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NoAme:這......等一應該不能執行贖回權利吧!要等四ㄛ~ 219.71.49.81 03/02
◎分析
贖回規則第一項:
『…贖金繳納限本人及所屬國之各團隊等級四以上之領導人版主和該國國庫之外,其餘
人等不得以贖金贖人…』
我想我應該沒有看錯吧?
所以此項贖回是可以生效的。
◎附表:
【贖回規則】
01.凡為俘虜者除逃獄、委託他人劫獄成功後回國外,
得於被俘虜滿三日後依等級繳贖金給俘虜你之王國
贖回回國,贖金繳納限本人及所屬國之各團隊等級
四以上之領導人版主和該國國庫之外,其餘人等不
得以贖金贖人,所代繳之贖金視為捐獻。
02.繳錢結果請複製到被俘虜之王國板上與自已國家板
上貼文章證明繳錢,以上標題為:贖回ID、職位
、顆星 (有關贖回回國意思即可) ,以方便版務人
員設定。
03.贖金不足不得贖回,請補足,多給視為捐獻。
04.贖回費用算法請參考四國俘虜戰相關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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