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c (吸 客)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Re: [請益] 法緒_刑法一問
時間Tue Sep 30 10:55:53 2008
※ 引述《castle6712 (廢人)》之銘言:
: 因小弟非法律系出身,有些觀念不是太清楚,
: 有請高手解惑,感謝!!
: Q1:甲為某公司會計,因業務關係,經常去銀行提領鉅款。甲發生重大財務危機,
: 乙鼓動甲挪用公款,並獻計謊報遭搶。甲依計而為,問如何評價甲、乙行為?
: A1:甲為業務侵占的正犯,乙雖無業務上的身分,仍為業務侵占的教唆犯。
: 但另一題中甲教唆乙去殺害甲的父親丙,乙犯的是普通殺人罪。請問兩題的
: 觀點為何不同。
: 是否是因為動手的人不同,如果是乙教唆甲殺死甲的父親丙,
: 乙犯的就是教唆殺害直系親屬罪,感謝!!
這一題要分清楚「純正身分犯」和「不純正身分犯」的差別
顯然業務侵占需要純正身分 因此乙可以用擬制正犯來處斷(因乙不是會計)
而殺人罪人人可以入罪 只是會因身分不同而加減其刑(被害者是乙的父親)
: Q2:甲女磨刀想要次日早上殺夫,但想到夫妻一場,就丟下刀罷手。其法律效果為何?
: (A)甲為殺人已意中止犯
: (B)甲犯預備殺人罪
: A2:B 請問為何為是A,覺得中止犯比較合理
: 還是說要砍了後,後悔救治,才算是中止。
這一題在考「著手」與否
因甲未著手 所以沒有中止的問題 加上殺人罪有罰預備犯 所以是預備殺人罪
: Q3:以下何者不屬於阻卻違法事由?
: (C)被害人的承諾
: (D)違法性錯誤
: A3:答案是D,請問CD都錯不是嗎?為何選D
要先成立構成要件 才需要討論違法性
得被害人承諾時 就已經阻卻構成要件
: Q4:依據刑法所保護之法益加以區分,妨害秩序係屬於?
: (A)侵害國家法益之罪
: (B)侵害社會法益之罪
: 程怡的法學大意說是A
: 上課的老師說是B,那個才正確呀。and why?
: 另有一題說誣告罪侵為的是侵害國家法益,
: 我用左腦想加右腦想,都想不出那裡侵害國家法益了,
: 原題如下
: Q5:下列何者為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
: (1)重婚罪 (2)誣告罪
: (3)普通竊盜罪 (4)詐欺罪
: A5:答案給2
Q4的答案我個人認為是B
這方面我會把「國家」當成「政府機構」來理解
誣告會浪費司法資源 以及影響司法判斷 所以侵害了國家法益
: 感謝大家撥空回答,讀書還真的很悶 > <
以上小弟淺見 若有不足或錯誤 還望前輩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4.186
推 castle6712:感謝您 09/30 11:13
推 Klaver:3的回答好像稍有問題 目前被害人的承諾應該還是算超法規 09/30 11:21
→ Klaver:阻卻違法事由? 而法律錯誤一向算是阻卻責任.. 09/30 11:22
→ Klaver:我記得一般書妨害國家秩序應該算是侵害國家法益的部分 09/30 11:25
→ sic:樓上正解~ 對不起我看錯題目orz 09/30 11:25
→ Klaver: 應該說是公共秩序 09/30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