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naldLam (賴唐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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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金錢往來記錄方式更新
時間Thu Aug 11 13:20:34 2005
※ [本文轉錄自 Violation 看板]
作者: DonaldLam (賴唐諾) 看板: Violation
標題: [公告] 金錢往來記錄方式更新
時間: Thu Aug 11 00:55:32 2005
1.緣起
向來法務處理金錢往來記錄之增加或減少,以系統所提供之金錢往來記錄
為依據,因此對於數字的意義,究竟是指稅前或是稅後,法務以實際使用量販店
所留下之系統記錄判斷,判定應為稅後之金額。如此,於金錢計算時自無須再行
計算一筆筆金錢往來究竟實得多少,蓋系統皆已記錄下來。
系統記錄如下:
DonaldLam 給guest 1 Thu Aug 4 12:07:07 2005
2.問題
使用者對此等記錄究竟以稅前或稅後之數值仍有所疑問,部分使用者以親身
經歷發言指責被追扣金額均為稅前金額,有所不當云云。
因此,間接就系統記錄之內容之真實意義為何,出現若干質疑。
3.問題之反應
本人於8/5將此一問題反應於站長版:
作者 DonaldLam (賴唐諾) 看板 Administor
標題 [問題] 給錢記錄
時間 Fri Aug 5 20:08:3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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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自己實測的結果
系統理會留下的金錢往來記錄 應該指的是
扣過稅後實得的金額
在處理洗錢時 我也是用記錄中顯示數額來扣回
理論上應該也是收受到的實得金額被扣回
不過 有使用者表示他們被扣的都是包含贈與稅的數額
例如 a給b 24 $ 扣了1$ b實得 23$
系統記錄我實驗結果應該是紀錄a給b(實得的)23$
如果扣回來時我就會扣23而不是24
可是使用者卻說他們的23是含稅的結果,而主張他們實際沒得到那麼多
我想請問一下系統,實際的情形究竟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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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理
系統站長於8/6日 凌晨2:24分開始將金錢往來之記錄方式加以調整
俾使記錄的數值意義更明確。
以下為目前的記錄方式:
DonaldLam 給guest 2 (稅後 1) Sat Aug 6 02:24:10 2005
今後扣錢之處理方式,仍延續向來採取扣除使用者實得金額之方法,依據的仍然是系
統的紀錄,隨著系統記錄方式的更新,希望能夠使得問題能夠明朗化更得以解決,並
進而減少站方與使用者間認知的差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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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ald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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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ald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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