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lce (朝中富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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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八點檔演員洪曉玲涉嫌仲介販毒
時間Fri Jan 25 09:45:11 2008
八點檔演員洪曉玲涉嫌仲介販毒
正在大愛台演出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曾在民視著名的連續劇「愛」中演出,目前在慈濟大愛台參
與演戲的女演員洪曉玲,昨天晚間疑因涉及仲介並販賣毒品,在家中遭北市警大同分局
逮捕,由於洪女拒絕夜間偵訊,警方今日上午再行偵訊,釐清洪女涉案程度。
大同分局偵查隊探員昨晚持檢察官開立的拘票,前往洪女位於北市中華路二段的住處,
除起出數個未曾使用過的安非他命吸食器之外,並未查獲任何毒品。
洪女解釋,這些安毒吸食器是擔任刑警的涂姓前夫,多年前偵辦毒品案件時從毒犯住處
搜得的,由於是乾淨、未曾吸食過,無法當作扣案證物,當時她覺得奇形怪狀、好玩,
才將這些吸食器留下,但她表示未曾吸食過毒品,警方將採集洪女尿液鑑驗。
因毒販指證被逮
大同警方年餘前偵辦一起販毒案,循線研判洪女疑似涉嫌居中仲介大小毒品盤商的交易
,於是擴大佈線追蹤,日前警方見時機成熟,將大小毒品盤商一一收網逮捕,被逮的多
名男女毒販,全部指認皆由洪女居中引介,才能順利取得毒品,至於洪女涉案的程度將
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未施脂粉、戴黑框眼鏡的洪女,一身休閒打扮被帶進警局,少了平時的華麗裝扮,一時
讓人難以認出,40歲的洪女曾在多家媒體任職,當過社會記者,9年前嫁給現任北縣瑞
芳分局偵查佐的前夫涂賢德,婚後生了3個兒女,於4年前離異。日前洪女的前夫才因涉
及替女友解決債務強押債權人,被依強盜及重利罪嫌函送法辦。
曾經當過社會記者的洪曉玲,因為在自己的部落格裡將上吊自殺的屍體照片、遺體解剖
照片,甚至被人分屍的被害人屍塊照片血淋淋地直接貼在部落格供人觀看,曾引起網友
質疑其作法是否適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25/today-so6.htm
演員洪曉玲在自己部落格貼有不少劇照。(圖:取自洪曉玲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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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曉玲 小檔案
洪曉玲在民視「愛」劇飾演保險公司謝組長的配角,也曾演出多部大愛劇場的戲,如「
好願年年」、「生命的豐華」等,大多演出媽媽的朋友、中年師姐等角色。
她曾在華衛衛星台當記者,在戲劇演出中的角色,按戲劇術語稱為「大特」,就是有幾
句台詞的臨時演員,演出按天計酬,一天約在5000元。
洪曉玲今年40歲,已婚,開設一家傳播公司,也曾協助大愛的戲劇製作,她對外稱老公
也是製作人;她常向劇組工作人員強調,她熱愛戲劇表演。(文:記者易慧慈)
【2008/01/25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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