------------------------------------------- < 作者: luckyrene (拉琪瑞恩)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考題] 刑法 客體錯誤+打擊錯誤 連續發生 如何 … 時間: Tue May 6 17:43:32 2008 ※ 引述《gcaptt (gcaptt)》之銘言: : 甲欲殺丙 : 誤以為乙為丙而開槍 : 但沒命中乙 : 打中旁邊的丙 造成丙死亡 : 該如何評價甲行為? : ----------------------- 原文恕刪,正好唸書唸到,幫解一下,有錯誤請指教。 1.甲對乙應成立殺人未遂罪 甲欲殺丙,卻誤認乙為丙而殺之,此時甲主觀上所認識之行為客體與客觀上所欲  殺害之行為客體不一致,稱為等價客體錯誤,此種錯誤在犯罪評價上並不重要,  甲雖誤認乙為丙,亦不影響甲殺害丙之故意。  甲基於殺人故意,並已著手實行射殺乙之行為,惟因並未導致乙死亡之結果,故  甲對乙僅成立殺人未遂罪。 2.甲對丙應成立過失致死罪  甲開槍射殺乙時卻誤中丙,此時甲對於所欲侵害之對象雖認識正確,但著手時卻  因行為失誤而導致實際侵害之客體與所欲侵害之客體不一致,稱為打擊錯誤,此  種錯誤在犯罪評價上屬於重要之錯誤,因甲開槍之際對於「丙」並無殺害之認識  與決意,故甲對丙之死亡得阻卻殺人故意,而不成立殺人既遂罪。  甲對丙死亡之結果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結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屬有過失,故  甲應成立過失致死罪。 3.競合  甲以一個開槍行為同時觸犯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死罪,係屬一行為而觸犯保護不  同法益之數罪名,依想像競合之規定,從一重之殺人未遂罪處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0.2
x076235:不是殺人罪嗎? 我記得不管是否打擊錯誤也不能算是過失致死 05/06 20:01
> -------------------------------------------------------------------------- < 作者: MephistoH (默非斯托)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考題] 刑法 客體錯誤+打擊錯誤 連續發生 如何 … 時間: Tue May 6 19:13:05 2008 ※ 引述《luckyrene (拉琪瑞恩)》之銘言: : 原文恕刪,正好唸書唸到,幫解一下,有錯誤請指教。 : 1.甲對乙應成立殺人未遂罪 : 甲欲殺丙,卻誤認乙為丙而殺之,此時甲主觀上所認識之行為客體與客觀上所欲 :  殺害之行為客體不一致,稱為等價客體錯誤,此種錯誤在犯罪評價上並不重要, :  甲雖誤認乙為丙,亦不影響甲殺害丙之故意。 :  甲基於殺人故意,並已著手實行射殺乙之行為,惟因並未導致乙死亡之結果,故 :  甲對乙僅成立殺人未遂罪。 : 2.甲對丙應成立過失致死罪 :  甲開槍射殺乙時卻誤中丙,此時甲對於所欲侵害之對象雖認識正確,但著手時卻 :  因行為失誤而導致實際侵害之客體與所欲侵害之客體不一致,稱為打擊錯誤,此 :  種錯誤在犯罪評價上屬於重要之錯誤,因甲開槍之際對於「丙」並無殺害之認識 :  與決意,故甲對丙之死亡得阻卻殺人故意,而不成立殺人既遂罪。 :  甲對丙死亡之結果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結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屬有過失,故 :  甲應成立過失致死罪。 : 3.競合 :  甲以一個開槍行為同時觸犯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死罪,係屬一行為而觸犯保護不 :  同法益之數罪名,依想像競合之規定,從一重之殺人未遂罪處斷。 這樣解不對吧 = = 既然甲有想殺死丙, 結果丙也被甲殺死了 這樣還要用過失殺人? 要是這樣的話,每個殺人犯不都用這招脫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10.12
lexusck:這題是客體錯誤+打擊錯誤 通說認為直接以打擊錯誤即可 05/06 19:23
crup:MEPHISTO..您的說法有誤. 05/06 19:26
lexusck:主觀上殺人故意仍是針對乙(誤乙為丙) 故殺人未遂 05/06 19:26
lexusck:就殺丙而言 主觀上無故意 成立過失殺人 05/06 19:28
werther:luckyrene解法無誤吧... 05/06 19:28
x076235:我也記得是殺人罪、不能說是過失致死 05/06 20:03
lexusck:應該是過失致死才對 05/06 21:49
chatoff:故意要看行為時的故意 甲行為時欲殺的是乙 雖誤認乙為丙 05/07 00:20
chatoff:但此為等價客體錯誤 因此對乙有殺人行為 亦有殺人故意 05/07 00:22
chatoff:但沒發生乙死亡結果 故對乙部份為殺人未遂 05/07 00:23
chatoff:對丙則因行為時 甲欲殺的是乙(雖甲誤認乙為丙 但甲要殺的 05/07 00:23
chatoff:就是"乙"這人 只要甲有認識乙是人 然後欲殺他即有殺人故) 05/07 00:24
chatoff:因此行為時甲的殺人故意是對"乙"這人 故對丙無故意 05/07 00:25
chatoff:所以最後打到丙的部份是過失致死 兩罪競合 論殺人未遂 05/07 00:26
> -------------------------------------------------------------------------- < 作者: luckyrene (拉琪瑞恩)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考題] 刑法 客體錯誤+打擊錯誤 連續發生 如何 … 時間: Wed May 7 00:33:41 2008 ※ 引述《MephistoH (默非斯托)》之銘言: : 標題: Re: [考題] 刑法 客體錯誤+打擊錯誤 連續發生 如何 … : 時間: Tue May 6 19:13:05 2008 : : ※ 引述《luckyrene (拉琪瑞恩)》之銘言: : : 原文恕刪,正好唸書唸到,幫解一下,有錯誤請指教。 : : 1.甲對乙應成立殺人未遂罪 : : 甲欲殺丙,卻誤認乙為丙而殺之,此時甲主觀上所認識之行為客體與客觀上所欲 : :  殺害之行為客體不一致,稱為等價客體錯誤,此種錯誤在犯罪評價上並不重要, : :  甲雖誤認乙為丙,亦不影響甲殺害丙之故意。 : :  甲基於殺人故意,並已著手實行射殺乙之行為,惟因並未導致乙死亡之結果,故 : :  甲對乙僅成立殺人未遂罪。 : : 2.甲對丙應成立過失致死罪 : :  甲開槍射殺乙時卻誤中丙,此時甲對於所欲侵害之對象雖認識正確,但著手時卻 : :  因行為失誤而導致實際侵害之客體與所欲侵害之客體不一致,稱為打擊錯誤,此 : :  種錯誤在犯罪評價上屬於重要之錯誤,因甲開槍之際對於「丙」並無殺害之認識 : :  與決意,故甲對丙之死亡得阻卻殺人故意,而不成立殺人既遂罪。 : :  甲對丙死亡之結果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結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屬有過失,故 : :  甲應成立過失致死罪。 : : 3.競合 : :  甲以一個開槍行為同時觸犯殺人未遂罪與過失致死罪,係屬一行為而觸犯保護不 : :  同法益之數罪名,依想像競合之規定,從一重之殺人未遂罪處斷。 : : 這樣解不對吧 = = : 既然甲有想殺死丙, 結果丙也被甲殺死了 : 這樣還要用過失殺人? : 要是這樣的話,每個殺人犯不都用這招脫罪了? 其實我的想法,翻成白話文是這樣 甲雖然想要殺丙,可是他由始至終都把槍口瞄準乙(因為他誤認了), 對甲來說,他要殺的目標就是乙(甲自己心目中的丙),然而當甲開槍 之後,卻沒有打到乙,所以對乙來說,甲是殺乙未遂。 → 在這個階段,甲的誤認是不重要的,因為刑法殺人罪所保護的是一   般生命法益,只需要行為人於著手時對所攻擊的客體為「生命」有   所認識,並基於此種認識而決意殺害即該當殺人罪。換言之,甲在   開槍射殺乙的時候,他對於「生命」並無認識錯誤,至於甲射殺的   對象為乙或丙,並不影響甲殺害乙的故意。(只是本案例中甲沒殺   死乙) 再來,甲這一槍,沒有打到乙,卻打中旁邊的丙,對丙來說,是無妄之 災,甲當時所瞄準的,根本不是丙(丙只是甲心目中的路人),但結果 卻不小心打死丙了,所以對丙來說,甲是過失導致丙之死亡。 → 在這個階段中,甲的打擊錯誤,在刑法評價上屬於重要的錯誤,因   為甲開槍的時候,對於丙並沒有殺害的認識與決意,依刑法十三條   ,故意為「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或是「預見發生而其發生不違   背本意」。換言之,甲對於丙的死亡,並非故意要讓這件事發生,   甲也無法預見子彈會打到丙,所以甲對丙沒有辦法成立故意殺人既   遂罪。 其實當時不管走在乙旁邊的是張三還是李四,只要甲的子彈誤中了其他 人,對張三、李四來說,甲都是因為過失而導致他們的死亡。就如同 lexusck所說的,也可以直接用打擊錯誤去解,行為人的打擊錯誤,對於 目標客體成立未遂罪名,對於結果客體則成立過失罪名,端視該罪名有 無處罰過失或未遂,若兩者皆有處罰之規定,就依刑法五十五條想像競 合,從一重處斷。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1.74.110.12 : 推 lexusck:這題是客體錯誤+打擊錯誤 通說認為直接以打擊錯誤即可 05/06 19:23 : 推 crup:MEPHISTO..您的說法有誤. 05/06 19:26 : 推 lexusck:主觀上殺人故意仍是針對乙(誤乙為丙) 故殺人未遂 05/06 19:26 : → lexusck:就殺丙而言 主觀上無故意 成立過失殺人 05/06 19:28 : → werther:luckyrene解法無誤吧... 05/06 19:28 : → x076235:我也記得是殺人罪、不能說是過失致死 05/06 20:03 : → lexusck:應該是過失致死才對 05/06 21: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1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