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vislin1980 (笑容很甜 青春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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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意難忘- 妨礙家庭有這麼嚴重嗎?
時間Thu May 4 12:54:56 2006
安倫與妞妞是善意的 兩人都以為阿冰死亡 也相信阿冰死亡(警局有遺物)
沒有重婚罪的故意
不構成重婚
兩各婚姻都有效成立
安倫可以請求撤銷自己與妞妞的婚姻
不過安倫不會這麼做
冰妞倫三人若因通姦罪開庭 除了刑事庭
勢必還得開民事庭來解決他們的婚姻關係
又話說建志不是律師嗎?難道他都不懂嗎?
拜託也編點他懂的戲份吧 律師素質不是像他那麼低的
難道建志都沒想過冰妞的婚姻仍有效存在嗎
都沒想過要先去打民事訴訟確認婚姻存在與否嗎
幹嘛等安倫出招
先去確認冰妞的婚姻關係啊
不過我想編劇不會編通姦罪開庭這種戲吧(但編劇腦殘 所以也難說)
一旦編這種戲 若又給民眾錯誤的法律訊息
那編劇真就該死了
ꄊ
※ 引述《HRLinda (哈拉小天使^_^)》之銘言:
: ※ 引述《qetwry (出差真無聊)》之銘言:
: : 從某網站看來的....
: : ==============
: : 如果只想給他們一個警告, 只要握有他們約會的照片, 或知道第三者的基本資料, 像在哪裡工作, 住在哪裡...然後寄到他們公司去, 他們必定更心虛.
: : 如果想告妨礙家庭, 一定要捉姦, 而且必須"在床", 否則可能被反咬一口.
: : 真的捉到了, 他們最多判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還可以科易罰金.
: : ==============
: : 也不過才一年以下又可以易科罰金...冰妞在擔心啥!??
: 如果真要用法律來看,或許可以這樣想:
: 1. 冰、妞當初的結婚應該是有效的(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證人)。
: 2. 冰當初的死亡應該是用『死亡推定』,既然是『推定』,則隨時得舉反正推翻。
: (之前炮要妞離開冰時說『阿冰現在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存在的!!』這句話是錯的)
: 3. 既然這樣,安和妞之間的婚姻等於是『重婚』,而且是後婚,當屬無效。
: 這樣分析下來,妞頂多犯了重婚罪,安、妞間的婚姻本屬無效,當然也沒有離不離婚的
: 問題了。
: 玉是立法委員,應該有管道可以分析這些,大概一下沒想到吧!!
: 不過話說這年頭最不守法的大概就是立法委員了~~
: 不守法的原因有可能是因為不知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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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心的人注定活得辛苦,因為情緒太容易被別人的情緒所左右。
多心的人總東想西想胡思亂想, 結果很容易困在一團思緒的亂麻中,動彈不得。
有時候,與其多心,不如少根筋。
快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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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0.93.20
推 NotEasyToSay:我已覺得很扯,妞去問建志,結果建志跟著緊張,也不 05/04 12:59
→ NotEasyToSay:會分析法律條文給妞妞知道,到底他專供哪類法律啊 05/04 13:00
推 mavislin1980:專攻怎麼掏空勝基電子的法律 其它的老師沒教他 05/04 13:02
→ mavislin1980:至於律師高考 只考怎麼幫蔡浸泡脫罪 其它零分 05/04 13:03
推 Turboman:不是建志腦殘 其實是編劇腦殘啦 囧rz 05/04 13:04
→ mavislin1980:除了上述兩樣 法學教育只教他去欺負被害人家屬 05/04 13:04
→ mavislin1980:別再說建志是幹律師的 這樣律師公會會去PK他 05/04 13:06
推 tlpil:那文華還好先領便當了不然醫師公會也繞不了他(專供愛上病人) 05/04 13:17
推 tlpil:我記得勝志本來是"天馬律師事務所"招聘建志的.專攻專利法 05/04 13:19