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beauty (趕上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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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意難忘- 妨礙家庭有這麼嚴重嗎?
時間Thu May 4 12:28:59 2006
※ 引述《HRLinda (哈拉小天使^_^)》之銘言:
: ※ 引述《qetwry (出差真無聊)》之銘言:
: : 從某網站看來的....
: : ==============
: : 如果只想給他們一個警告, 只要握有他們約會的照片, 或知道第三者的基本資料, 像在哪裡工作, 住在哪裡...然後寄到他們公司去, 他們必定更心虛.
: : 如果想告妨礙家庭, 一定要捉姦, 而且必須"在床", 否則可能被反咬一口.
: : 真的捉到了, 他們最多判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還可以科易罰金.
: : ==============
: : 也不過才一年以下又可以易科罰金...冰妞在擔心啥!??
: 如果真要用法律來看,或許可以這樣想:
: 1. 冰、妞當初的結婚應該是有效的(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證人)。
阿....你有公開儀式沒有用拉....
有到內政部登記...然後身份證後面名字最大拉....
所以妞妞的合法老公就是Allen.....
: 2. 冰當初的死亡應該是用『死亡推定』,既然是『推定』,則隨時得舉反正推翻。
: (之前炮要妞離開冰時說『阿冰現在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存在的!!』這句話是錯的)
: 3. 既然這樣,安和妞之間的婚姻等於是『重婚』,而且是後婚,當屬無效。
: 這樣分析下來,妞頂多犯了重婚罪,安、妞間的婚姻本屬無效,當然也沒有離不離婚的
: 問題了。
: 玉是立法委員,應該有管道可以分析這些,大概一下沒想到吧!!
: 不過話說這年頭最不守法的大概就是立法委員了~~
: 不守法的原因有可能是因為不知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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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otEasyToSay: 冰妞應該有登記,因為阿炮拿了他女婿一顆肝 05/04 12:52
推 mysheros:.... 這位同學 我國採儀式婚好嗎 登記只是推定... 05/05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