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FCBarcelon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2002年更新條例項目有三項 1. 針對嚴重性犯規,尤其是背後鏟球,或是對人不對球的惡性犯規, 以及空中踩踏球與蹬踏等高危險舉動,裁判有權直接紅牌警告。 2. 守門員以手接住攻方進攻球後(球被接住仍為活球),須於六秒內開 出(無論拋離或踢出),如超過時間則由攻方於最靠近地點之罰球區 邊線開間接自由球。如有惡意拖延時間表現,裁判有權開牌警告。 3. 對於已形成絕佳得分機會例如一對一或者空門時,攻方球員遭受 守方球員惡意犯規以阻擋其得分,裁判有權給予犯規球員紅牌警告 ,並且由攻方球員於犯規地點開出直接自由球,如犯規地點於罰球 區內,則由攻方踢罰球點球。 其他事項(remine): 於技術區域內之隨隊人員包含教練等,須聽從第四裁判及場上裁判與 第二第三裁判之指示,違者可給予口頭警告或開牌警告。得牌者必須 立刻離開場邊,不得繼續待在球隊休息區與其他任何技術區域內,並 於賽後視情節予以懲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7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