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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willyt (T-Yak [Farewell~])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警廣與 MUST 大戰 詞曲作者傳倒戈 時間: Wed Oct 15 12:06:00 2008 收聽警廣,掌握方向,讓一讓,世界多美好~ 警察廣播電台~ 警廣加油!! Posted 2008-07-09 23:52 記者 陳民峰 |分類:警廣,音樂著作權,MUST 從六月底至今,警察廣播電台台北總台每晚都有一間辦公室燈火通明,電腦工程師沒 日沒夜的加班,運指如飛地鍵入資料,要把警廣「音庫」中八萬多首歌曲中的六萬多 首加以「隱藏」,以便讓全省的警廣主持人「找不到」;另外,他也正積極鍵入最新 的音樂授權曲目,以便讓警廣全省的主持人「使用」。這是一場台灣音樂著作權大戰 的「數位縮影」,激烈的戰役即將全面展開! 「…警廣是公營電台,我們提供資訊,服務社會,並不是營利機構…,歡迎詞曲創作 人直接授權警廣…」從六月底至今,警廣的頻道不斷播出這樣的訊息。 「我們在六月下旬收到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MUST)來函,表示他們已經提出侵權 告訴,要求我們停止使用該協會擁有著作權的所有歌曲和音樂…,我們不是不付費, 但該協會擴張『節目製播費』的定義讓我們無法接受,只好逐年把錢提存法院…」警 廣副總台長鍾國成無奈地說。 這件著作權風波,因為被控侵權的是歷史悠久、口碑良好的警察廣播電台,格外受到 矚目。 綜合鍾國成和警廣節目課長朱文貴的說法,民國88年,警廣就和must簽約支付音樂著 作權公開播送費用,當初該協會要求的標準是「節目製播費」的1%,但因警廣的預算 支付22萬元,不料該協會以後逐年調高費用,到95年已經達33萬元,「每年漲幅在6% 至7%之間」! 到95年為止,警廣都如期將逐年調漲的費用撥付對方,但96年起,該協會再將警廣的 授權使用費調高為53萬多元,此時警廣即無法接受,於是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仲 裁。不料智財局雖介入仲裁,但當雙方均不讓步時,卻無法做出裁定。於是警廣只好 將96年、97年的公開播送費用依照95年時每年33萬元的標準提存法院,並繼續使用其 音樂著作。 「當初還一度調高到57萬多元,甚至包括警廣主持人的教育費用、獎勵金、電台水電 費等都算做『節目製播費』,可以說無所不包,即使經我們抗議後稍稍降為53萬多元 ,但比起前一年的33萬元,仍大幅調高了63%。我們是公營電台,單純服務社會,不 作營利使用,88年至今,因為不景氣,包括警廣在內的政府各部門預算,每年調低3% 至5%,但授權費用卻如三級跳,很不合理」,鍾國成說。 鍾國成指出,世界各國的公益電台或公營電台、電視台,都只需支付象徵性的公開播 送費用,包括VOA(美國之音)、ABC(美國廣播公司)、NHK(日本公共電視)、BBC(英國 公共電視)等均如此,著作權團體只向他們酌收費用,絕無任意「漲價」情形。 警廣也認為,即使以國內同樣規模的公營或公益電台做為比較基礎,警廣也受到「差 別待遇」,因為漁業電台每年只需支付該協會七千元;漢聲電台和教育電台都各在十 萬元以內,「可能協會認為警廣的收聽率較高,但我們並未利用這些音樂來賺錢呀」 ! 朱文貴也強調,警廣並不是為了每年五十幾萬元的費用斤斤計較,問題是,音樂著作 權團體從88年只有一家,到現在已有四家,其他三家的費用警廣認為合理,因此每年 都與對方順利簽約並付費。包括支付「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每年150萬元; 「中華有聲出版錄音著作權管理協會」每年12萬元;「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 每年2萬5千元。「其中150萬元的費用是按照電台規模、功率大小、頻道數計算,警 廣是大型電台,我們沒話說」! 由於「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擁有的版權音樂占流行市場八成,七月一日開始, 聽眾如果打開警廣頻道,常聽到「明天會更好」等老歌,目前年輕一代較新的流行歌 曲幾乎完全消失,敏感的聽眾立刻發現,CALL IN電話不斷詢問,「你們把壓箱寶都 拿出來啦?」、「剛好讓我們回味從前」。還有一位醫生聽眾說,他長期聽警廣,願 意「使用者付費」,希望捐款幫助警廣,但警廣只能婉拒。 更有趣的是,警廣主持人開始在節目中大放送,說明「新歌不見了」的原因,並呼籲 詞曲創作者直接授權給警廣,讓警廣可以繼續為大眾做更完整的服務,十幾天下來, 已經有17家團體或個人,口頭或書面授權警廣,使拒絕「大老闆」之後,一度「音庫 」中只剩10937首可播歌曲(不含英、粵語歌曲)的窘境開始回春,目前獲得授權的歌 曲已經突破2萬首,音庫中可用歌曲正持續增加中。 「我們一度擔心是否影響節目製播,但因為警廣早已轉型為路況專業電台,以提供資 訊為主,早期的音樂性節目都已消失,而且我們有個口號叫『三一三一』,這是指節 目內容的時間分配,『歌曲、路況、談話、路況的時間,依序為三分鐘、一分鐘、三 分鐘、一分鐘』,音樂並不是主角,這個製播原則,說明警廣這一波所受的衝擊將降 到最低程度」! 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法務暨授權部副理許郁琳則表示,控告警廣也是不得已,第 一個原因是,民國88年與警廣簽訂的授權費用是「節目製播預算的1%」,此一費率曾 經報由主管機關智慧財產局核定,但多年來一直沒有按照此一標準收費,僅按雙方協 商的金額收取,96年起,協會決定落實當初訂定的授權費。 其次,雙方對製播預算的定義不同,警廣認為是主持人的主持費,但按照經濟部95年 對電視製播費用的解釋,警察廣播電台的節目製播費用應包括製作費、播放相關人事 費、器材費、業務費、維護費、旅運費、編審費、稿費等,「都應包含在授權費用的 計算之中」。 至於警廣所稱前兩年的授權費用已經提存法院,並未侵權。許郁琳說,「那是按照他 們自己認定的金額提存,我們認定警廣從96年1月起就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公開播 送本會擁有的音樂著作權作品,這是嚴重的侵權行為,因此依照著作權法第92條對警 廣提起侵犯著作權的告訴」。 至於公益性電台和公營電台的問題,該協會表示,包括ICRT、漢聲電台、教育電台等 ,都依照節目製播預算的1%支付公開播送的授權費用,並無問題。 根據民生@報所獲得的第一手消息,由於警廣是熱門頻道,現在又「需歌恐急」,許 多詞曲創作人因為平時就與警廣交情匪淺,現在開始「倒戈」,紛紛向警廣洽詢「直 接授權」的事宜。因為警廣已經取得中華錄音著作權人協會(ARCO)的授權(150萬元) ,只要再取得詞曲創作人親自授權,就可突破MUST的「封鎖」,播出當紅的流行音樂 。 對於這些詞曲創作人,警廣認為是「患難見真情」,但也因此讓MUST大為緊張,由於 詞曲創作人前已授權MUST,如果這次選擇授權警廣使用,勢必要退出MUST會員,但已 經有幾位創作者聲言「會退出」,警廣的節目主管直言「夠意思」,顯然這場著作權 大戰才剛剛開始! http://n.yam.com/msnews/mkarticle.php?article=20080709003655 -- ●─○──○─○─○─○──○──○─○-○─○─○-○-○─○────╮往鳳山 南 橋頭 橋頭 青 都會 後 楠梓 油廠 世 左 生態 巨 凹 後 高雄車站 岡 車站 糖廠 埔 公園 勁 加工區 國小 運 營 園區 蛋 子 驛 ←─◎─╯高雄捷運紅線 預定2007.12.31全線通車往西子灣 美麗島 ●────○────○───○───○──○───○────○╯ψKuaTsey 小港 高雄國際機場 草衙 前鎮高中 凱旋 獅甲 三多商圈 中央公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3.231.89
gogoegg:爽 最好爛協會倒一倒 10/15 12:07
valenci:「傳」倒戈,加油喔。不過要倒的也是要自己還握有已權或收 10/15 12:07
gogoegg:抓盜版CD和下載音樂就算了 連廣播也要抓 10/15 12:07
valenci:回己權的。最好是要授權抓的,跟代訟協會簽定不得抓小條文 10/15 12:07
cloud0123:最後大家都不和MUST買授權看它們要不要倒 10/15 12:08
valenci:警廣 倒戈的加油。話說警廣台呼要不要重錄。還是原作者要 10/15 12:08
valenci:不要倒戈,原凶還是唱片公司跟原創這些委託人吧。看他們怎 10/15 12:09
kerogunpla:騙錢協會快倒一倒吧 10/15 12:09
valenci:麼想。 10/15 12:09
MerinoSheep:MUST再繼續搞下去只會讓原本就很慘的唱片市場雪上加霜 10/15 12:10
jaceda:本來就該倒戈,那種廢物協會只會搶錢,能做什麼宣傳??? 10/15 12:11
valenci:說實在抓廣播、電視公開(非該人主要營利原因)太超過了。 10/15 12:11
MerinoSheep:他們這樣等於只是壓縮了流行音樂的宣傳管道而已 10/15 12:11
EvilPrada:警廣已經取得中華錄音著作權人協會(ARCO)的授權(150萬) 10/15 12:11
EvilPrada:↑↑↑又一個團體...?? 10/15 12:11
kquiet:"MUST大為緊張" ..創作者願意授權,它是在緊張什麼 = = 10/15 12:11
valenci:說難聽,抓盜抓下載,小咖的用強制拿掉不索賠就行了。 10/15 12:12
herculex:加入MUST對他們有什麼好處 10/15 12:12
YMSH205:戰阿!戰阿!戰阿!警廣加油!!!!!!!!!!!!!!!!!!!!!!!!! 10/15 12:12
permoon:其實很簡單,幾家唱片公司自己出來弄個類似的授權團體就好 10/15 12:12
lats:還真敢講,告人叫做不得已,那殺人是不是也不得已 10/15 12:12
valenci:arco如果約定不抄收聽戶也就沒有差吧? 10/15 12:13
permoon:幹麻讓這種專利權黃牛賺 10/15 12:13
Assyla:不要再聽有加入協會的人的歌啦 10/15 12:13
lichopin:地下樂團出頭天的機會來了y 10/15 12:13
syura945:無本生意 真爽 10/15 12:13
valenci:看那些主要公司貪不貪呀。不貪就取消授權抓小的。 10/15 12:14
conpo:之前還出過詞曲創作人得付費才能播放自己作品的歡樂事件 10/15 12:14
valenci:警廣:對不起,我不是警察,話說代理機構如果只抄大的我贊 10/15 12:14
lats:拿警廣公益單位開刀,就像拿公益的創世基金會開刀一樣,無恥 10/15 12:14
kfshiang:爽 10/15 12:14
smalltwo:周董跟方文山快去授權,這樣每天就可以聽周董聽到耳生瘡 10/15 12:14
valenci:成。但亂要小的非名顯營利主力的就不爽。 10/15 12:15
F7:這種協會跟蟑螂差不多 10/15 12:15
valenci:推錯。警廣:我不起,我是警察(誤) 10/15 12:15
romado:倒吧!反正MUST這樣搞最後只會害死台灣音樂界 10/15 12:15
smalltwo:生意大受影響當然緊張,就好像農民直接網拍他的作物中盤商 10/15 12:15
valenci:廣播、電視不抄比較正常。不過只要monster有人授權給他。 10/15 12:16
PauMi:爽 10/15 12:16
herculex:歌手想紅就趁現在了 每天有多少人在聽警廣... 10/15 12:16
smalltwo:當然會緊張.MUST只管創作的部分所以只要本人授權就好 10/15 12:16
ashing20s:垃圾團體快倒吧 10/15 12:16
valenci:只要廣播、電視台沒做到monster-free。聽眾還是會中槍。 10/15 12:16
taichungbear:這麼好的報導~竟然有人去檢舉@@~板主是有檢舉都照辦? 10/15 12:17
valenci:警廣這樣也不錯,公播的市場可以吃一大塊吧?其他廣播吃不 10/15 12:17
valenci:到,這種文有啥好檢舉,在想? 10/15 12:18
rutice:垃圾協會 10/15 12:18
tokyo730714:垃圾吸血蟲協會 新聞都不敢批 好笑 10/15 12:18
smalltwo:被檢舉的事20454吧...taichungbear是不是看走眼了 10/15 12:18
bilibala:垃圾協會要讓他倒一倒 10/15 12:18
lats:一定是邪會的人去檢舉的 10/15 12:18
valenci:警廣加油,覺得這也是一塊餅,所有公開場合想聽廣播的,都 10/15 12:18
pommpomm:到底有多少創作人從MUST手中拿過版權費? 還是NUST自己收 10/15 12:19
pommpomm:開心的阿? 10/15 12:19
valenci:會轉到警廣!警廣神!警廣神!警廣神! 10/15 12:19
cooxander:戰吧戰吧! MUST快倒 10/15 12:19
xblade:arco 150萬...有比Must好多少嗎 10/15 12:19
SHANGOYANYI:爽啦 最好是告人還有不得已 理由一堆 10/15 12:20
joe2:可能十年授權吧? 10/15 12:20
valenci:要公播廣告歌曲的,記得要授權警廣喔!科科。通路的逆襲。 10/15 12:20
coldcoldcold:不得以哩~不要告阿 10/15 12:20
smalltwo:arco的費用是音樂製播的費用所以150叫合理,MUST要的是詞 10/15 12:20
vinita:我真的覺得MUST有病也........... 10/15 12:20
doom3:MUST 5X萬 ARCO 150萬 ............都很爛 10/15 12:20
valenci:xblade。好很多吧?所以警廣才會接受。至少不會去惡搞聽眾 10/15 12:20
kuankubank:讚啦 看能不能弄倒爛團體 10/15 12:21
smalltwo:曲創作人(公司)的授權費,所以不合理 10/15 12:21
dabalax:邪會說這件事和他們無關耶!好笑!http://www.must.org.tw/ 10/15 12:21
sheepxo:MUST想賺錢想瘋了吧... 10/15 12:21
AIflower:衝吧!!!!!台灣獨立音樂!!!!! 10/15 12:21
lats:PTT放一堆點歌歌詞會不會被邪會告 10/15 12:21
mmeow: MUST..... HAVE....... MONEY!!!!!!!!!!!!!!!!!!!!! 10/15 12:22
valenci:monster是要中廣錢,又要聽眾賠大錢吧? 10/15 12:22
blackcat:是小虎耶~ 10/15 12:22
Gungod88:所以只要創作人本人同意授權就可以不鳥MUST? 爽啦! 10/15 12:23
lovesea:六一歌詞 消失的原因?? 10/15 12:23
GoNow:是哪些有義氣的詞曲創作人呀 我要給他們大力鼓掌!!!!! 10/15 12:23
EvilPrada:不,還要該創作人本人退出MUST才行~~ 10/15 12:23
wayne1985:淦...... 10/15 12:24
valenci: 警廣,警廣一定不是笨蛋吧?反五十幾萬簽150萬 10/15 12:24
EvilPrada:就有創作人演出本人作品,還被他授權的著作權團體收費的 10/15 12:24
jaceda:什麼時候倒啊,倒了就去狗協會門口開pa 10/15 12:24
EvilPrada:案例~~ 10/15 12:24
chandler21:爽 濫協會快倒一倒吧 10/15 12:24
valenci:應該是警廣認為付這五十萬,他的主要客戶又不能公播會被告 10/15 12:25
rota:哈哈,must作繭自縛 支持警廣!!!!!!!! 10/15 12:25
valenci:有損他的收聽市場跟連帶廣告吧?在家收聽警廣的有多少? 10/15 12:25
sunnywing:台灣音樂市場的毒蟲馬斯特 10/15 12:25
DDRMIX:高雄警廣的大哥大姊們人都很好,希望他們能繼續加油! 10/15 12:26
Gungod88:喔對耶 還要退出MUST才行 原文後面有寫 =.= 10/15 12:26
valenci:大賣場、便宜店不願另付的。快轉到警廣哦!科科。 10/15 12:26
n1011512:MUST活該 10/15 12:26
valenci:希望這種商業模式廣告市場能搞大,那些貪婪者全GG。XD 10/15 12:27
dabalax:邪會想當X女又想領貞潔牌坊!有這麼蘇湖嗎?阿扁才這樣! 10/15 12:27
valenci:小吃攤也播警廣。話說電視台好像不會跟進,不然那幫就GG了 10/15 12:27
codcape:MUST可惡可恨!!! 10/15 12:28
sofaly:我可以成立一個協會 也可以跟警廣收錢嗎? 10/15 12:28
dans:爽爽爽 10/15 12:28
wonderverge:吸血鬼表示:吸人血也是不得已的,我們依法吸血… 10/15 12:29
katy80254:警廣加油阿~~~~ 10/15 12:29
btfy:我只聽警廣。老實說,沒爛歌也沒差。 10/15 12:30
Aold:爽啦 10/15 12:30
besamey:太好了 警廣加油 10/15 12:30
KeeperOf7Key:爽 10/15 12:31
theyolf:發起讓那些加入邪會的人通通退出的活動阿 有病才去加入 10/15 12:31
xxxx217312:水~~~會怕就好!! 10/15 12:31
matsuilin:這協會成立的目的是什麼?為了賺錢還是為了著作權? 10/15 12:32
markbex:樓上 是為了吸錢 10/15 12:33
rota:仲介協會不就中盤商嗎? 著作權黃牛 10/15 12:33
snailpon:爽! 垃圾邪會快倒吧 10/15 12:33
ll1:警察廣播電台,天天陪在你身旁 10/15 12:35
eggbox:吸血鬼協會快倒吧 10/15 12:36
u2gogowin:警廣加油 10/15 12:37
kaiandgreen:must連教育費用、獎勵金、電台水電費也要坑 噁心.... 10/15 12:38
HSNUism:繼商標蟑螂之後 新品種音樂蟑螂.著作蟑螂正夯 10/15 12:39
sanika:倒死他個詐騙協會 10/15 12:39
kaiandgreen:創作人在辦自己的演唱會時還要付錢給MUST呢~~ 10/15 12:39
themask:讓這死要錢的協會倒一倒 10/15 12:40
dabalax:爛邪會是公家機關嗎?憑什麼成立一個爛邪會就狂收錢? 10/15 12:40
hotahaha:仲介邪會?根本是買賣業 10/15 12:40
kaiandgreen:must會讓唱片市場雪上加霜它就更找百姓碴... 10/15 12:40
hotahaha:國稅局快點課營業稅 10/15 12:40
yukina23:MUST到底是憑什麼?為什麼它說要收就要給?我不懂耶... 10/15 12:41
cjs010629:MUST是音樂黑道嗎? 10/15 12:43
xiaoyu:馬的買空賣空的怪物協會早該天誅了 10/15 12:44
besamey:因為詞曲創作人加入這協會 他們收的錢可以分給會員 10/15 12:44
dabalax:不是MUST吧!是MCAT這各爛邪會! 10/15 12:44
yukihero:爽~~~吸血協會快倒吧~~ 10/15 12:45
besamey:經過他們同意 等於是經過創作者同意 應該是這樣吧? 10/15 12:45
pingpi:MUST到底是憑什麼?為什麼它說要收就要給?我不懂耶...+1 10/15 12:46
pingpi:到底是為什麼?它們憑什麼收錢? 10/15 12:46
kevineleven:垃圾協會去吃屎吧 10/15 12:46
※ 編輯: willyt 來自: 163.23.231.89 (10/15 12:47)
besamey:http://www.must.org.tw/ 10/15 12:47
morisan:能曉得有哪些詞曲創作者授權這個垃圾協會的嗎?? 10/15 12:47
ZMCG:警廣加油 TSUM去吃X吧 10/15 12:48
besamey:所以等於是創作者集結在這協會跟大家收錢囉.. 10/15 12:48
Peruheru:好笑的是創作者要演奏自己的音樂也會被協會收錢 10/15 12:49
broken543:連警廣這種電台都敢收錢還擺官腔,不止黑還腦殘 10/15 12:50
bbsgirl:MUST是不是把留言全都刪光了? 10/15 12:51
DoggieBaby:e04...與本會無關這種話也敢說 好不要臉= = 10/15 12:51
pingpi:有人有發問 他們的回應 10/15 12:51
adaphne:MUST倒一倒吧 10/15 12:51
pingpi:本會在此鄭重澄清,就台中客運司機被告乙事並非本會所提出 10/15 12:51
pingpi:,特此聲明。 10/15 12:51
fafanno:最好是無關 爛~ 10/15 12:52
rota:大家可以到我有問題的地方發言 10/15 12:52
pingpi:就算是協會但他們又憑什麼?天皇老子授權的嗎? 10/15 12:52
valenci:如果monster只抓大的還沒那麼反感,去搞什雞毛小民幾十萬 10/15 12:53
valenci:和解金。 10/15 12:54
netsc:垃圾協會 10/15 12:56
valenci:大家都來聽警廣,monster-free,世界多美好。 10/15 12:57
iiooii:推 這是精采的一戰!!!!!!!!!!!!!!!!! 10/15 12:57
DoggieBaby:這些都是會員 http://0rz.tw/094Wv 10/15 12:58
willyt:收聽警廣,掌握方向,讓一讓,世界多美好 10/15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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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rathustra8:爛單位,無限上綱法律條文。 10/15 13:02
Zarathustra8:不過這說不定是獨立樂團出頭天的好契機!!!! 10/15 13:02
indietaiwan:要好好運用方法才有機會擠出頭阿 10/15 13:55
Zarathustra8:趁現在寄歌給警廣 10/15 13:56
Zarathustra8:假設有一天警廣放個假文青的歌,當天車禍案件一定會 10/15 13:56
Zarathustra8:變多,大家聽到這死人聲音,全部傻眼..... 10/15 13:56
MilkRu:XDDDDDD 10/15 14:20
EDGE:警廣有向各界徵求無版權疑慮的音樂歌曲,貴團也可以投去試試 10/15 14:22
Zarathustra8:沒有好錄音,所以別鬧了.... 10/15 14:26
lightmycat:XDDDDDDDDDD 10/15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