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FCU_Tal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剛剛看新聞 發現中國時報裡面的標題 煙捐至少漲10元 就拍到逢甲的圖書館 還有人在 "教學卓越"的那個大海報旁邊抽菸 真夠諷刺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54.81.94
humanskull:愛抽菸的眼睛"很多"都瞎了.死不看那牌子寫啥~ 12/22 08:33
winkfrancis:科 真丟臉 用這種方式上報 12/22 10:35
lababear:逢甲人都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12/22 11:10
kmjustin:逢甲人都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12/22 11:15
popolili:逢甲人都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12/22 11:22
kimi0315:逢甲人都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12/22 11:52
picabear:http://0rz.tw/be5bs 圖來了... 12/22 11:53
saka0508:這不是吸煙區嗎 神經 12/22 12:00
Lesnar:這不是吸煙區的問題了~ 反正明年全面禁煙 一想到就高興 12/22 12:09
FCUsquanto:那個人紅了 不知道是哪個系的~ 12/22 12:13
> -------------------------------------------------------------------------- < 作者: dick7761 (堯) 看板: FCU_Talk 標題: Re: [瞎扯] 逢甲大學上報了 時間: Mon Dec 22 18:48:23 2008 這是1月11上路的菸害防治法增修條文 http://now.to/4gzs 第十五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二、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第十六條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一、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 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三十一條  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元 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吸菸的快躲回吸煙區 討厭菸的快去抓 不過FCU應該不會把吸菸區搞掉 教授需求量也很大阿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54.70.143
dick7761:98年1月11日喔 12/22 18:51
chris:爽!除吸菸區外全面禁菸,這法條讚! 12/22 18:57
ymca0718:我相機都準備好了要賺外快呢! 科科~ 12/22 18:59
chris:咦,請問拍到這些人抽菸,也能有錢領嗎?(同拍開車亂丟菸?) 12/22 19:14
ymca0718:不曉得~ 有得領就多少賺 沒的話給沒公德心的人一個教訓 12/22 19:18
FCUsquanto:我相機也準備好了 有誰知道一件案子可以收多少%呀? 12/22 19:54
kof2200:誰有FCUsquanto大大圖片!!請公告一下吧!!看到他勿抽煙XD 12/22 19:56
FCUsquanto:誰有ymca0718大大圖片!!請公告一下吧!!看到他勿抽煙XD 12/22 19:58
ymca0718:誰有FCUsquanto大大圖片!!請公告一下吧!!看到他勿抽煙XD 12/22 20:06
kof2200:開始通緝FCUsquanto大大,贊成請舉手XD 12/22 20:07
kof2200:現~~起~~起~~~~全面~~通緝~~~FCUsquanto大大XDDDDDDDDDDDD 12/2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