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竹友BBS [ACHCA_week] 看板
作者: BLK (哭笑不得) 看板: ACHCA_week
標題: 關於補助金的相關規定
時間: Tue Oct 18 00:50:50 2005
目前由於時間不足
所以沒辦法辦對各校關於文化方面的訓練
但各校如果有意願來學習擺攤,有事可以學到一些東西
也是可以找我報名的(請最晚這禮拜日寄信給我)
各校企劃書跟報名請各校在辦竹塹週前一個月寄給我
辦完之後一個月內交成果報告書;因為總會的資金有限
所以只能補助20所學校,所以請各校多參照規定
積分制規則
項目 分數 備註
(一)擺攤推廣竹苗文化
1. 每種文化性推廣活動 +30
ex:介紹竹苗歷史
2. 邀請相關文化界人士表演 +10
ex:琉璃師父
(二)開幕式出席
1.除總會規定人數外,多出席一位 +10
2.人數為達到總會規定之標準,少一位 -5
(三)宣傳
每種宣傳手法
ex:海報、旗幟、制服走秀…等 +10 附相片電子檔
(四)成果報告書(由總召統一收集)
完成總會規定格式者,依其完整性給予分數 +50~100 基本分 50分
滿 分100分
by ㄚ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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