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ven:政府本身出資投資車場的機會應該很低09/14 17:04
→ xven:我想應該會開放民間自己去蓋..政府負責出土地而已~~09/14 17:05
→ xven:不過這是我猜的啦..就跟松山巨蛋一樣的道理~~~09/14 17:05
蓋賽車場跟松煙的差別很大。
一來政府以不能蓋公共設施,當然可以。只要基於公益性質。
剛賽車場對台灣本身的知名度這個效益大於經濟效益。
其次,松煙巨蛋當然可以政府自己蓋。(台灣所有的棒球場都是政府蓋的啊)
可是因為松煙的地點好,所以政府既然可以拿地跟企業換巨蛋,就不用自己花錢。
台北市政府是拿精華地跟遠雄交換巨蛋跟「附屬商業設施」,而遠雄要的是後者,
市府要的是前者。(所以蓋巨蛋的經費不可能拿來投資基層棒球)
但是F1賽車場的佔地不是松煙可以相比的,當然也不可能蓋在市區。
而蓋在郊區的話,商業利益顯然比不上松煙,一年一場的比賽也談不上什麼收益。
所以引用松煙的BOT模式不太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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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高中時代就沒有看到蘿莉不推倒的經驗,
如果有,那一定是御姐,但卻被判定是蘿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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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122.195
※ 編輯: hsuans 來自: 211.74.122.195 (09/14 17:17)
→ xven:我認同你的論點..不過BOT在台灣的目的 09/14 17:29
→ xven:並不是政府沒錢"建造"..而是"經營" 09/14 17:29
→ xven:說實在..台灣政府要蓋個F1等級賽車場不是什麼難度 09/14 17:30
→ xven:整個環節問題應該在如何去"使用"跟"經營" 09/14 17:30
→ hsuans:當然,比起蓋賽車場,「爭取F1」的難度要高得多 09/14 17:30
→ xven:松煙當初BOT標案...第一標流標也是因為民間企業認為無法回本 09/14 17:31
→ hsuans:我認為從經營的角度說要賽車場回本是不切實際的,所以我的 09/14 17:31
→ xven:所以我不認為..政府會自己全部出資賽車這一塊 09/14 17:32
→ hsuans:重點不是放在經營上,而是放在其他地方的無形效益 09/14 17:32
→ xven:我指的經營是說...這塊賽車場使用的頻率如何? 09/14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