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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ewsTalks 看板] 作者: superkobe (阿克) 看板: NewsTalks 標題: [新聞]懶人蝦商標戰 逢甲夜市「小鬍子」告贏士林夜市「極鮮」 時間: Thu Jan 24 13:43:15 2008 http://www.ettoday.com/2008/01/24/123-2222274.htm 2008/01/24 13:03 地方中心/中部綜合報導 在台中逢甲夜市以不用剝殼、整隻蝦就可以吃下肚的「小鬍子懶人蝦」傳出商標大戰,業者發現他早已註冊的「懶人蝦」商標,在台北士林夜市也有一家攤販用了「極鮮懶人蝦」當招牌,容易讓消費者混淆,涉嫌侵犯商標,因此憤而提告,法院判決「小鬍子懶人蝦」業者勝訴。 在鐵架上以大火炭烤,不到3分鐘就可以烤得通紅酥脆的蝦子,連殼帶蝦頭整隻都可以吃下肚,這是網友評選到逢甲夜市絕不能錯過的美食「小鬍子懶人蝦」。 這種懶人蝦其實就是沙蝦,因為脫殼期很長,遇上沒殼或軟殼的時間比較多,張姓老闆把新鮮的軟殼沙蝦拿來炭烤販售,因為不用剝殼,加上各種醬料後,在夜市裡相當受歡迎,他也特地把懶人蝦申請註冊。 記者:「你是什麼時候開始做生意的?」 懶人蝦創始人張良豪:「大概4、5年前,我95年就註冊(商標)了。」 張姓老闆申請的懶人蝦商標權可以使用到104年,不過,他發現台北士林也有一家燒烤店,取名為極鮮懶人蝦,不少網友都以為跟他有關係,他氣得向法院提出侵犯商標權的告訴,對方事後表示歉意,願意改名。 「只是叫他改名而已,就那麼簡單。」張良豪說,當初提告只是為了維護他的原創性,既然法院判決勝訴,他也願意原諒對方,不再追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94.1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8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