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375 (耶穌愛你~ ^-^)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心得] 三等法律政風考取經驗 3
時間Fri Feb 9 19:37:30 2007
★各科詳析
這部份針對各科,盡我所能地詳細與各位分享經驗,
本版高手雲集,小女子不知好歹地獻醜了,還請各位見諒,
如有任何問題也懇請不吝指教~ <(_ _)>
也感謝版友來信,寄信來我都會回,只是打字慢請稍待一會,
我一定會很用心回的~ <(_ _)>
每科都分四部分:
1.書目與使用教材
2.準備方式
3.本次考題與個人簡答
4.心得
依我自己分數高至低排,我想分數高的比較有參考價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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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72
1.書目與使用教材
這科我分數最高但念的教材最少,也因此念了很多遍,
印證了「備多力分」原理,可見書不用讀多,讀通讀熟最重要!
主要教材是周昉的刑事訴訟法95年錄音檔,加自己寫筆記(重要!)
書我用的是周老師的93年版,很舊,若是新考生一定要用新的
這科是比較早開始準備,以前有留一點筆記,所以就沒換新書。
當時版上有位很熱心的版友提供給大家他的整理筆記,
ID我找了好久終於找到,
就是精華區z->63->42->2 的sholy大大!
萬分感激他的筆記!!<(_ _)>
http://0rz.tw/1742m
因為這份跟我的書是同個版本,我搭配著參考很剛好~
兩三年前也有看過林鈺雄老師的上下冊,
補習班書看不懂時還是需要教科書參考,也是很有幫助
2.準備方式
主要就是跟著錄音專心上課,
坦白說本來會擔心周老師講得很淺顯怕不足以應付,
事實證明還蠻夠用的! :D
我寫筆記很認真,老師講的我幾乎都會記下來,
尤其是一些很機車的例子,印象特別深刻:D
因為時間緊迫,我逼自己一邊聽就一邊要把筆記寫好,
我寫字很慢,為了趕速度就寫得非常潦草,自己看懂就好,
本來想再整理,但沒時間,幸好當時沒整理,否則真的很浪費時間。
提供個小撇步,聽寫筆記時可以用鉛筆寫!
上完一堂時已經寫好了,晚上或明天早上再看一遍
這樣有四個好處:
一是聽寫時用鉛筆或橡皮擦很快,立可白(帶)還是慢了點
最好第一次是連橡皮擦都別用,盡量把上課內容寫進去
二來晚上檢查補的漏字或錯字也很方便
三檢查是再複習,這時就可以用原子筆或有色筆畫出整個筆記的重點
四是複習可以加註心得筆記,鉛筆的顏色較淺,
不同的筆也很容易看出是哪一次的心得
這樣弄成的筆記還蠻充實的,我只上完一輪,
但筆記翻到很熟,就等於一直在複習
總複習的課程一定要聽!因為那是精華中的精華!
我只有最舊那種卡帶式背後可以放音那種錄音機,
幾乎無時無刻都放著聽,聽到爛就是了~
以刑訴這科來說,周老師猜題很準,
我研究過,他那本總複習講義95高考就中了幾題,
特考的第一題也中,前幾年的總複習也很有用,
但觀念一定要通,絕對不要只念總複習的!
還有就是考古題,看前輩經驗都說考古題要做,真的重要!
尤其刑訴,考來考去就那些題,重複率真的很高,
這次特考雖然看不出什麼考古題,
但是有看過考古題那些觀念都是通的,都可以應用上去,
刑訴其實重的是觀念!
3.本次考題與個人簡答
上榜者心得可能都不會相差太多,
我以前在看時卻總會疑惑,「那到底是要怎樣寫才對呢?」
考試時我都會把想到的重點先寫下來,
我現在就依照當時留下來的考卷筆記,回想當時的答題。
因為不知道各題分數,也沒有去對補習班答案,
所以這簡答的錯誤機率極大,絕對不能當解答的,
只是想記下這樣寫題的方式,給大家參考(當錯誤示範也行)
主要想用這種方式,希望能讓大家更瞭解~
如先前所說,真是不好意思獻醜了~>"< 懇請不吝賜教~
<(_ _)>
<第一題>
目前第二審的訴訟構造採「覆審制」,可能的缺點是什麼?
如果採「事後審查制」,有何優劣之處?
這題剛好是我很有準備的,考前一晚猛背,看到時爽翻了,
後面三題都很沒把握,這題就努力把所知的寫到爆。
寫題方式:用作文的方式寫!分段分點超重要!
第一段:引言,用宏觀角度切,先講到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利、公平審判,
各國有覆審制、事後審、全面審查制,
而我國現採覆審制,九三年刑訴草案則有事後審查制....
第二段:先講何謂覆審制,講一點優點,再寫缺點
題目只是問缺點,但你可以把所知道的先有條理的弄出這些來,表示你懂,
但要注意篇幅,題目問到的一定要寫詳細,別沒問的寫一堆問的寫少少:P
缺點部分我寫了
1.浪費訴訟資源2.不尊重一審3.導致一審違誤率高4.影響發現真實5.造成二審負擔過重
印象中我寫了七點,其實有的就是一句話換個方式說,
但我就堅持要把這點分出來,看起來就是另個面向另件事,洋洋灑灑就好幾點了,
一點只有兩句話也沒關係,總之就是一定要分點!
第三段:解釋何謂事後審查制,並說明可改進覆審制的缺點,
然後把它的優缺點說明,我特地寫到第三六六條。
優點其實很好掰,就是覆審制的缺點倒過來寫,
對者維持錯者改正、尊重原審、法律違誤、書狀具體指摘.....
缺點其實我不知道,但曾看報紙有講到有人去抗議這件事所以有印象,
就寫了是會影響人民訴訟權利,增加不必要的限制,再提到憲法....
第四段:結尾,把兩者的「關係」說明,後者改進前者,
再回過頭去首尾呼應一下,這樣寫兩三句就可解決,但對完整性很有幫助
這一題是我唯一有把握的,
因為要補後面三題不會寫的分,所以盡量寫得完整,
但是篇幅也不可超過太多,時間也要控制!
<第二題>
銀行發生搶案,有現行犯當場被捕。偵訊時,現行犯供述,另有甲涉案,
現場也採集到甲的指紋。檢察官可否搜索甲的住處?如果甲與父母同住,
可否一併搜索甲父母的房間?如果搜索時發現甲的房間內有毒品一包,
可否一併扣押?
這題我不會寫="=
硬拗的方式:
第三小題比較有把握,先留一半空白,從第三小題寫
第三小題
第一段:破題寫出答案,我直接先寫可扣押,
因為另案扣押,不可能期待檢察官發現另案證據而視若無睹
並解釋何為另案扣押.....
破題的好處是讓老師方便看,考生給老師方便,老師給你的回報就是分數,
若確定答案時就寫得斬釘截鐵,
若真的沒把握就寫得怎麼說都可以通,往原理精神寫就對了
第二段:再套入本案,本案事實....,正是另案扣押的情形,所以可扣押...
比較有把握的題就分兩段,擴增版面
回來處理第一、二小題,
最前面還是要寫引言,刑訴最好寫的引言就是「保障人權、發現真實」,
簡直就是萬用句! XD
原理精神寫一寫,本來不會寫的後來也能順出答案了,很好用!
前言拗個一整段,再解決題目說到的問題,
第一小題我寫可
因為有現行犯供述也採到指紋,所以是有合理懷疑(還是相當性理由?啊忘了>"<)
第二小題到底我寫可還是不可....亂寫的,真的忘了 >"<
<第三題>
甲涉嫌於晚間在街上販賣毒品,被巡邏員警乙逮捕,乙當場對甲進行相關偵訊。
請問:甲於接受偵訊時,依刑事訴訟法得主張何種權利?乙在何種情況下,
才能對甲加以夜間訊問?
這題也是照前述方法
第一段從刑訴精神推,我寫到當事人對等、武器平等....
第二段回答第一個問題,九十五條那些都搬出來,想到啥也都丟進去,但一定要分點!
還有一百之一條的錄音錄影也寫到。
第三段寫第二小題,夜間訊問就講到保障人權,然後列舉自白任意性、同意....之類的
其實這兩題考古題有,只是換成實例題的方式出,
所以寫考古題真的很有用~
<第四題>
檢察官於pm5:20聲請搜索票,預計搜索時間為當日pm5:30至pm9:00,
若該日之日末時刻為pm5:40,依情形不可能在日落前趕赴應行搜索之處所,
法官應否核發搜索票?
算是障礙題,但我仍破題寫不應核發,
立場選定了,理由就分點硬拗
第一段:老方法,還是從精神推,先說發現真實,保障人權,
技巧是若題目問的重點是偏發現真實,比如第二題,答題就
「先講保障人權八拉八拉...,惟,刑訴精神除保障人權外,為發現真實八拉八拉...」
反之,題目重點是人權,像這題,答法就倒過來,超好用!
第二段開始掰理由,這部分我沒寫重點,大概就臨場硬掰,掰完就忘了
總之就是繞著照精神寫,然後再說適用本案的情形....,所以不應核發。
4.心得
呼~總算寫到這部份,這科考試最大的心得就是:觀念、精神超重要!
本來以為刑訴都是背條文,看考古題解答都是一堆條文真傻眼,
我又最不會背了,只好抓準概念,
然後條文的話,重要的條號知道一下,像九十五條這種不知道也不行吧^^"
另外,作文式答題法真的很好用,尤其是障礙題,
有頭(引言)有尾(結論),中間塞進原理,適用本案,這樣就四段了 XD
這科發下考卷時我其實還蠻剉的,這科我念了很多遍,原以為最有把握的,
沒想到障礙題很多,所以只好拼命拗,幸好拗的方式還OK
也是因為參考很多前輩的經驗再自己摸索,
其實寫出來很怕大家見笑 >//////<""""""""""""
唯一只希望能幫到考生一點忙,任何指教或問題都可寫信給我,
感謝大家~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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