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
一.主旨:
本基金會長期培育優秀法律人才,?助法學研究,特設本?助學金.
二.資格:
法律學院(系)三年級以上在校生(不含研究生).
三.程序:
(一)由各大學法律學院(系)推薦學生參加遴選,每校限推薦三名,推薦時請檢送各受推
薦人之下列文件正本乙份及影本三份(共四份),送本會:
1.申請書(含自傳)
2.就讀學校法律學院(系)院長(系主任)及任教教授推薦函各一份
3.大學各年級成績單
4.本人單獨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法學著述或心得報告(自選一件為限)
(二)上述第1.2.項之申請表格可向各校法律學院(系)辦公室領取,或由本會網站下載
列印(http://www.limo.com.tw)
四.審查及遴選程序:
第一階段:針對各校所送之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第二階段:通知書面審查通過者參加面試及筆試
五.名額及獎額:
(一)獎學金
1.特優獎:二名,每名五萬元
2.優等獎:十名,每名三萬元
(二)助學金
參與面試未獲獎學金學生,由本會擇優給予助學金每名一萬元,名額由本會視評審
結果酌定之
六.申請期限:
請於95年10月31日前,由各校法律學院(系)送達本會,個別申請或逾期送達者恕不受理
七.本獎學金不排除受獎學生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欲申請者,請備齊表件於95年10月20日前送交系辦ꐊ
<<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獎學金>>
一.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了獎勵國內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成績優良,對國際商事法律之
研究有興趣之在學學生,特設本獎學金.
二.名額五名,每年選定國內五所著名大學,函請該校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於11月15日
前以書面覆函推薦一名法律系三年級以上或法律研究所之在學學生.
三.每名兩萬元
四.條件:
1.歷年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且受推薦該年度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為全班前三名者
2.品行優良,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對國際商事法之研究有興趣且英文程度佳者優先
*欲申請者請備齊歷年成績單(含名次),自傳簡述,或相關資料,於95年11月6日前送交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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