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ephistoH:行政程序法 92條 04/26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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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ulb (香草)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請益] 行政法問題 請問怠金算行政處分嗎
時間: Sat Apr 26 19:55:26 2008
※ 引述《asdflkjh (真男人)》之銘言:
: 如果是行政處分 救濟就不只聲明異議 還可以訴願了
: 如果不是行政處分 行政執行法 第11條 不是說行政處分才
: 能移送法務部執政處嗎
: 懇請先進們解惑
我研究了很久,後來翻行政執行法第11條,應該不是指行政處分才能移送法
務部執政處。
第11條
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
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
就義務人之之財產執行之
我覺得可能要分成兩段來看會比較清楚。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而「負有行為或不行為之義務」
但是義務人卻「負有不可代替之行為義務而不為,或負有不行為義務而為之」
所以就產生了怠金,這個怠金指的就是義務人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我不是先進,所以也不知道這樣的理解有沒有錯誤。
但就我上課聽到的對第11條的理解是這樣。
如果有錯誤煩請指正,感謝。
另外怠金到底是不是行政處分我也想要請教板上的高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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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130.149
推 fallinhua:怠金是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阿 ~~~~施行細則第二條 04/26 20:05
→ fallinhua:我覺得強制執行本身應該不能應該不能被視為是行政處分 04/26 20:09
→ fallinhua:因為它的救濟只能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而已 跟行政處分的 04/26 20:10
→ fallinhua:救濟途徑差很多 04/26 20:11
→ fallinhua:所以怠金是基於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處分而負之金錢給付義務 04/26 20:12
→ culb:所以怠金不是行政處分囉,那我對11條的理解是對的嗎? 04/26 20:21
推 fallinhua:我也不知道耶@@ 我也不是先進 你的意思是說怠金是指依 04/26 20:31
→ fallinhua:法令(行政執行法)而負有的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嗎? 這樣 04/26 20:32
→ fallinhua:應該沒錯 (有錯要跟我說喔~~~) 04/26 20:33
→ culb:不是耶,我的意思是把第11條分成兩段來看這樣 04/26 20:34
推 punchbag:是不是行政處分?你要不要先去把92條行政處分的六個要素弄 04/26 20:36
→ punchbag:懂了,再去討論怠金的性質!!答案就可以出來了 04/26 20:36
→ culb:就是內文寫的那樣......我也不知道怎麼樣能說得更清楚 04/26 20:36
→ culb:punchbag大可以講仔細一點嗎? 04/26 20:41
→ culb:我覺得他具有行政處分的性質,可是又不是典型的行政處分 04/26 20:43
→ culb:就是弄不清楚,對不起我可能比較笨所以理解不出來 04/26 20:44
→ culb:只能確定他是行政執行的手段 04/26 20:46
※ 編輯: culb 來自: 220.130.130.149 (04/26 20:47)
推 punchbag:我認為有兩種回答的方式,一種比較直接,一種比較龜毛 04/26 20:47
→ punchbag:算了,我懶的用推文了..我直接po好了.. 04/26 20:49
→ culb:謝謝你唷,麻煩了......orz 04/26 20:50
→ proletariat:怠金不是行政執行處的執行手段 科處怠金的是原處分機 04/26 20:49
→ proletariat:關 行政執行處的執行手段是調查及查封財產 04/26 20:50
→ culb:我說的行政執行手段指的是原機關為使義務人完成義務的手段啦 04/26 20:51
→ proletariat:另外可以注意行政執行法第27條 並配合第4條就可以推出 04/26 20:52
→ proletariat:行政執法第11條的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包含稅金規費罰鍰 04/26 20:55
→ proletariat:怠金等等 科處怠金是使相對人產生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04/26 20:56
推 punchbag:怠金的性質較屬「執行罰」而非「秩序罰」,用促其將來履 04/26 20:53
→ punchbag:行義務之行政執行方法。既然是屬於執行之方式..那就可以 04/26 20:55
→ punchbag:參照行執法第9條。他是屬於可以聲名異議的,因此在行政機 04/26 20:56
→ punchbag:關的主觀上是屬於行政處分..這是簡單的回答方式 04/26 20:57
我重組一下...
※ 編輯: culb 來自: 220.130.130.149 (04/26 21:02)
→ culb:那為什麼實務上不給它訴願的機會? 04/26 21:06
→ culb:就算是行政執行貴速終結,但感覺很不公平啊 04/26 21:07
→ culb:而且在實務上的裁定裡,有說執行機關或其直接上級主管機關對 04/26 21:13
→ culb:聲明異議所為之決定,非行政處分,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不得對 04/26 21:14
→ culb:之提起訴願、再訴願或行政訴訟 04/26 21:15
推 punchbag:你可以把他當作是程序行為理論,在程序上造成規制的行處. 04/26 21:14
→ punchbag:另外有一說主張,在怠金之前的書面「告戒」程序屬行政處 04/26 21:15
→ punchbag:分,而怠金的科處僅是履行處分之內容的「事實行為」。 04/26 21:17
→ punchbag:這是比較龜毛的回答方式 04/26 21:18
→ punchbag:至於為何告戒書屬於行政處分,你可以參照釋字423 04/26 21:20
→ culb:謝謝你唷!我會仔細再讀過一遍,也會再去問老師! 04/26 21:25
→ culb:到時候再跟大家分享! 04/26 21:25
→ punchbag:你說的那個是實務上的見解,但在好幾個老師的意見上,認為 04/26 21:27
→ punchbag:異議之決定本身就是相當於訴願之決定,不服當然可打行訴 04/26 21:29
→ culb:所以考試時還是分成實務跟學界見解去寫對嗎? 04/26 21:31
→ culb:不過我比較想知道如果出在選擇題上能不能選怠金 04/26 21:32
→ culb:如果它問以下何者為行政處分,那怠金能選嗎? 04/26 21:33
推 punchbag:看有沒有提到怠金之書面告戒,那才是重點.. 04/26 21:35
→ punchbag:就我所知道,怠金通常是指收到那張怠金告戒書 04/26 21:36
→ punchbag:如果選項沒有告戒書,你就選「怠金」 04/26 21:37
→ punchbag:就算可以打訴訟,別忘了原則上不停執行啊~不用擔心公不公 04/26 21:41
→ culb:謝謝~真的是佔用你的時間跟精神了~ 04/26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