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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24 上午 12:35:06 傷心雁沉 Bosco 幹 2010/3/24 上午 12:35:13 Bosco 傷心雁沉 ? 2010/3/24 上午 12:35:14 傷心雁沉 Bosco 一定是你水桶的吼 2010/3/24 上午 12:35:22 Bosco 傷心雁沉 哈 2010/3/24 上午 12:35:24 Bosco 傷心雁沉 又是我唷 2010/3/24 上午 12:35:34 傷心雁沉 Bosco 就只有你有流上成帳號阿 2010/3/24 上午 12:36:18 Bosco 傷心雁沉 幹他不會自己統唷ˊˋ 2010/3/24 上午 12:36:28 Bosco 傷心雁沉 反正統一下 2010/3/24 上午 12:36:35 Bosco 傷心雁沉 又沒差 2010/3/24 上午 12:36:36 Bosco 傷心雁沉 哈哈 2010/3/24 上午 12:36:49 Bosco 傷心雁沉 我要去洗澡了 2010/3/24 上午 12:37:05 Bosco 傷心雁沉 你可以考慮辦一個帳號再找STEVEN幫你 打文章^^ 2010/3/24 上午 12:37:07 Bosco 傷心雁沉 ㄅㄅ 2010/3/24 上午 12:38:34 傷心雁沉 Bosco 幹 2010/3/24 上午 12:38:35 傷心雁沉 Bosco 你吃屎 2010/3/24 上午 12:38:43 傷心雁沉 Bosco 我對你的行為時分不愉悅 然後甲方就下了 甲方之後就於其文章於推文言:→ nybosco7939:少了一個機歪不先私底下解決就在亂ㄍㄞ的幼稚朋友 03/24 08:38 → nybosco7939:何苦要不開心? 在MSN對話當下可以清楚看到甲方並無直接承認他就是捅人者 並言反正統一下 又沒差 哈哈 我要去洗澡了 ㄅㄅ等語後 即刻下線 乙方客觀上並無私下解決之機會與可能性(是乙方亂該?還是甲方基掰? 傻傻分不清楚) 又丙.丁兩版主對於此事完全無制止的意圖 於是乙方為阻止其此歪風盛行 決意扮起黑臉po文隱喻釣魚 果真甲方第一個推文即回 噓 nybosco7939:這篇針對我 哈哈 03/24 00:38 以此推文可判定他即是捅人者之直接證據 尚承捅我的可能性因而降低 但是否為兩人共謀而為之共同正犯 其真相尚有待釐清 之後在我po文沒多久後 乙方即對我的文章做出反應 內容包含 所以哩? 你想要說甚麼? 班版本來就是打哈哈的地方 我自己作太超過的事 自己會檢討 你現在是想怎樣? 嘴砲? 還是想要吵架? 你不愉悅干我屁事? 我一句話都沒說 你MSN是在嗆甚麼? 究竟是甲方看了乙方的隱喻文後惱羞反嗆 還是乙方幼稚不私下解決 其事實乃可由客觀之第三人自由心證 又之後以明示之意思表示聲明乙方在msn嗆甲方因此其不可能道歉 乙方認為,甲方當下以打哈哈之言語又不肯承認其即是捅人者 即後即下線之行為更為不當。 又甲方在看了乙方之文章後,他自己也沒私下解決 立即又po了一篇新的文章作為回應 其正當性又何在? 在MSN上打哈哈 在PTT上態度又巨變成認真 且PTT上所用之言語皆為對乙方之宣戰及攻擊 又甲方早已聲明不會道歉,少了一個朋友也沒差 而眾PTT上之鄉民又將其矢轉為乙方 乙方認為對其人格之貶損極深 甲方反覆無常之情緒,才是整件事情的開始 乙方自始自終態度明顯 只是想證明甲方是否為亂捅人之白目而已 客觀上可能是乙方先認真先輸了 但實際上上卻是甲方的言詞用語,使乙方主觀認為此事亦無轉圓之可能性 乙方[過於認真]希望不要有人亂用版主帳號亂捅人 但友情之消滅是由甲方提出,與乙方無關 所以不知道事情真相之第三人 請不要認為所有的過錯皆在乙方 乙方已經為其原文章之情緒上字眼道歉 今天是甲方先把事情搞僵 不是乙方 請第三人搞清楚這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6.62 ※ 編輯: lawboy 來自: 118.167.56.62 (03/25 00:41) ※ 編輯: lawboy 來自: 118.167.56.62 (03/25 00:44) ※ 編輯: lawboy 來自: 118.167.56.62 (03/25 00:45) ※ 編輯: lawboy 來自: 118.167.56.62 (03/25 00:47) ※ 編輯: lawboy 來自: 118.167.56.62 (03/25 00:48)
hecticgem:好難懂喔= ="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 03/25 01:13
lawboy:講了這麼多 反正最後還是我要道歉 這就是窮人跟有錢人的差 03/25 01:25
lawboy:別,大家只會挺有錢人 03/25 01:26
lawboy:對不起,我錯了 請你原諒我 我不應該嗆你 我不應該跟你說 03/25 01:26
lawboy:我不愉悅,因為平民沒有向貴族生氣的道理,所以平民不愉悅 03/25 01:27
lawboy:也不干子千的事,是我太激掰 我被捅活該 妳嗆我應該 03/25 01:28
lawboy:我不應該因為被捅然後搞了一個小時不能推文就生氣, 03/25 01:30
lawboy:是我情緒管理有問題,我應該就如子千在我MSN上所言 03/25 01:30
lawboy:哈哈 反正被捅一下 又沒差 恩 沒差只不過就不能發表文章跟 03/25 01:31
lawboy:推文而已,是我小題大作,讓這件事浮上檯面,so sorry 03/25 01:31
Lord2974629:妄自菲薄,事件未釐清便輕言敗訴? 03/25 01:32
Lord2974629:事件的發展經過班上眾人心中有譜,如果你真的覺得是因 03/25 01:33
Lord2974629:一時不平PO班版欲討公道,倒也無人怪你,大家都用眼睛 03/25 01:35
Lord2974629:在看,有理無理解決兩造當事人之爭點亦為兩位版主之責 03/25 01:36
Lord2974629:,惟今日尚未釐清孰為真正水桶你的兇手,便擅罵兩位 03/25 01:37
Lord2974629:版主,於此便是你不占理了,關於班版之性質,我想經過 03/25 01:38
Lord2974629:一年多將近兩年,班版上的眾多文章亦有參與其中,難道 03/25 01:38
Lord2974629:你要跟我說你不知道平常我們都在發什麼文嘛? 03/25 01:38
Lord2974629:靠腰前面兩句打錯我可不可以改? 03/25 01:39
Lord2974629:算了,到此為止,我最後只是想說,身為本班一員,我敢 03/25 01:40
Lord2974629:肯定我班並無任何排擠造言之事,雖然有時候言論行為會 03/25 01:41
Lord2974629:過火,但絕無任何排擠之意,畢竟你應該慶幸,你今天如 03/25 01:41
Lord2974629:果是在ㄑㄊㄉㄋㄐㄒㄐ,根本不會有人理你,也不會大家 03/25 01:42
Lord2974629:感情如本班之好,欽此,退朝吧^.< 03/25 01:43
lawboy:幹,你竟然當起法官了XDD 戴皇開明 萬歲萬歲萬萬歲 03/25 01:45
lawboy:還有,兇手已經被我釣出來了吼,這點你誤判了XD,我只是懷 03/25 01:50
lawboy:疑宅承亦是共犯,畢竟他們兩人感情深厚,PTT帳密亦能共享。 03/25 01:51
l11l11l:AND THEN? 你打算怎麼做? 03/25 01:54
lawboy:請她們吃飯,希望她們以後能這樣多捅我,訓練我的情緒管理 03/25 01:57
Lord2974629:太超過的行為就是太超過,不要說的好像你很低等= = 03/25 01:59
lawboy:話說我們班版真的超多人在看,學弟妹學長姐司法組財法系什 03/25 02:00
Lord2974629:肚子餓了,少女時代好正 03/25 02:00
lawboy:奇怪的人都有,今日發生此事,真是令人貽笑大方。於此陳某 03/25 02:01
lawboy:深感抱歉。Y 03/25 02:01
jimjohny:噓你說我無制止的行為 03/25 07:19
jimjohny:另一方板主帳號被他人持有 我能管什麼? 03/25 07:19
jimjohny:而且你怎麼會覺得我沒過問過? 03/25 07:19
TokyoKind:最好的方法就是再加一個版主喔^.< 03/25 15:18
Lord2974629:我嚴重懷疑給TK當版主將成就白色恐怖 03/25 17:49
Lord2974629:>"< 03/25 17:49
a2629123:版主兩位很夠唷^_< 03/25 18:11
TokyoKind:幹你娘咧...不夠不夠 我要劣退廣告文啦 03/25 19:58
mazch:選我! 選我! 03/25 21:35
TokyoKind:其實不會白色恐怖啦 只是有人可能瞬間劣二而已 03/25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