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EzHotKe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依刑法二百三十五條規定:散布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或公 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賞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以三千元以 下罰金 但所謂猥褻文字之定義,乃指足以興奮或刺激性慾,並使人產生羞恥嫌惡感 情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