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提到了很有趣的想法,我也來提供一下
1. 上課與否是權利or義務?
我想如果你認為上課也是義務的話,那沒有去上課就是違反義務,也不會是對的吧?
系上有個規定內容大概是【曠課達2 or 3次以上,可以報請系上直接扣考】,當然
老師不一定要報上去也不一定要點名,但是由系上的規定來看,我想上課不只是權
利還是義務,再者,大部份的老師就算你曠課超過,也還是給予你考試的機會,只
是因為你沒有來上課,所以當然對你的學習成果要有更好的要求,也就是說你寫的
夠好,我相信大部份的老師還是會給你過。
ps. 很多學校是每堂點,我們學校沒有強迫點,不代表沒有義務。
2. 強迫上課說?
老師擁有的只是評斷你學習成果的權利也是義務,他不能夠不給你分,但你可以不
要這個分數。換句話說,點名不到的效果,是扣考or有可能被當(如果考不好的話)
。所以說,有被強迫嗎?你可以選擇不要這個學分or靠天才的頭腦與冷靜的判斷寫
出老師也沒辦法說不好的考卷。
3. 提供老師上課方式意見須要民主程序?
上課的方式,本來就是老師的權利,只要老師沒有違反到他的義務,也就是沒有
提供學生學習。只要老師能夠提供學生學習,我想使用何種上課方式原本就是老
師個人的教學自由,當然老師也可以參考任何人的意見,不是嗎?為何須要由全
班來決定?決定上課方式【是學生的權利嗎?】如果是的話,才有所謂須要民主
程序的問題吧?
4. 閒語
邵杯其實很難過,因為學生總是不太愛上課,考試又亂寫不念書,他從去年前年
就已經私底下有說過了。說實在的也是為了我們好,所以其實他要點名,也是站
在各位將來大二學行政法要打好底子的想法上,要怪某些學生影響老師開始點名
?您以為邵杯是小孩子嗎?可以隨隨便便被影響跟說動?當然是他早就有想要做
。
5. 懺悔
我也是很少上課的學生,邵杯的憲法我下學期只去了兩次(期中and期末),不過至
少他的國私我大部份都到了(因為被盯上了- -),翹課是我們的權利,但是當然您
必須要有承擔行使權利所生的後果。如果說突然決定劃座位點名是妨礙權利,那
採抽點方式被點到三次扣考的學生,可不可以跑去跟老師主張:很多人都很多次
沒來,你都沒有點到,我剛好這三次沒來而已,你就要當我,這樣子對我不公平?
謝謝閱讀與讓我賺p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64.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