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ulieDelpy (娃娃貓)
標題: 台北縣立新埔國中 93學年度第二學期代理教師甄選
時間: Mon Jan 3 08:55:18 2005
http://www.hpjh.tpc.edu.tw/jkcboard/upload/國中代理教師甄選簡章.htm
台北縣立新埔國民中學九十三學年度第二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報名時間:民國九十四年元月四日(星期二)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三時。
貳、報名地點:台北縣立新埔國民中學忠孝樓二樓會議室。
地址:台北縣板橋市新海路181號
電話:(Ο2)22572275轉621
參、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肆、甄選名額:國文正取一名備取三名,
數學正取一名備取三名,
公民正取一名備取三名。
※ 甄試成績未達本校訂定標準75分,則不予錄取。
伍、報名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需在
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
(二)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之情事者
二、資格條件:具92.12.01修正之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資格者。
三、特殊條件:教師經甄試錄取後,若發現證件不實或無法辦理教師敘薪者,無
條件解聘。
陸、簡章及報名表上網日期: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自九十三年十二月卅日起至九十四
年元月四日止,刊登於臺北縣立新埔國民中學網頁
(網址:http://www.hpjh.tpc.edu.tw/),請自行以A4格式下載列印。
柒、報名手續:
一、繳驗證件(繳交證件影本,正本驗畢當場發還):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
及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證明文件。
二、繳交證件:
(一)繳交報名表、准考證、相關證明文件(證件正本驗畢當場發還,影本留存)。
(二)以正楷詳填應試者本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之掛號信封一只,並貼足郵資
廿五元。
(三)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報名時需繳驗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一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一份。
3.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修業期間之出入境日期紀錄證明。
4.其他相關文件:國外學歷之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如係外文證件者,出具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件,依教育部新修正之「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
要點」查證,若經查證不符或不具有擔任國民中學教師資格者,取消
其資格。
捌、報名費:新台幣玖佰元整。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玖、甄選時間:九十四年元月五日(星期三)早上八時卅分起
拾、甄選地點:台北縣立新埔國民中學
地址:台北縣板橋市新海路181號
電話:(02)22572275轉621
拾壹、甄選方式與計分比重:
一、筆試40%(各類科專門科目教案)
二、試教:10分鐘佔40%
三、口試:5分鐘佔20%
拾貳、錄取公告日期:九十四年元月六日。正式錄取名單以在本校門首公告為準
,網路公告或成績單寄達為輔,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任何異議。
拾參、報到日期:九十四年元月十日中午十二時前,持錄取通知單、學歷證件正本
、印章及身分證正本到校報到。
拾肆、本校代理教師敘薪依九十三年六月三日北府教學字第0930357348號函修訂之
「臺北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十二點辦理。
一、代理教師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序敘薪標準』規定以學歷起支薪級核薪。
二、代理教師待遇支給標準,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但未具所代理類科別合格教
師資格者,其學術研究費按八成支給。
拾伍、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變更,悉公佈於本縣教育
網路中心及本校校門口公佈欄。
拾陸、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於報名當日公佈
於臺北縣新埔國民中學校門口公佈欄。
拾柒、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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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時候,舊的比新的好.... ▌
得到的要珍惜,失去的只能懷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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