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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wtin (小黑)》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 : 看了grussy大的回應 : 有了一些想法 : grussy說當事者是要尋求輿論與媒體的力量 我說的是「個人媒體」,現在已經是個人媒體的時代 只要你有發佈消息的管道,同時會有人來看有影響力 便構成媒體的最基本元素了,這不是找不找媒體的問題 你我他,自己就是媒體了 : 但我卻不如此認為 : PTT本來就是可以自由發言的地方 : 當事者或許只是想把他的事情在板上訴說而已 : 畢竟當事者並無在文章中出現 : 請大家評評理這類的話(我沒記錯的話) 影片都出現了,也知道是什麼系,讓整個系背負惡名 這樣也只是想把自己的事情說說,抒發而已? 我所說的已經不是所謂的個人領域的抒發心情 如果這是一個個人版,那就是我白目、無聊至極 但這是公開討論版,本身就是有傳播力量 當然FJU版友這種不被結構化管理的非組織型態 本身是很難要求或審核報導者的內容(像報紙那樣有總編) 而是靠讀者互動回應的方式來評鑑內容本身 有司法的路不走,或許原因很多吧,可能給別人一個機會 然而,這整件事情一旦走向公開處理,首先就傷害了很多人 真相化為文字或影像,就只是詮釋,而每個人都有詮釋的方式 何以我只能聽一個人詮釋對自己有利的故事 為何司法調查總是說偵查不公開? 因為真相未明呀 當然站在較有人性的立場,我應該要能同理掉了生活費的原po 但另外一方面,原po從原本的不願逕自提起告訴,以保護對方的心態 轉換成發表在網路上,並公布影片,清清楚楚看到對方臉了 讓我很生詫異,那一當初你不想斷送對方前途的心情呢? 這種方式不是更不能挽回嘛? 雖然不至於身敗名裂 但你用受害的心情,正在傷害對方 他是否犯罪我不知道,那要問法官,但我知道你正在傷害人 而這種傷害無關於他是否犯罪,就算他有犯罪也不該被此對待 這是一種很純粹的報復,但會讓你的心變得難以平靜 : 那grussy大如何推斷當事者是要尋求力量呢? : 但PO上來之後的後續發展會如何 : 又有誰可以知道 : 怎可以說目前所有的腳本是照當事者走呢 : 如果是 這也只是巧合 : 畢竟每天都有那麼多事PO在這 : 也不是每件後續發展都是照每個原PO的想法發展吧 : 而這件事是當事者自己PO上來的 : 當然是以他自己的認知在寫這件事阿 : grussy大 你在回應這件事時 : 不也是以你自己的角度來看這件事嗎 : 至於輿論所造成的未審先判 : 台灣媒體的生態本是如此 : 既然PO上來 : 就一定會有輿論的情形出現 : 這是一種必然性 : 如果不要有與論出現 : 講明一點 : 就是不要PO : 就是人們不再八卦 : 但這似乎是不可能的 : 而grussy說東西掉了要檢討自己 : 這當然是要檢討自己為何如此不小心 : 但這只是對自己的警惕 : 而grussy大的口氣似乎是責備居多 : 錢不見 : 我們應該要責怪的是那小偷 錢不見並不是被偷,而是皮包遺失之後錢被侵佔 原po自己有錯,這是必然的,但犯罪者依然有罪 侵佔,犯罪的人當然是錯的,但這種錯是不一樣的層次 原po有錯,但不會因為他有錯,我責備他而袒護犯罪者而寬恕 這不是二分法的世界,不是非A即B,我的立場也並非選邊站的搖旗吶喊 自己可以避免掉這個錯誤的發生(保管好,或是早點發現) 或說減少到最低(不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 而目前皮包是拿回來了,顯然不符合他心中要物歸原主的期待 第一次的協調,其實就應該面對面,而不該透過轉手所謂的大人們 那些大人們是這次處理不好最大的原因,真無能也 不過也不能怪他們,處理這種事情最怕遇到官僚心態 我建議啦,兩個人直接約去找前董事長單國璽,面對面談 以前古代就是這樣,當兩個人因為不信任而發生爭執 就是找一個第三方公正人,大家談一談,但是要相信在神明面前 自己和對方所講的話不能有一絲虛假,事後也不需要向誰交代 面對面談,不要到了法庭才第一次真正見到面,屆時兩個人都後悔 為什麼不私底下約見個面,對方是否說謊,自己也會感覺得到 : 而非當事者吧 : 難道grussy大從未掉過東西嗎 : 另外當事者只是懷疑 : 在他文章中從未說出確實是那個人這樣的話 : 倘若那工讀生真是無辜 : 司法會還他公道 : 而那工讀生也可以藉由司法來爭取公道 : 而當事者也沒說要用網路處理這件事情吧 沒說,但事實上正是用網路在處理,大部分人會站在受害的立場 就是因為每個人都掉過東西,但不是每個人都曾經被指控過拿過人家東西 我們希望世界的公理正義可以保護善良的人,所以自覺會站在受害那邊 甚至認為受害者沒錯,受害者的處理方式一點問題都沒有,但被指控的人呢? 如果今天我朋友發生一模一樣的事情,在他公開發布討論前 我會陪他一起跟學校攪和,去警察局攪和 但原因不會是為了錢,而是所謂的管理制度必須改善,以避免有人受害和被冤枉 但如果他公開討論了,我會幹橋他一頓 : 你不是當事者 : 你無法知道當事者PO文的動機是啥 你不是我,也不知道我所觀察到的當事者po文的動機 動機這種事,有時連當事者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內心深處的動機 我們每個人都是所謂的觀察者 : 至於這件事情在PTT上的發展 : 也不是任何人可以決定的 但有個人決定了事件討論的開始,勢必也得考慮其所影響的層面 以及實體世界裡,究竟所謂的進步,是否又更往前了一點? 幾千塊的事情真的是很小,能讓整個制度有些不同,會更有意義 發起募款救原po,募得兩千我捐兩千,目標四千塊 以下推文開放名額,一個單位一百,二十個名額,歡迎踴躍報名 不要每天都在BBS搖旗吶喊,實體世界也該有所作為吧 : 以上是個人的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67.186
pvqbvd:最後一段才是重點。 04/03 16:43
pvqbvd:而且為什麼募款是救原po,我想他要的不是錢是一個交代 04/03 16:51
pvqbvd:還有真相 04/03 16:51
royalsage:我捐一塊兩毛五 04/03 16:52
demonics:事情都發生了 還要你教小心顧好錢包 分散風險 ? 04/03 16:58
demonics:募款救原PO? 你的實際作為怎麼跟河蟹那麼像 04/03 17:01
apon227:一樓說的是 04/03 17:02
ru04d93:不要再來了啦 我捐一塊你捐三千九百九十九 04/03 17:04
yahootaipei:精闢見解 04/03 17:23
AZAZ1122:樓上首捐一百元。 04/03 17:30
iyoka:為什麼提一些不可能的,樞機主教是你想見就可以見的歐 04/03 17:32
iyoka:還寫說你建議,那你是要幫他們引薦就是了= = 04/03 17:33
iyoka:捐錢那段,讓人覺得沒有辦法改變制度,就是因為有這種想法 04/03 17:37
AZAZ1122:還是其實grussy是郭姓工讀生? 04/03 17:38
ql5069:廢文不必連發 04/03 18:02
hochigoodpig:廢話還真多 04/03 18:05
melances:怎麼不直接捐出你的兩千就好= =,想捐還要理由? 04/03 18:06
ql5069:你黎建球都見不到了,還樞機主教勒 04/03 18:07
MyNion:別再發系列文了OK? 04/03 18:22
fly9141103:意見不同也不用再po下去了!還不就那些.... 04/03 18:30
nike77114:阿不就可以自由PO文,那我就可以自由噓你 04/03 18:30
revadios: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04/03 19:09
ta29:和人本 廢死差不多的口吻 04/03 19:09
a2629123:再會啦 04/03 19:25
eu3: 04/03 19:31
ert31319663:最後一段才是你的重點嗎 自己出四千就好啦 何必募款? 04/03 19:47
johnny0399:我倒想看看如果真的有20人推的話,原PO會不會真的捐 04/03 19:57
johnny0399:兩千出來,雖然我覺得可能性不高 04/03 19:58
johnny0399:幫忙20推的人 我可以免除推的人債務,只收原PO的兩千 04/03 19:59
johnny0399:就好,請大家開始幫忙推吧~XDD 04/03 19:59
skoda3357:對不起喔,無法苟同 04/03 20:03
s636220:偷不偷錢不是原po的重點吧 原po一直在說的是校方在河蟹 04/03 20:21
f21490310:不好意思就算寫的再好,我看到最後那段都想噓 XD 04/03 20:31
bc026057:我推~我當第一個嚕,雖然我也懷疑會有其他人出一百啦 04/03 20:56
bc026057:畢竟不甘自己的事情大家噓個文就覺得自己很有正義感^^ 04/03 20:56
Sensitive:應該跟正義感沒關係吧?只是要真相 04/03 21:00
s636220:又不是說和解就可以把校方 河 蟹 態度一起和解掉 04/03 21:02
bc026057:只要大家一起噓就可以把真相生出來嚕~ 04/03 21:05
zjunxtde:我比較想知道的是原PO最新的進度?而且此文中我覺得有一處 04/03 21:13
zjunxtde:相當中肯的就是原PO是否該採取當面和解的措施,畢竟先前的 04/03 21:13
zjunxtde:聯繫都是透過第三者,也許當面談過後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04/03 21:13
johnny0399:我發存證信函請他在4/14號前和我連絡,否則我要採取法 04/03 21:14
johnny0399:律行動 04/03 21:14
MyNion:說好的X5呢 04/03 21:16
a2629123:看到樓上我就來了... 04/03 21:17
hitoshiki:為什麼要等那麼久呢O_Q 04/03 21:17
johnny0399:你是說為什麼我等這麼久才採取法律行動嗎?因為一開始 04/03 21:27
johnny0399:學校一直說會幫我處理,結果是想河蟹阿,直到禮拜四 04/03 21:28
bc026057:a26大跟My大很熟?怎麼會看到就來了呢? 04/03 21:28
johnny0399:學校還在踢皮球 04/03 21:28
a2629123:不認識阿XD 只是開噓就來幫忙了哈:) 04/03 21:29
Sensitive:當然不可能把真相噓出來啊...開什麼玩笑 04/03 21:42
moivia:個板沒有傳播力量就不會有所謂的部落客出現 04/03 21:43
moivia:另,你一連串的文章根本就抓錯了原PO文章重點 04/03 21:44
a2629123:bc大拍拍 真相不會被噓出來唷 ㄎㄎ 04/03 21:48
Sensitive:會噓只是覺得偷錢的人真是太過分了!!! 大概這樣吧? 04/03 21:59
chiayu316:補血~雖然有些話不是很認同,但我理解你的論述 04/03 22:19
aa369aa369:一直重複噓的是怎麼回事?是裝做很多人贏了這場戰役? 04/03 22:22
aa369aa369:這裡是BBS,Po文在此的確要不到真相吧? 04/03 22:23
aa369aa369:很明顯地,系列文最後的重心也不在輔大校方的態度上 04/03 22:25
ryeofsong:重複噓是以為伸張正義啊 自我安慰的一種心態 04/03 22:25
ryeofsong:我也看不出哪裡重心在校方了 04/03 22:26
aa369aa369:有些人叉著痛恨偷竊的稻草人 04/03 22:27
aa369aa369:有些人叉著戰系的稻草人 04/03 22:27
aa369aa369:有些人看戲似隨意亂叉 04/03 22:27
aa369aa369:難道很理性的討論事情是很困難的一件事情? 04/03 22:28
aa369aa369:無論任何事情都不能只聽單方面的說法不是嗎? 04/03 22:28
ryeofsong:看在樓上這麼中立的心態上 就推你吧 04/03 22:30
chiayu316:用輿論去定別人罪是很可怕的事,不然就公審就好何必法律 04/03 22:34
lord5974629:妳到底有沒有在看第一篇原po是不滿學校行政態度? 04/03 22:49
a2629123:不然第一篇原PO後面這麼大的篇幅是在說甚麼可以告訴我嗎? 04/03 22:55
ta29:笑 04/03 22:55
aa369aa369:那麼言論最後至此,是鄉民的希望,還是原Po的希望? 04/03 22:59
aa369aa369:這把火放了下去,我也不知道原Po希望燒到哪去。 04/03 23:02
ql5069:你推了一堆廢文又很理性? 04/03 23:07
ql5069:少在這裝正義 04/03 23:07
lord5974629:況且又不是原po把輿論方向推往工讀生與系級 04/03 23:13
lord5974629:麻煩你自己拿螢光筆去原po的文章劃線好嗎? 04/03 23:16
ql5069:拿螢光筆劃線XDDDDDDDDD 04/03 23:19
a2629123:很明顯的 有人一直在護航 04/03 23:20
ql5069:是校方還是某系派來的工讀生??? 04/03 23:21
ql5069:吃飽太閒沒事做 04/03 23:22
TokyoKind:...你自己拿4000還給他阿 04/03 23:36
f21490310:繼續湊熱鬧 (茶) 04/04 00:07
f21490310:對了,這裡是PTT,不是尋找正義的所在 04/04 00:10
TokyoKind:掰掰囉 04/04 00:27
f21490310:所以我才希望原PO上法庭 04/04 00:33
ql5069:f大是對的,畢竟偷竊是非告訴乃論 04/04 00:37
ql5069:手賤就讓它留個案底 04/04 00:38
MyNion:有時候感覺來了 2想擋都擋不住 04/04 00:42
apon227:0.0 04/04 01:05
tearained:掰 04/04 01:59
pvqbvd:0.0 04/04 03:09
Ashinlee:煩死人了 我鄭重強調 被害者無任何責任好嗎????? 04/04 08:50
Ashinlee:原PO唯一的錯就是當下沒有立刻報警 東西掉了是不小心 04/04 08:51
Ashinlee:是一種失誤 而非過失 這個觀念為什麼不能明白呢? 04/04 08:52
tutu789:2沒壞耶 滾吧^^ 04/04 10:35
a2629123:掰餔 04/04 11:57
lovesmallQQ:發存證信函是要嚇不懂法律的學生用嗎??刑案請直接110 04/04 12:18
nike77114:就是重複噓不行喔,只要文章一天沒刪就可以噓阿 04/04 12:24
f21490310:應該是說,給最後機會吧,畢竟這告下去可沒得轍的... 04/04 12:25
nike77114:老實說啦,推/噓只是表達個人對[此篇]文章的看法 04/04 12:29
nike77114:某aa就在那邊提說贏了什麼之類的...真的想太多~唉 04/04 12:29
nike77114:還[戰役]哩,某aa是指揮官喔XDDDD 04/04 12:30
honey3307:欠噓 官腔的要死 04/04 13:20
Norespect:沒什麼好說的 如果工讀生覺得有什麼的話 他早就出面 04/04 13:35
Norespect:找被害者了 還需要寄存證信函? 04/04 13:35
a2629123:aa很可憐 他說不定只是友情幫推 ㄎㄎ 04/04 13:45
goshfju:是說你發那麼多篇幹嗎 04/04 13:56
a2629123:'想體會XX 04/04 14:00
Aaron0702:哇咩買票 04/04 14:24
Sensitive:Q___Q 04/04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