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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甲、丙為夫妻,僅有獨生子乙1人,乙、丁為夫妻,僅有獨生女戊1人, 某日甲與乙因搭機墬毀死亡,無法判斷二者死亡時間之先後。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財產由丙繼承,乙之財產由丁、戊繼承 (B)甲之財產由丙、戊繼承,乙之財產由丁、戊繼承 答案:(B) 我選A。推定為同時死亡,即不發生相互繼承問題,由各該方繼承人分別 繼承其被繼承人之遺產。 所以是(A)不是嗎? 選(B)是因為戊也同時有"代位繼承"嗎!?? Q2 繼承人中有胎兒時,應如何分割遺產? (C)保留其應繼分,即可先行分割。 (D)以其母為繼承人分割之。 答案:(D) 我選(C)。附上條文如下: §1166 胎兒為繼承人時,非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不得分割遺產。 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 為什麼是(D)?? 以上兩題,麻煩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37.192
ceres1209:1是因為同時死亡仍可代位繼承;2個人認為是C。 07/16 18:21
GregoryHouse:第二題"非保留"其應繼分才不得分割 所以有保留的話 07/16 18:29
GregoryHouse:就以母親為代理人 07/16 18:29
GregoryHouse:不知道我有沒有理解錯誤..@_@ 07/16 18:29
kikarul:1是B啊,同時死亡、乙無繼承權,故戊代位繼承 07/16 18:32
ookkkkoo:嗯~第一題我知道了 謝謝 那第二題呢...Orz 07/16 18:41
ookkkkoo:大大們~第二題是!???? 07/16 20:37
lifelover:Q1 是1140代位嗎? 還是1139的直接適用?? 07/16 22:04
lifelover:如果甲丙還有一子己, 此時的戊才有1140的代位 ? 07/16 22:10
Smaimay:我覺得第二題的答案錯了。PS:書的答案不ㄧ定對 07/17 00:40
kikarul:是1140(書上例題有)。第二題就是胎兒遺產分割以其母為代理 07/17 08:46
kikarul:人(他是問如何分割嘛,所以以分割時的情況回答) 07/17 08:46
kikarul:C應該是可否分割的答案吧。我想啦。 07/17 08:47
kikarul:如果還有己,那就是丙己戊吧,戊是繼承他爹的應繼分不是 07/17 08:50
lorrain:題一的戊應該是 1139的直接適用,不是代位 07/17 09:23
kikarul:法條我是看許律師那本的戴東雄例題 07/17 10:44
kikarul:sorry.應該是1139,例題我忘記是數人XD 07/17 10:46
ookkkkoo: 嗯~謝謝各位! 有非常確定的答案後 再po一次給大家~~ 07/17 12:05
> -------------------------------------------------------------------------- < 作者: ookkkkoo (Hung)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考題] 民法-繼承編兩題 時間: Wed Jul 23 22:14:01 2008 : : : : Q1 : : 甲、丙為夫妻,僅有獨生子乙1人,乙、丁為夫妻,僅有獨生女戊1人, : 某日甲與乙因搭機墬毀死亡,無法判斷二者死亡時間之先後。 :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 (A)甲之財產由丙繼承,乙之財產由丁、戊繼承 : : (B)甲之財產由丙、戊繼承,乙之財產由丁、戊繼承 : : : : : : : 答案:(B) : : : 我選A。推定為同時死亡,即不發生相互繼承問題,由各該方繼承人分別 : 繼承其被繼承人之遺產。 : 所以是(A)不是嗎? : : 選(B)是因為戊也同時有"代位繼承"嗎!?? : 今天問過老師,確定是直接適用,沒有代位問題! : : : Q2 : : 繼承人中有胎兒時,應如何分割遺產? : : (C)保留其應繼分,即可先行分割。 : (D)以其母為繼承人分割之。 : : : : : 答案:(D) : : 我選(C)。附上條文如下: : : §1166 : 胎兒為繼承人時,非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不得分割遺產。 : 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 : : 為什麼是(D)?? : 結論是答案給錯...答案是(C) (D)要改成 以其母為代理人分割之 才可以 : : 以上兩題,麻煩了。 謝謝。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59.121.137.192 : → ceres1209:1是因為同時死亡仍可代位繼承;2個人認為是C。 07/16 18:21 : 推 GregoryHouse:第二題"非保留"其應繼分才不得分割 所以有保留的話 07/16 18:29 : → GregoryHouse:就以母親為代理人 07/16 18:29 : → GregoryHouse:不知道我有沒有理解錯誤..@_@ 07/16 18:29 : 推 kikarul:1是B啊,同時死亡、乙無繼承權,故戊代位繼承 07/16 18:32 : → ookkkkoo:嗯~第一題我知道了 謝謝 那第二題呢...Orz 07/16 18:41 : → ookkkkoo:大大們~第二題是!???? 07/16 20:37 : 推 lifelover:Q1 是1140代位嗎? 還是1139的直接適用?? 07/16 22:04 : 推 lifelover:如果甲丙還有一子己, 此時的戊才有1140的代位 ? 07/16 22:10 : 推 Smaimay:我覺得第二題的答案錯了。PS:書的答案不ㄧ定對 07/17 00:40 : → kikarul:是1140(書上例題有)。第二題就是胎兒遺產分割以其母為代理 07/17 08:46 : → kikarul:人(他是問如何分割嘛,所以以分割時的情況回答) 07/17 08:46 : → kikarul:C應該是可否分割的答案吧。我想啦。 07/17 08:47 : → kikarul:如果還有己,那就是丙己戊吧,戊是繼承他爹的應繼分不是 07/17 08:50 → lorrain:題一的戊應該是 1139的直接適用,不是代位 07/17 09:23 ^^^^^^^^^^^^^^^^^^^^^^正解 : → kikarul:法條我是看許律師那本的戴東雄例題 07/17 10:44 : → kikarul:sorry.應該是1139,例題我忘記是數人XD 07/17 10:46 : → ookkkkoo: 嗯~謝謝各位! 有非常確定的答案後 再po一次給大家~~ 07/17 12:05 ^^^^^^^^^^^^^^^^^^^^^^^^^^^^^^^^ 謝謝各位!! --- 第一次這樣回應文章 而且還是自己之前波的,如果不行請告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76.229 ※ 編輯: ookkkkoo 來自: 61.64.176.229 (07/23 22:15)
saidohichi:謝謝,我也覺得第二題是C 07/23 22:16
Ct730d:第一題猛一看會以為是代位 謝謝分享 07/23 23:32
> -------------------------------------------------------------------------- < 作者: aids18 (aids)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考題] 民法-繼承編兩題 時間: Thu Jul 24 03:33:29 2008 不好意思,我有問題,想舉手發問一下~~~ 你說問老師後確定題目1的孫子是直接適用§1139,不是§1140代位繼承嗎?? 可是我的課本上面老師舉例一題:甲(父)與乙(子)同死時,雖互不繼承 但丙(孫)仍為甲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故丙得以自己固有的權利代位繼承 ^^^^^^^^ 這樣看來不就是孫子是適用代位繼承嗎??我搞糊塗了耶~~~~ 如果是直接適用§1139的話不就代表孫子是祖母是平分遺產嗎?? 可是萬一孫子有二位呢??直接適用§1139變成孫子二人和祖母三人平分嗎?? 但我的觀念是孫子應該是代位繼承才對,所以萬一孫子有二人 應該是孫子二人繼承父親的應繼分(即遺產的二分之一),每個孫子拿四分之一 然後祖母拿二分之一這樣,這是我原本的想法,但是看到你的答案後 我迷惘了耶,到底正確答案是如何??有高手可以解答嗎?? 我上網搜尋同時死亡有看到類似問題,網址如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120301166 題目1也是有這個觀念,解答者的想法是跟我一樣的耶 請大家幫忙解答一下,不然我的民法一直都是懵懵懂懂的很糟糕說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77.61 > -------------------------------------------------------------------------- < 作者: sociogram (社會關係圖)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考題] 民法-繼承編兩題 時間: Thu Jul 24 07:08:40 2008 ※ 引述《aids18 (aids)》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有問題,想舉手發問一下~~~ : 你說問老師後確定題目1的孫子是直接適用§1139,不是§1140代位繼承嗎?? : 可是我的課本上面老師舉例一題:甲(父)與乙(子)同死時,雖互不繼承 : 但丙(孫)仍為甲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故丙得以自己固有的權利代位繼承 : ^^^^^^^^ : 這樣看來不就是孫子是適用代位繼承嗎??我搞糊塗了耶~~~~ : 如果是直接適用§1139的話不就代表孫子是祖母是平分遺產嗎?? : 可是萬一孫子有二位呢??直接適用§1139變成孫子二人和祖母三人平分嗎?? : 但我的觀念是孫子應該是代位繼承才對,所以萬一孫子有二人 : 應該是孫子二人繼承父親的應繼分(即遺產的二分之一),每個孫子拿四分之一 : 然後祖母拿二分之一這樣,這是我原本的想法,但是看到你的答案後 : 我迷惘了耶,到底正確答案是如何??有高手可以解答嗎?? : 我上網搜尋同時死亡有看到類似問題,網址如下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120301166 : 題目1也是有這個觀念,解答者的想法是跟我一樣的耶 : 請大家幫忙解答一下,不然我的民法一直都是懵懵懂懂的很糟糕說 :      謝謝大家~~~ 我也覺得為什麼戊是直接適用?為什麼不是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 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 ,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此種代位繼承,不是代位繼承人被代位繼承 人之權利而為繼承〈所謂的代位權說〉,而是代位繼承人以自己固有的權利,直接承繼被 繼承人的遺產〈固有權說〉。 乙於繼承開始前死亡,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戊代位繼承其應繼分(第1140條),平均之,各 為四分之一。 陳志超老師上課筆者 人物:甲父、乙妻、丙子、丁母、A孫和B孫。 事件:甲父和丙子坐飛機失事,不知死亡先後,推定同時死亡〈第11條〉。 繼承:由乙妻、丙子和丁母繼分其財產180萬,各得60萬,又丙子於繼承前死亡,故由A與B 代位繼承(第1140),各得30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35.110
Lizz:我記得這邊是有爭議的喔 當然多數學者是認為為了保護配偶的 07/24 07:25
Lizz:繼承利益 孫輩應適用代位繼承 07/24 07:26
Lizz:不過也有主張從1138直接繼承 一個是文義解釋 一個是目的性 07/24 07:27
> -------------------------------------------------------------------------- < 作者: yisi2004ccu (異鄉人)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考題] 民法-繼承編兩題 時間: Thu Jul 24 07:25:37 2008 ※ 引述《sociogram (社會關係圖)》之銘言: : ※ 引述《aids18 (aids)》之銘言: : : 不好意思,我有問題,想舉手發問一下~~~ : : 你說問老師後確定題目1的孫子是直接適用§1139,不是§1140代位繼承嗎?? : : 可是我的課本上面老師舉例一題:甲(父)與乙(子)同死時,雖互不繼承 : : 但丙(孫)仍為甲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故丙得以自己固有的權利代位繼承 : : ^^^^^^^^ : : 這樣看來不就是孫子是適用代位繼承嗎??我搞糊塗了耶~~~~ : : 如果是直接適用§1139的話不就代表孫子是祖母是平分遺產嗎?? : : 可是萬一孫子有二位呢??直接適用§1139變成孫子二人和祖母三人平分嗎?? : : 但我的觀念是孫子應該是代位繼承才對,所以萬一孫子有二人 : : 應該是孫子二人繼承父親的應繼分(即遺產的二分之一),每個孫子拿四分之一 : : 然後祖母拿二分之一這樣,這是我原本的想法,但是看到你的答案後 : : 我迷惘了耶,到底正確答案是如何??有高手可以解答嗎?? : : 我上網搜尋同時死亡有看到類似問題,網址如下 :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120301166 : : 題目1也是有這個觀念,解答者的想法是跟我一樣的耶 : : 請大家幫忙解答一下,不然我的民法一直都是懵懵懂懂的很糟糕說 : :      謝謝大家~~~ : 我也覺得為什麼戊是直接適用?為什麼不是代位繼承? : 代位繼承 : 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 : ,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此種代位繼承,不是代位繼承人被代位繼承 : 人之權利而為繼承〈所謂的代位權說〉,而是代位繼承人以自己固有的權利,直接承繼被 : 繼承人的遺產〈固有權說〉。 : 乙於繼承開始前死亡,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戊代位繼承其應繼分(第1140條),平均之,各 : 為四分之一。 : 陳志超老師上課筆者 : 人物:甲父、乙妻、丙子、丁母、A孫和B孫。 : 事件:甲父和丙子坐飛機失事,不知死亡先後,推定同時死亡〈第11條〉。 : 繼承:由乙妻、丙子和丁母繼分其財產180萬,各得60萬,又丙子於繼承前死亡,故由A與B : 代位繼承(第1140),各得30萬。 印象中被繼承人親等最近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在繼承開始前全部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時,到底 被繼承人之代位繼承人是要依序遞升為第一順位之繼承人還是仍屬於代位繼承?學說上似 乎分成兩說,戴東雄老師採本位繼承說,意即遞升為第一順位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配偶共 同繼承被繼承人之遺產;林秀雄老師與三人合著則是採代位繼承說,以保障生存配偶之繼 承期待,因為採本位繼承說將導致配偶之應繼分可能減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95.138
shaphanty:老師說分兩說 兩說並陳 那結論最好要寫採哪一說嗎? 07/24 09:49
shaphanty:還是只要按照兩說的方法寫結論? 07/24 09:49
DreamOfPilot:通說是代位繼承說 這個類似問題我有在版上問過XD 07/24 10:10
DreamOfPilot:推文的前輩:代位繼承說是通說 07/24 10:10
shaphanty:那所以最好是兩說都寫然後採代位繼承?因為我的老師可能 07/24 10:16
shaphanty:是本位繼承的@@我看到他寫了一些代位繼承的批評QQ 07/24 10:17
shaphanty:那請問考試時只要兩說都有寫 結論採代位繼承即可嗎?3Q 07/24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