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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好有一個我親身經歷跟原PO很像的的事情 當時我跟學長去忠孝X路上某一地下室網咖(店員都蠻正的一家), 結帳完學長外套沒拿,掉頭回去沒找到,就去櫃檯找到了他的外套,店員幫他收的 但是學長發現皮包裡一萬多現金不見了,於是當場要求看監視錄影帶 很快地就找到某一段影片中,店員將他的外套拿進他們的休息室裡一段時間才出來 當下學長也沒甚麼好說的,直接要求找警察來 結果那個店員嚇到馬上就把錢拿出來,並且一直道歉 而且很瞎的是 她說錢是掉在地上被她撿到,不是存心要偷 店長也趕緊跑回店裡出面要跟我學長和解 於是我跟學長成為了該網咖的 VIP ~Very Important Person 耶! 跟原PO不同的是我們當下就回頭去找,犯婦跟錢也都還在現場 如果當時學長沒有直接說要找警察,可能不會這麼容易解決 因為錄影帶也是只有拍到店員拿衣服走,沒有拍到拿錢的畫面 而且店裡人來人往,加上我學長皮包的錢有多少只有他自己知道 當下沒有處理的話,只要店員不認而且把錢藏起來 根本沒有什麼機會可以把錢要回來吧~ 這讓我想到常威被抓到當天晚上人證物證俱在 馬上就判刑問斬的話 後面根本就沒戲可以唱 直接The End劇終, 就是因為包龍星還傻傻的讓人收買,中了緩兵計 才讓方唐鏡有機會布局,把情勢逆轉成對常威有利的情況 要不是包龍星天生狗運加上主角威能,怎麼可能翻案成功? 所以我覺得包龍星當時,不是啦,是原PO當時沒有明快地處理, 放任給一心想要讓這件事情被搓掉的人處理,會處於很不利的地位, 錄影帶是原PO唯一的證物,但是卻也沒有直接拍到有拿錢的動作 只能間接推論該工讀生的嫌疑,無法直接認定他的罪嫌 錢包有多少錢,舉證起來有什麼有力令人信服的辦法? 證據不足加上嫌疑人現在堅決不認,一整個就相當不利 而且我感覺,學校的人也可能認為原PO贏不了所以也沒有多積極在幫忙的樣子 即使打官司贏了,耗費了時間跟精神跟心情,說實在話得真的不償失了 雖然說不該把這件事情鬧大,好像會破壞校譽等等 但是當時要是先報警處理,也許今天你就不用上來PO文了 而是我們在八卦板看這則新聞了 雖然說我不看好只能事後嘴砲 但是我支持原PO提告或怎樣都好 這件事情不該因為學校處理的不妥當等原因就讓任何人吃悶虧 而且事情不有個結果的話,只會讓體育系的人都繼續被貼標籤 看板上的很多文章跟推文真的會有這種感覺 不過我是覺得大多數體育系的人都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是有什麼誤會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52.231
annie06045:推經驗文~~~ 04/02 18:03
LA24:x zone? 04/02 18:05
f21490310:隔日和隔幾分鐘~幾小時不同,這是最大的差異啦 0.0... 04/02 18:13
johnny0399:其實我第一次和李組長(3/8,禮拜一)談時,我說我要報警 04/02 18:44
johnny0399:李組長極力勸阻,說給他三天時間處理 04/02 18:44
johnny0399:而我想說對方應該會願意和解,也不想讓他太難堪所以沒 04/02 18:45
johnny0399:在第一時間就報警,接下來就我PO的= = 04/02 18:45
johnny0399:各單位互踢皮球,河蟹,有人不認帳,所以我才會PO上來 04/02 18:46
ru04d93:============李組長出來面對============ 04/02 18:58
lord5974629:============李組長清明節回家掃墓============ 04/02 21:01
kcut:看完錄影帶馬上報警才是正解!!! 04/03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