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rltis (魔性,無法壓抑)
看板FJU
標題Re: [問題]這就是輔大校方處理事情的態度嗎?
時間Sat Apr 3 23:23:46 2010
這篇文章還可以回嗎?
擷取部分回應一下
※ 引述《grussy (煮出一杯好咖啡)》之銘言:
: 影片都出現了,也知道是什麼系,讓整個系背負惡名
: 這樣也只是想把自己的事情說說,抒發而已?
: 我所說的已經不是所謂的個人領域的抒發心情
: 如果這是一個個人版,那就是我白目、無聊至極
: 但這是公開討論版,本身就是有傳播力量
: 當然FJU版友這種不被結構化管理的非組織型態
: 本身是很難要求或審核報導者的內容(像報紙那樣有總編)
: 而是靠讀者互動回應的方式來評鑑內容本身
: 有司法的路不走,或許原因很多吧,可能給別人一個機會
: 然而,這整件事情一旦走向公開處理,首先就傷害了很多人
: 真相化為文字或影像,就只是詮釋,而每個人都有詮釋的方式
: 何以我只能聽一個人詮釋對自己有利的故事
: 為何司法調查總是說偵查不公開? 因為真相未明呀
偵查不公開是為了保障偵查優勢地位,
保全證據及刑事訴訟程序之進行,
至少我還沒看過有老師提出偵查不公開是因為真相未明!
(當然有可能是我看的書太少,
我只知道有老師批評過媒體大肆報導會發生有罪推定的情況。)
就算在法庭上,真相也還正在釐清當中,不然不會有冗長的訴訟程序!
這時候你怎麼說明審判公開?
如果你的想法不確定是否正確,請慎重對待你的言論!
: 當然站在較有人性的立場,我應該要能同理掉了生活費的原po
: 但另外一方面,原po從原本的不願逕自提起告訴,以保護對方的心態
: 轉換成發表在網路上,並公布影片,清清楚楚看到對方臉了
: 讓我很生詫異,那一當初你不想斷送對方前途的心情呢?
: 這種方式不是更不能挽回嘛? 雖然不至於身敗名裂
: 但你用受害的心情,正在傷害對方
: 他是否犯罪我不知道,那要問法官,但我知道你正在傷害人
: 而這種傷害無關於他是否犯罪,就算他有犯罪也不該被此對待
: 這是一種很純粹的報復,但會讓你的心變得難以平靜
: 錢不見並不是被偷,而是皮包遺失之後錢被侵佔
: 原po自己有錯,這是必然的,但犯罪者依然有罪
: 侵佔,犯罪的人當然是錯的,但這種錯是不一樣的層次
: 原po有錯,但不會因為他有錯,我責備他而袒護犯罪者而寬恕
: 這不是二分法的世界,不是非A即B,我的立場也並非選邊站的搖旗吶喊
: 自己可以避免掉這個錯誤的發生(保管好,或是早點發現)
: 或說減少到最低(不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
: 而目前皮包是拿回來了,顯然不符合他心中要物歸原主的期待
很難理解你這裡所謂的錯誤,這應該是多數人噓你的原因之一。
為何掉東西也算是錯誤?
先不論這件事情上工讀生到底有無違法,
撿到別人遺失的東西,你本來就應該選擇符合法秩序的應對方式,
將東西物歸原主!
而不是說掉了東西,裡面有錢,所以是你引誘我犯罪的,你也該負責。
這種論調似乎太過弔詭!
就像上面有人推文過的,難道今天短裙正妹被拖到暗巷侵犯,
正妹自己也有錯誤?
又沒人逼你犯罪!一切都是你自己的選擇,為你自己負責不對嗎?
今天有人東西沒帶走,身為館方工作人員本來就有責任巡視,
更何況撿到東西更有責任要妥善保管。
失主懷疑錢被工讀生拿走了,當然可以追究;
工讀生覺得被冤枉了,也絕對可以追究失主的責任。
利用網路提出討論也是一種方法,沒有對錯,只有好不好的問題。
輿論容易操弄,這個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
這也不代表他人就不能選擇這個方式!
涉及法律的部分有司法可以解決;
但是涉及道德,沒有任何人可以要求他人要有更高的道德標準!
始終是要為自己的作為負責,縱使是利用輿論也是!
但這終究是當事人的事情。
更何況,失主從頭到尾都是針對校方的處理態度;
PO出影片可能是出於善意,供大家評論之佐證,
也可能是刻意操弄輿論,給予對方壓力;
當然也可能是一時失誤,沒想太多;
但是原因不重要,只要是故意或過失造成他人名譽上損害,
該他人自然可以請求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例如要求PO文道歉。
這個也要讓當事人自己解決,
只是不知道你緊抓這點猛批原PO,究竟有何用意就是了。
我不是你,不會知道你內心想法;
就如同你不是他,觀察到他人的動機也只是出自於你的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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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8.145
推 ql5069:雖然你滿激動的,但是分析不錯,推一個 04/03 23:26
→ sarltis:不是激動,只是懶得上色,所以亂用驚嘆號 04/03 23:27
推 chiayu316:給個推~ 04/03 23:28
推 moivia:我也無法理解他抓住文章的一小角猛批的居心~ 推這篇! 04/03 23:33
推 mavis425:推這篇 ! 04/03 23:38
推 signpoison:推 ! 04/03 23:41
推 demonics:推這篇 04/03 23:41
→ s636220:推這篇啊 不然老是有人抓不到原po重點 04/03 23:46
→ Sensitive:他說的錯誤是說自己的錢包沒有保管好,該負一些責任 04/03 23:46
推 ql5069:然後呢? 04/03 23:52
推 bc026057:推,這討論串不知道可以燒多久 04/03 23:59
推 tommy91124:我覺得如果PO到八卦板鬧大才是超過 04/04 00:07
→ f21490310:早就該PO了...大了才會被正視,在這裡燒又有何用? 04/04 00:08
→ LawsJustice:你應該用"媒體審判" 04/04 00:29
推 juliefju:PO過八卦啦...只是後來砍文了=ˇ= 04/04 00:42
→ ql5069:我錯過了@@ 04/04 00:50
推 f21490310:我也知道阿,我的意思是讓這事情上媒體... 04/04 00:53
→ f21490310:PO了一下子就砍文,其他人理由是家醜不可外揚這種鳥話.. 04/04 00:54
→ f21490310:我實在無法理解 04/04 00:54
→ ql5069:不管怎樣,家醜最後都會外揚嘛XD 04/04 00:56
推 f21490310:學校就是擺明了,你不鬧大老子就不鳥你的態度... 04/04 00:58
推 ql5069:學校一直都是這樣 04/04 00:59
推 hsing75412:推 04/04 02:55
推 tako912:帥哥學長 推一個 04/04 04:10
推 Aaron0702:推你一個,連這種都有人要護航,我看哪天有人在學校被砍 04/04 09:38
→ Aaron0702:也會有人出來護航XD 04/04 09:38
推 f21490310:推推 04/04 09:56
推 amigo30143:我猜原g版友"掉東西是錯"=>應該是指疏忽(過失) @@ 04/04 10:55
推 ql5069:就算這樣,他用詞還是不當 04/04 11:48
→ ql5069:再怎樣都是偷東西的人錯,怎會說成被偷的人錯 04/04 11:49
推 amigo30143:可是第一篇的原po說是他"遺落"在座位上。後來"偷錢"的 04/04 13:24
→ amigo30143:當然是偷錢的不對,但是就遺落錢包,主人確實有疏忽~ 04/04 13:24
推 Norespect:推一個 !! 04/04 13:40
推 hermione6626:中肯 推一個!!!! 04/04 16:46
推 fjucharlie:校方表現的踢皮球態度本來就很....... 04/04 19:02
推 neko6523:條理分明,值得推 04/04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