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功勳點數辦法
A)對奕(正式比賽。ex: 俘虜戰、團體比賽)
戰勝等級一 得到功勳點數 01點
戰勝等級二 得到功勳點數 02點
戰勝等級三 得到功勳點數 04點
戰勝等級四 得到功勳點數 08點
戰勝等級五 得到功勳點數 16點
B)招募成員
招募一名國民入國,獲得功勳點數01點。
C)特殊推薦
可由測棋者測試棋力推薦進入軍團並獲得功勳點數10點~30點不等(由等級二出發)
D)劫獄成功
劫獄本國國民成功可獲得功勳點數02點
E)任務完成
達成由軍團長或是任務下達者所提供之任務,即可獲得所提供的功勳點數
F)其他
由高層會議研討後之決議
☆注意事項
A)個人職務照片
1)等級17以上經由高層討論決定後任命之,並取得個人職務照片
2)其他特殊職務由可決策者任命
3)18~25星,特殊階級,不開放申請,僅由高層直接委派適當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